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柞水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实践与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继梅 时间:2015-01-02
  3多措并举,搞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
  财政部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与2010年预算草案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于柞水县已取得的退耕还林成果和今后的任务目标,保护好柞水县林业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乾佑河40 km绿色长廊、园林式旅游山城等景观,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3.1继续实施优惠政策,保证政策的连续性、长期性
  林农是林业资源最直接的经营管理者,保护其合法权益关系到他们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为确保退耕还林生态目的的实现,柞水县林业部门要继续落实前期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利用粮食、现金补助、林权保障等调控手段,切实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行在工程实施之初的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并严格落实,继续推行封山绿化、以粮代赈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退耕还林的主要环节,保持和提高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以营造生态林为主,免征农业税,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切实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
  3.2立足柞水县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的系统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政策,特别是针对退耕农户的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尤其是退耕后出现抚育管护不力、复耕复垦、林粮间作等问题缺乏可行的约束机制的问题,以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为目标,以柞水县获得“中国经典山水文化旅游名县”称号为契机,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把旅游项目建设和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结合起来,培育林业旅游企业在保护的基础上全面开发,重点抓好秦楚古道和姜家沟森林公园、五洲植物观赏园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从而推动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3.3搞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应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不能只盯着森林覆盖率、存活率和退耕还林工程规模,而应当全面考虑生态要求和退耕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考虑耕地保有量和粮食供给的需要,切实保障退耕户当前利益和长期发展利益的现实,通盘考虑,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专项规划。对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提前做好阶段性安排和部署,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前提和规范工程建设的科学依据。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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