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达日县灌木林区林业管护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弦 时间:2015-01-02

  摘要根据达日县灌木林区的调查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做好灌木林管护工作的政策保障建议,以促进达日县林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灌木林区;管护;问题;政策保障;青海达日
  
  1达日县灌木林区林业管护现状
  1.1天保项目
  达日县森林资源管护的对象为工程区内天然分布的灌木林地,根据二类调查的数据,全县现有灌木林地管护面积7.47万hm2,其中,建设乡1.04万hm2,特合土乡0.16万hm2,吉迈镇1.25万hm2,窝赛乡0.59万hm2,莫坝乡0.53万hm2,上红科乡0.99万hm2,下红科乡0.83万hm2,德昂乡1.42万hm2,满掌乡0.66万hm2。按照二类调查及森林管护指标,省下达达日县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为7.47万hm2,即为管护任务。管护人员为聘用社会护林员,共聘用社会护林员196人,管护方式采用巡护的方法。以牧委会为管护站,以较集中的地点为管护点,落实每个管护人员的林班小班面积,认真管护好每个人所管护的林班小班。
  达日县2009年天保投资136.4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8.1万元,地方财政投资47.32万元。由于银行扣款没有追回,省天保办扣除2008年国家投资2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森林管护投资106.12万元,森警经费2.4万元,档案经费2万元,林场、管护站及管护人员燃料和燃油补助15.9万元,购置太阳能发电设备9台投资3万元,其他投资7万元。
  1.2森林资源保护
  组织牧民合理开发虫草资源的同时,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力度,林业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草原植被和灌木林的生态保护宣传,宣传活动历经60 d,出动车辆2台。随着天保项目的实施,加强灌木林区管护力度,认真学习《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收到良好的效果[1-2]。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开展林业二类调查,加强林业执法的指示精神,县农牧和林业局对县境内的重点施工区、采石点、取土场等灌木林破坏地进行专项检查和整顿。
  1.3野生动物保护
  为认真贯彻《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达日县农牧和林业局决定于每年的5月10—31日、10月10—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编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对集贸市场、私营铺面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倒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现象。
  2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
  2.1达日县纳入管护的公益林现有补偿标准偏低
  达日县现有公益林总面积18.29万hm2,纳入天保管护的面积7.47万hm2,其中灌木林地占管护公益林面积的66.74%,10.82万hm2公益林亟待纳入管护(补偿)范围,这部分林地在高寒和荒漠生态系统中处于极其重要的生态地位,也是“中华水塔”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但生态系统脆弱。达日县林业资源大多分布在生态系统脆弱的黄河和长江源头区和干支流河谷两岸,是黄河和长江源头及上游地区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保护野生动物、保持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主体。
  2.2纳入天保工程的公益林管护费低,管护人员积极性不高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每年管护费只有26.25元/hm2,达日县天然林主要分布在黄河、长江源区的高山峡谷地带,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管护难度大,由于劳务费过低,影响了管护人员的积极性。而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75元/hm2,管护费在45元/hm2,个人所有林地补偿费达到71.25元/hm2。两者差距较大,为管护任务的落实带来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