试论我国环境会计理论及其运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吕计划 时间:2013-11-14
  论文关键词:环境会计目标 环境会计对象 环境会计假设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论文摘 要:环境对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许多有识之士非常重视环境问题的研究,但目前我国对环境会计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吸取、借鉴其它学科和领域的一系列观念和方法,从而形成环境会计的理论与方法体系,是我们会计工作者必须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环境会计是以自然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是对环境负荷进与出的记录。基本定义可表述为:环境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和属性,从社会利益角度对各会计主体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门边缘性的新兴学科。环境会计中的环境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社会经济系统的外部环境,由除人类以外的其它生物体和非生命物质构成。从环境会计的基本属性上说,环境会计仍属于会计学的一个分支,但它同时又是会计学同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相结合的产物。因而环境会计除要秉承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外,还要吸取借鉴包括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学科和领域的一系列观念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形成环境会计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一、环境会计对象 
   
  环境会计的对象是环境会计所计量和报告的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这些活动一是企业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是指企业对环境资源的不断损耗和不断补偿的循环过程。环境资源的损耗是指由于环境资源的消耗失控、重大事故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损失;环境资源的补偿是指企业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及以各种形式上交的对环境补偿的支出等。这些活动的特点是能够以货币表现或者形成财务问题,能直接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环境活动,是环境会计核算的表现形式,通常表现为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等环境会计要素。二是企业单纯的环境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企业的环境目的与环境政策、措施,员工的环境教育和环境素质的提高。它们虽然暂时并不直接涉及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从国外的初步实践来看,应将其列入对外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内。 
   
  二、环境会计目标 
   
  环境会计目标是环境会计理论的基础和逻辑起点,其内容是组织相应的会计核算,充分披露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确认和计量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环境经济效益和经济损失,为社会各决策单位实施经济和环境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环境会计披露的信息主要应有环境成本、环境负债、与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相关的特定会计政策、报表中确认的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的性质等信息。 
  环境会计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对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作用。国家政府和国家法律制定机关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制定环境政策和法律规范,加强宏观管理和控制;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了解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的情况,对过去的措施做出评价,对未来做出规划;企业管理者可以评价和衡量企业对社会和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实施正确的环境措施;社会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以对企业的环境风险和盈利前景做出客观的评价和恰当的定位。 
   
  三、环境会计假设 
   
  环境会计假设是进行环境会计工作的前提。为了使环境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有统一、稳定的前提, 必须依据人们对环境资源的认识,做出合乎逻辑的推理和判断。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就是对这种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与会计之间的复杂关系所做出的合乎逻辑的判断。它在传统会计假设的基础上,兼有独特的、新的内涵,与传统的会计假设一起构成环境会计核算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一)环境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人员进行核算采取的立场及空间活动范围的界定。明确了会计主体,才可以界定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才能正确衡量环境收益和环境成本。以会计主体为环境会计的基本前提条件,对其行为特性的核算范围从空间上进行有效的界定,才能正确反映一个经济实体所享有的环境资产和应承担的环境负债,才能正确地计算环境收益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损失,才能提供准确的环境信息。 
  (二)环境资源价值假设 
  由于环境资源只有使用价值,没有客观形成的价值和价格,因而它不属于传统会计核算的范围,不适用劳动价值理论。要进行环境会计核算,必须根据边际价值理论的原理确定环境资源的价值,应选择客观合理的计价评估方法,综合环境资源的特点、有用性、稀缺性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对其进行评估,确认其价值和价格。 
  (三)环境会计计量假设 
  环境会计核算的内容既具有商品性而又不限于商品性,有很大一部分在计量上具有模糊性特征,若仅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环境状况。因此,环境会计的计量单位应是以货币计量为主,同时也要用实物计量。在货币计量中,既要用历史成本,又可以采用其它计量属性;对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环境信息,还需要用文字或是附注的方式予以说明。 
  (四)环境会计受托责任假设 
  环境会计中的受托责任已不仅仅是受出资人之托,而是受整个社会之托。在环境会计核算中,除了财产的保管和使用外,生态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也成为会计中委托——受托责任关系的主要内容。环境会计中的受托责任具有双重性质,它包括以体现企业经济效益为主的经济责任和以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为主的社会责任两个方面。受托人有义务和责任向直接和间接委托关系的委托人,包括社会的各个方面,充分披露其责任的履行情况。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