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到社会学的演进及意义 —从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提出谈起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9-01

?摘要:针对传统的意识在社会合理性这一难题上的局限和无能,哈贝马斯吸取了当代语言哲学的研究成果,把解决问题的视线由哲学转向了社会学,通过对目的论行动、规范调节行动、戏剧行动的综合、统一,进而提出了交往理性观念,从而走出了在合理化标准问题上的先验与经验之争的阴影,在交往合理性中将永恒不变的先验的理性原则与变动不居的经验的社会现实融合贯通。

??在哈贝马斯看来,人的行为的合理性从来都是哲学的主要论题,因为“哲学思维本身,就是从体现在认识、语言和行动中的理性反思中产生的”[1]但是,当他本人在理性自身统一性冲动驱使下,试图实现理论理性、实践理性和审美理性的整合与统一时却面临来自各方的疑难、问题和挑战,这其中既有从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到马克斯·韦伯、阿多尔诺,德国理性主义哲学其内部的纷争矛盾,又有非理性主义思潮的挑战,还有针对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新发展与世界重大事件的冲击所带来的由哲学转向社会学的现实理论的迫切要求。正是在此情况下,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理性”,由哲学深入到社会学,由先验的理性原则投入到经验的社会现实,在语言的基础上,通过交往行动将理性的先验原则与现实的经验世界勾连起来,以期对人类化进程中生发出的种种疑惑加以冰释,他希望能继黑格尔、马克思、马克斯·韦伯之后,再次照亮世界历史的前程。

一、从目的的论行动到交往理性

??哈贝马斯并没有因提出交往理性观念,而就断然排斥、贬低理性的其他表现形态或提法,他将交往理性看作是继目的论行动、规范调节行动、戏剧行动之后的,可以更好“说明社会行动与行动者世界关系之间联系”[2]而加以引入。在他看来,交往理性观念之所以提出,一方面是因为运用它可以更合理有效地解释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系列难题,因而,另一方面这一观念较之前面三个概念便更具合理性。但是,这不意味着其他三种观念的运用就失效了。进一步说,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理性非但不排斥目的论行动、规范调节行动、戏剧行动,反而将它们融入自身。

??哈贝马斯指出:“从亚里士多德以来,目的论行动概念就是哲学行动理论的中心点”[3]。亚里士多德综合了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与阿那克萨戈拉的努斯[Nous]而形成了他自己的“目的”[思想的思想]观念,从而标志着古希腊理性主义的完成[4][参见拙文“古希腊理性观念的提出及其意义”]。从此,理性被界定在自己以自己为目的,并通过自己而实现自身的内在目的论的层面上。从此,只有具有明确自主的目的、目标和方向的行动,并能通过一定手段、工具和中介得以实现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合理的,否则便被视为非理性的、不合理的而遭排斥、抛弃。其后,亚里士多德目的论行动概念的不断发展、演变致极,一方面带来的是技术的昌盛,但另一方面却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盛行,正如哈贝马斯指出的“这种行动模式经常被解释为功利主义的”[5]。更有甚者,人非但不再是目的反倒成了工具,本来在亚里士多德目的论行动概念中目的与工具之间的界限就不甚清楚,而是可以相互颠倒移位的,合目的性质倒成了合工具性。法兰克福学派等对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异化、物化的极端状态的[尽管不无夸张的]描述就是目的论行动概念所带来的“危害性”真实写照。由于目的论行动以行动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能否实现自身目的为衡量行为是否合理的主要标准,这样,目的论行为概念,实际上仅局限于一个行动者与一种存在的事态世界之间的关系为前提,“因此,对行动者与世界的这种关系所作的表达,可以按照真实性和效用性的标准进行判断。”显然,在哈贝马斯看来目的论行动概念这种以真实性、效用性为合理性标准存在着很大缺陷,因为它的确定是以行动者与对象、目的与手段的对立为前提的。这样,它既不能很好地解释人类社会历史现实中行为的丰富的多样性、差异性,也无法把握人类行为的真谛,因为这种目的论行动只是“以一个世界,并且是客观世界为前提的概念”[6]。

