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气象观测新规范学习要点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阮玲云 郑莉萍 时间:2015-01-02

  摘要介绍了地面气象观测新规范的学习要点,包括总则学习、气象要素观测学习、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学习等内容,以为地面气象观测把握理解新规范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面气象观测;新规范;学习要点
  
  现行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是在1979年版的基础上,以“立足当前,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兼顾历史,方便实用”为原则进行编制的,既适用于人工观测方式,也适用于探测现代化、自动化发展的要求。由于新旧规范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在学习中应从其编制原则出发,以新旧规范差异、修改理由入手,重点放在新增加及有变更的内容上。该文针对新规范的修改特点和当前业务工作要求,对把握和理解新规范主要技术要点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1总则学习要点
  总则是整个观测规范的总体要求,它确定了观测工作的共性要求和规则,学习总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自动观测各项目同时在“0.0”分采集正点数据。要素观测上没有时间差,相互配合更客观;地温和雪深的人工观测时间调整到45~60 min进行。
  (2)自动站按采集器内部时钟进行数据采集。采集器每小时对计算机进行时间校正,当需对自动站系统进行时间校正时,必须针对采集器的内部时钟进行调整。
  (3)自动观测系统对供电、防雷、防水等环境要求高,因此与自动观测仪器密切相关的配电、防雷和仪器的接地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自动站仪器技术性能”中的“准确度”,要求≥95%的“观测误差”落在“准确度”范围内。对明显的“野值”,应按“异常”记录处理。处理时注意与大气本身的“脉动性”相区别。
  2气象要素观测的学习要点
  在气象要素观测中,“新规范”对部分观测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并对仪器维护和记录的订正查算做了具体规定,较大篇幅地增加了新型观测仪器的结构原理和安装维护内容。因此,在学习“气象要素的观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随着观测仪器的发展更新,充实了大量新型观测仪器,应掌握新仪器的探测原理、安装和维护要求,并正确处理和掌握同类仪器之间的区别,以及探测结果可能出现的差异。
  (2)能见度观测给出了“夜间灯光能见距离与白天能见距离的关系表”,日常业务中,注意区别不同条件下(黄昏和凌晨、月夜、黑夜)同一目标物所反映的能见距离的差异。
  (3)视程障碍现象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为满足服务需求,在天气现象的观测中,增加了雾和沙尘暴的等级定义,以及“扬沙”、“浮尘”现象起止时间的记录[1-3]。当出现能见度<1.0 km的视程障碍现象时,需记录该天气现象的最小能见度。
  (4)规范了“备注”和“纪要”栏的填写。其中“备注”栏主要记载台站沿革、环境变化,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的说明。“纪要”栏主要记载台站所在行政区域发生的、与天气气候有关的事件,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原来在“备注”栏记载,现在改为在“纪要”栏记载。
  (5)为确保气候学对降水观测资料的精度要求,自动站记录作为“正式”记录后,20∶00—08∶00、08∶00—20∶00时定时降水量仍由人工观测,雨量传感器记录只作为降水强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