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网络视野下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侯日云 杨生勇 时间:2010-08-11

  摘要:社会理论开辟了社会学新的研究路径,它是从社会结构来研究经济行动的新视角,意指经济行为是在具体的人际互动网络中做出决定的。以此来分析当前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会发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很大程度上与农民工群体缺乏相互支持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关,因为依靠个人是很难与雇主阶层相博弈来讨回自己劳动报酬的。须将农民工群体通过社会关系网络组织起来,建立集体维权机制。

  关键词:社会关系网络;农民工工资;强关系;弱关系;维权
  
  就法理而言,拖欠工资是马克思所说的绝对剥夺行为,是赤裸裸的强权,应该严格禁止。但在实践中,农民工要获得自己的合法劳动报酬却是举步维艰,以至于使矛盾激化,酿成了许多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从根本上说,这是由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所致,而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策略来说,很大程度上却是因为农民工群体的盲目性和分散性——他们没有形成一股整合的力量。本文试图用社会网络理论对此作一分析,以揭示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相关原因。
  
  一、新经济社会学中的社会网络理论
  
  社会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体现为五个基本原则:(1)结构化的社会关系较社会成员的特点而言是社会学解释更有力的源头;(2)规则源于社会关系结构体系中的位置;(3)社会结构决定二人关系的运作;(4)世界是由网络组成的,而不是由群体组成的;(5)结构方法替代和补充个体方法。在经济社会学中,“社会网络”不仅是一种分析方法,而且形成了社会网络理论。格兰诺维特的社会网理论包括强关系,弱关系,镶嵌以及信任等关键概念[1],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将社会资源定义为“那些嵌入个人社会网络中的资源,这种资源不为个人所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个人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而获得的”,并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作了区分[2]。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社会网络分析
  
  1.农民工工资的理论解释
  亚当·斯密认为,工资的水平取决于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力量的对比,一般而言,雇主的力量大于劳动者的力量,在工资契约中居于有利地位。但是,工资不能低于某一标准,至少要能够维持劳动者及其后代的生活,否则,生产就无以继续。大卫·李嘉图则认为,劳动的价格是让劳动者“大体上能够生活下去”并“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裔”所必需的价格,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确定的实际支付价格。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资本主义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而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商品,劳动者的工资就是劳动力的价格[3]。
  2.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原因的总体分析
  从主观方面来看,工资被拖欠与农民工群体的分散性和组织性不强有重要关联。一些用人单位之所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因为看到农民工缺乏社会支持网络,他们没有表达自己利益的有效渠道和有力的组织化、制度化的应对措施。因为单靠个人或小团体的力量来与雇主阶层博弈和抗衡是非常困难的,难以对雇主形成威慑,农民工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付出巨大的代价。显然,这是农民工难以承受的。当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他们只有求助于政府,而政府又往往管不过来,由此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事件屡禁不止。①
  3.社会网络与农民工维权
  格兰诺维特和林南都强调弱关系的优势,认为弱关系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多的信息和资源。但在,情况却相反,人们更多的是依靠强关系,强关系比弱关系更有价值。学者边燕杰等对此作了有关天津和新加坡的实证研究,发现在中国人的人际关系中,起作用的是他们的强关系[4]。事实上,弱关系的优势是相对于强关系而言的,没有强关系,弱关系就不能发挥优势,也就失去了意义。
  然而,在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中,属于同一等级的农民工却连强关系都没有形成。——这种强关系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用来传播信息,更重要的是可以促成他们之间的团结与协作。如上所述,农民工工资之所以屡屡被拖欠与农民工群体过于分散,无法通过有组织的方式来表达和争取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理论上说,农民工群体同属于一个阶层,他们的社会特征相似,应该容易建立起联系,但事实上,他们的人际互动关系网络并未建立起来。即使有,网络规模也很小(见下表)[5],而且同质性强、密度高,局限在微型的团体内。
  城市居民、居民、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络比较
  

