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森林资源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英能 李文胜 时间:2015-01-02
  全县大部分森林属集体所有,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分类经营,有相当部分森林划为公益林,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依赖林业生产生存的单位和林农将失去从这部分森林中直接获取收益的条件,致使生态效益与群众生计的矛盾日益突出,应尽快制定并落实补偿制度。
  3.5加强林权制度改革,培育龙头企业
  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可将多年以来林业管理形成分散经营的瓶颈问题有效解决,而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是解决分户经营的最佳途径。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基础加工增值、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因此,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先导、资源为基础,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大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林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尽快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3.6依法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确保采伐限额严格执行
  一是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确保采伐限额的严格执行。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确保森林资源消耗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年度限额指标。二是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严格凭证采伐制度。申请采伐必须提交采伐作业设计等证明文件,并要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市林业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市林业局规定的发证权限,核发采伐许可证,严禁越权发证。凡是不按照法律规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严格实行凭证采伐林木的制度,坚决杜绝无证采伐。三是加大采伐限额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限额采伐行为,坚决杜绝超计划采伐。强化林木采伐的伐前和伐中的监管,加大林木伐后跟踪检查,规范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提高林木采伐的管理水平。加强对采伐更新验收的检查工作,对于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不得核发木材采伐许可证。四是进一步完善烧柴和农民自用材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烧柴和农民自用材的管理。加快短周期构树工业原料林、速丰林、薪炭林的建设,广泛推广节柴改灶、沼气能源等节能、节柴措施,努力降低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以缓解木材供需矛盾。
  3.7加强木材流通管理,强化对木材经营加工和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
  一是切实加强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木材运输检查行为。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规范木材运输监督检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严控非法木材进入商品市场的渠道。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许可证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木材来源非法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要坚决关闭和取缔;对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木材来源合法性的检查,对以木材、竹材、松脂为原材料的加工企业,要定期检查,严格审核其原料来源和加工规模,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加工企业,达到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督的目的。
  3.8建立健全林政管理机构,授予乡镇林业站一定林政执法权
  一是恢复钟灵、宋农、隘口3个林区木材检查站,从源头上控制木材非法流通;二是恢复轿子顶林场派出所;三是把驻机关的派出所和木材检查站办公地点迁至平凯镇、龙池镇、隘口镇,真正实现民警为基层林业工作服务;四是建立片区林业站。建议在梅江、石耶、洪安、龙池、石堤、清溪、溶溪、中和用个乡镇建立片区林业站,实行垂直领导,在业务和人事等方面受林业部门领导,委托林业站查处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如: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的,需要处罚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依照第32条规定需要处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
  3.9严格依法治理,加大对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先进典型,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以取得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支持。二是加大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督办和查办力度。加强林政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搞好林政与森林公安的协作配合,以保证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得以及时有效查处。三是抓好严打整治斗争。根据林区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加强与农业、工商、监察、环保和公检法部门的合作,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形成严打整治的强大合力和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制订、完善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严厉打击涉林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挖滥采、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暴力殴打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案件,确保林区稳定。
  
  4参考文献
  [1] 徐淑艳.桥北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及经营措施初探[J].陕西林业,2010(2):28.
  [2] 孟建林.论森林资源的人本管理[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10(2):7-10.
  [3] 马贤仓.互助县北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资源保护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7):256.
  [4] 程小红,潘存军,张立勤.GIS在县级森林资源信息管理中的应用[J].河北林业科技,2010(2):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