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当前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及其模式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1-03
      一、会计管理体制创新的动因
  
  (一)就内因方面来看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其改革,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通常所说的会计管理体制,表明了我们习惯于从政府的角度来表述会计体制的概念。它属于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经济体制的整体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会计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所作出的具体制度安排。”经济体制的整体要求,作为会计管理体制形成、发展和创新的内因,决定了会计管理体制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相符合,否则就会影响甚至阻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这意味着,我们只有把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及其现实选择,置于特定的会计环境中来加以研究,才能更好地衡量会计管理体制的先进性和效益性。
  
  (二)从外因方面来看
  要求对会计管理体制创新的呼声主要来自于以下四个层面的表象:一是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失现在主要是人格化投资主体和特定权力个人,趁国有企业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造之机,利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失控的情况,人为地制造出改制的陷阱,采取不进行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过低评估、金蝉蜕壳般地转移国有资产等形式,使国有资产流向特定的、人格化了的投资主体或者特定权力个人。二是会计信息失真。根据契约组合理论和代理关系的分级设定,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委托人评价和监督代理人经营绩效的主要依据,也是委托人和代理人根据契约分享企业经济剩余的基本依据。因此,在某些利益集团或者个人看来,会计不过是谋私的工具,会计信息则实实在在地充当了私欲的砝码!撇开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非恶意”动因外,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恶意”动因无一不是特定投资主体、权力个人,受局部或者个人利益的驱动而使然。三是会计与资本市场(主要是证券市场)在相互衔接上差强人意,相关会计规范不能很好地适应证券市场规范化的要求。四是会计群体独立性差,不能有效遏制财务上的滥收乱支。
  
  二、会计管理体制的三种创新模式及其评价
  
  围绕企业会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开的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到目前为止,共出现了三种创新的会计管理模式,它们分别是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和稽察特派员制。
  
  (一)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效果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有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应该说,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形成“超然主计”的局面,从而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但是在它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1)它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这种体制,实质属于高度集中的体制结构。它不仅会导致会计其他职能萎缩,而且使企业会计的管理重新走上“政企不分”的老路;(2)不符合政府机构精简的原则,各级政府的会计专设机构再派出会计人员的再监督成本大,违背成本效益原则;(3)会计独立性不强与会计工作秩序紊乱的相关程度有待进一步的实证,派出会计人员与企业可能在政府机构的名义下伙同勾结合谋;(4)对派出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缺乏有效的考核措施,同时也会引起会计人员管理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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