  社会是一个以家族关系为基础所构成的差序格局的社会体系,传统的强关系是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然后才是姻缘、地缘、学缘和业缘关系[6]。农民工来自不同的地域,他们是因为某项工作而临时性地聚集在一起,相互之间缺乏共同利益和信任关系,更没有形成情感上的交流与共鸣。中国人说,“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跟不熟悉的人接触,要十分的谨慎。尤其是现在低信用度的社会,人们之间缺乏普遍的信任和互惠关系,对于外人都是心存疑虑,抱有防备心理的。他们认为,为了防止欺诈,最好别跟陌生人交往。抱持这样一种社会心理,没有必要的信任关系作基础,农民工之间的人际互动关系就会疏离和异化,真正的强关系难以建立起来。没有强关系来联结和整合农民工个体,他们就只能单独行动,以致被雇主“各个击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民工群体虽然绝对人数很多,却是一个松散的集合体,他们的自组织程度很低,组织力量非常薄弱。
  农民工一方面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下层,他们与有资源的上层人士来往的机会很少,因而缺乏多样化的角色关系种类。另外,囿于户口、身份的限制,“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分属不同的等级,这种阶级界限的客观存在使他们相互分隔,形成了不同的社会交往网络。事实上,农民工很难形成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他们缺少表达利益、整合力量的某种机制,未能寻求到一个合适的平台来与雇主平等地谈判,其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充满了曲折和艰辛。
  4.社会网络与雇主阶层的强势地位
  与农民工的无社会网络相比,他们的雇主则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及团体的强关系,并且依靠社会网络来规避政府的政策,加深对农民工的剥夺程度。一方面,雇主们多是城市的常住居民,他们熟悉城市的生存法则和运作的潜规则,在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关系资源上具有农民工无法比拟的优势。他们会形成利益同盟,容易在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达成默契。
  此外,政府没能够履行监管职能,反而成为雇主剥削农民工的助推者。中国目前的政府“嫌贫爱富”,无论是为了招商引资,还是为了个人仕途的政绩工程,政府官员更倾向于与雇主阶层(而不是农民工)建立起某种具体的人际互动关系。就林南的观点来看,雇主更容易获得“接近和控制荣誉与报酬的机会”——政府对其行为的默许。当劳资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政府更可能站在资方一边,从而对用人单位更有利。反过来说,这是雇主在充分利用他们与政府的“弱关系”。
  
  三、建立有效的劳工集体维权机制
  
  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分散性和脆弱性特点,必须建立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有效维权机制,才能团结和巩固他们的集体力量,改变农民工的集体弱势地位,使他们能够在一个相对平等的位置上与雇主进行谈判。
  1.倡导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为农民工提供组织保障
  农民工工会应该定位为农民工自我管理,自我协调的组织,它要代表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不能附属于,具有相当的独立性[7]。它建立在农民工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基础上,形成了互助的网络,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可以采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如社会策划、社会行动的手法,进行组织与动员,使他们认识到联合与互助对维护个体利益的重要性,形成团体内的强关系,增强农民工工会的自我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鉴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这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某种程度上的引导。
  2.农民工应积极响应工会的号召,加强彼此的沟通与了解,增强信任感
  同一行业或单位的农民工因互动的频率高和强关系的存在,而易于与他人建立信任关系,形成共同体意识和集体行动的能力。在弱关系方面,农民工还要利用自己的地缘、学缘关系,与其他地域或行业的农民工建立联系,扩大社会网络,整合资源,形成一股强大的“硬”实力。当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工会组织就可以迅速协调行动,在短时间内做出回应,提高维权的效率。此外,工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还可以代表农民工群体影响和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扩大影响力,从而为自己争取制度化的保护措施,达到增权的目标。
  
  :
  [1] [美]马克·格兰诺维特.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动[M].罗家德,译.北京:社会文献出版社,2007:3-14.
  [2] [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M].张磊,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4.
  [3] 马培生.劳动经济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145-147.
  [4] 边燕杰,张文宏.经济体制、社会网络与职业流动[J].中国社会科学,2001,(2):78.
  [5] 吕青.社会网络及其对中国弱势群体的影响[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113.
  [6] 陈艳云.关系网络与儒家文化对华人经济发展的影响[J].求索, 2003,(6):47.
  [7] 孙华.民工讨薪难的深层分析与机制建构[J].晋阳学刊, 200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