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高校岗位津贴制度前景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曹庆生 时间:2010-08-16

【摘 要】随着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改革,作为对国家工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的高校岗位津贴制度,由于缺少宏观政策的支撑和受高校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前景也变得不甚清晰。如何看待高校岗位津贴制度的发展方向,促进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促进高等事业的健康发展,成为我们亟待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高校;工资制度;岗位津贴;前景

Abstract: With the reform of the state wage system, the university funding system which is as a complement and improvement of it has a unclear development prospects due to the lack of the support of macroeconomic policy and also because of Internal influence of various factors in universities. How to treat the direc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ge allowances system, how to promote and complete the reform of universities’ distribution system and how to improve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become an important subject to be thought and researched.

Keywords: universities;wage system;allowance;prospect   

一、新的高校工资制度的背景

建国以来,我国高校分配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改革和十几次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1956 年、1985 年、1993 年和2006年的四次工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始于1956 年的第一次工资制度的改革,主要完成了各类单位的分配制度从供给制向职务等级工资制的过度;1985 年的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完成了工资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分离,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以职务和工龄为基础的结构工资制;1993 年的工资改革实现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分离,奠定了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建立了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把工资增长与考核挂钩,提高了分配效能。

我国现在的社会、发展状况与1993 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工资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随之而来的2006年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个系列。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事业单位津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将取代现有的职务等级工资,成为新的国家工资。从目前来看,关于现在正在执行的地方性津补贴、校内岗位津贴和福利性收入没有明文规定。对照新、旧基本工资标准来看,基本工资比原来的职务等级工资有一定提高,但提高幅度不是特别大。

在人事部、财政部推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发[ 2006 ]56 号)中,绩效工资将由各高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由各高校自行制定实施办法。在目前没有绩效工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的确切信息,但是明确了在实行绩效工资之后,将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并将其额度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因此,设定一套符合国家工资制度改革发展思路要求又切合高校实际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对各高校而言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二、新的高等学校工资制度的基本特点

1993 年出台的工资制度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现象,就工资体系而言还不够完善。例如:高校工资平台现象严重,出现了工资上的几代同堂问题;同一单位工资系列过多,各系列工资标准不统一,在高校中职员系列和专业技术系列工资标准差距突出;增资幅度失衡,工资增长机制中资历性因素高于岗位和职务性因素,靠数年头增长的工资大于靠岗位和职务的晋升而增长的工资;工资调节机制不建全,工资标准中的津贴所占比例过小,起不到真正的调节作用。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资确定偏重于职务(职称)、资历,对岗位和绩效因素体现不够,形成了事实上的“身份工资”,贡献与报酬失衡。因此,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体系是这次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2006年工资改革的基本特点主要有:

1、强调岗位管理,实行岗位工资。高校工作人员分配办法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

2、重视职工年功,体现贡献。根据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和资历兑现不同的薪级工资(设定等级较多,预防工资倒挂现象),实行“一级一薪”, 通过年度考核定期升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第二年元月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3、强化激励机制,设定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高校收入分配中的工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国家对绩效工资进行总量调控。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程序和要求,享有自主分配的权力,合理拉开差距,稳定骨干队伍。

4、突出岗位设置,实行分级管理。通过岗位设置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分级管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分为13个岗位等级。例如教授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一级教授岗位工资可达2800元,高出同为教授的四级教授1380元。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执行专业技术的最高岗位工资标准。其他岗位也同样拉开收入档次,体现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所担负的责任。

三、现行高校岗位津贴政策依据

高校岗位津贴与国家法定的工资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家工资标准具有高度权威性,相关政策的配套也非常协调和到位。省一级政府出台的工资或津贴政策也属于法定的工资范围,以工资为基础的各类福利和各种社会保险等,均以合法的形式得到确认和保障。在经费来源上,只有国家和省一级的工资政策才能有政府财政拨款的保障。

根据2000 年6月中组部、人事部、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健全高等学校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搞活学校内部分配的力度,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高等学校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多种分配形式和办法。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探索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校内分配办法。要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效益等直接挂钩,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努力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高等学校随即启动了分配制度改革,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弥补国家工资制度的不足。

如果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角度去审视和理解,能否实施和如何实施岗位津贴制度应该是属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范围,但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实践中还没有准确地界定高校的权限,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政策也还没有完全配套,人事部门的工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的经费核拨体制都没有对高等学校岗位津贴的给予明确和支持。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必将制约高校内部分配制度创新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影响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高校的人才引进和队伍的稳定,影响高校的后劲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四、高校岗位津贴制度的前景分析

由于薪酬刚性的存在和岗位工资的定位,新的岗位薪级工资实施后,现行的岗位津贴制度将会继续执行,并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从薪酬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保持改革过程的稳定和谐的角度看,在岗位薪级工资实施过程中,保持现行岗位津贴制度和地方性津补贴制度的稳定将可以缓冲改革带来的冲击与震动,更有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由于薪酬制度改革的阶段性和功能实现的要求,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后,新岗位工资将主要承担保障的功能,现行岗位津贴所承担的补充保障功能将有所减弱。现行的岗位津贴、地方性津补贴将纳入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完整的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但岗位津贴将作为绩效工资的主体,其激励功能将有可能进一步显现。

在岗位薪级工资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高校的薪酬体系将呈现一个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性津补贴、岗位津贴、福利性补贴、其它津补贴等多种分配方式在内的多元结构。但是从总体上看,以国家基本工资、地方性津补贴、校内岗位津贴和福利性收入为基本结构的多元化收入分配格局基本没有改变。这样的收入分配格局实际上体现了我国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三个主要管理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

总之,从工资刚性、减缓改革带来的震动、保持稳定等历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操作的基本经验看,现行的地方性津补贴、校内岗位津贴都不会停发,而将逐步纳入新的绩效工资总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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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露君,姚训.论我国高校教师薪酬制度.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

[2]陈天宁等.对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高教研究,2004,(增刊).

[3]赵炳起.对完善高校岗位津贴制度的思考.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版),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