??与目的论行动只是面对单一的客观世界这种情形不一样,“规范调节的行动概念要涉及按照共同价值确立自己行动的一种社会集团的成员,规范表达了在一种社会集团中所存在的相互意见一致的状况”[7]。现在,在存在着的事态的客观世界之旁,出现社会世界,对于规范行动概念来说,就是以一个行动者与两个完整的世界之间的关系为前提。显然,规范行为概念已突破目的论行动单一的活动界面,它不再只是按照“存在原理”去活动,更主要地是“行动者作为作用活动的主体,与其他可以相互参与规范调节的内部活动的行动者都属于这种社会世界”[8]。这种社会世界由一种规范的关系组成,通过这种规范确定“什么样的内部活动属于合法的个人内部关系的总体”。如果说目的论行动所面对的存在着的事态是通过真实的论断体现出来的,那么,“存在着的规范是通过规范接受者认为合法适用的普遍法定原理或命令体现出来的”,就规范行动在社会世界的运作中,成员相互期望,“按照规范上对所有规范接受人所规定的价值,确定自己的行动”而言,这种行动的进行和完成就更多地需要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同与合作,而不能简单地将他人视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这样,“规范的行动模式,要求行动者不仅具有‘认识上的复合性’,而且也具有可以符合规范行动的一种‘动员复合性’。这样行动模式,就与价值内部化的学习模式联系在一起了。”[9]规模行动概念中的行动者,正是通过这种规范不断内化的学习,一方面与社会世界发生关系,使得自己的行动合法化,另一方面也正是通过对规范的适应与学习,得以完成自己的行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样,与目的论的行动模式有所不同规范的行动模式,其参与者除了能处理与把握对象,而且更能就已发生过的情况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规范,表示自己的态度;不仅能有效处理与客观世界的关系,而且能合法调节与行动者在其中行动的个人内部关系的社会世界的关系。但是,要想把行动者本身通过行动进行表演所涉及的主观世界作为进一步的前提,或者说,要真正进入由客观世界、社会世界进入主观世界,凭借的“只有戏剧行动的概念”[10]。

??哈贝马斯所谓的戏剧行动的概念直接出自于戈弗曼关于“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的研究。在戏剧行动的概念中,遭遇和表演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哈贝马斯指出:“按照戏剧行动的观点,我们把一种社会的内部活动,理解为遭遇,参与者通过这种遭遇相互构成可见的观众,并且相互表演一些东西”[11]戏剧行动模式有一种明显的缺点,也即,在舞台上[或假想舞台上]事物是虚构的。与此相反的是,在生活中,也许表述的事物是真实的然而却是未经过充分的检验。正因如此,在一定意义上,戏剧行动模式的缺点反倒成了优点,因为在舞台上,一个演员的角色要经过充分的检验,它既要化装,又要接受自我和观念的检验。戏剧行动模式的出现打破了目的论行动、规范行动的局限,使得行动者能够以一定的方式展示自己的主观世界,特别重要的是,这种一定的方式既是行动者进行自己表述的方式,同时也是观众得以看到和接受表演者的方式。“在戏剧行动中,当行动者展现自己的外貌时,他就一定得涉及自己的主观世界”[12]。行动者通过愿望和情感来表达自己的需求,并且,“这种愿望和感情的偏向性是通过语言表达为需求的解释的,就是说,表达为支配评价表达的判断”。在此基础上“使观念可以了解一个行动者”[13]。按照戏剧行动的模式,通过行动者的角色作用参与者对自己的主观性表态,通过观念角色作用,对其他行动者“向只是意识中的东西所做的带表情的表达表示态度”,自我的内部世界是通过一种外部世界而受到限制的,在这种外部世界中,行动者可以区分行动状况的规范的组成部分与非规范的组成部分。戏剧行动也以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为前提,但是“与规范调节的行动的情况不同,这种情况不仅适合于物质的客体,而且同样适合于社会客体。”[14]总之,戏剧行动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在观众面前的有意识的操作模式,尽管通过有意识的操作以显示自己的主观意愿,但它却是社会性行为,因为这种操作行为是在有组织、有检验的背景关系中得以实现的。

??从上所述,我们知道,目的论的行动、规范的行动和戏剧的行动都分别以不同的“世界”为对象和行决条件。这分别是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这三种行动模式分别针对着整个人类、社会的不同方面,既可以把它们看作是各各不同类型的行动模式,亦可视其为前后相继有一定逻辑关系的行动系列。然而,仅局限、停留于其中的某一行动模式,是无法达到完整和谐的社会行动,同样亦是无法完整把握和解释人类社会进化和发展。因此,引入交往行动的概念就为理所当然,“只有交往行动模式……发言者和听众,从他们自己所解释的生活世界的视野,同时论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中的事物。”[15]哈贝马斯认为每一种类型的都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代表了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甚至不同文化类型的发展和进化。但是,交往行动比起其他三种行动显然更为合理,因为它涉及到了人类社会的所有这三个方面,并且真正以语言行动来维护三类效度要求的方式来进行的。显然,在社会合理性标准的确立及其检验方面,无论是从逻辑合理性还是实践合理性方面看,交往行动所具有的优势,是其他三种类型的行动都无法比拟的。

二、交往理性的提出及其意义

??对于目的论行动、规范行动、戏剧行动的悉心考察,哈贝马斯相信,只有综合、统一这三者才能消除它们各自对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偏执所带来的片面性,而获得对人类社会交往行为的完整的理解和把握。同时,也只有以语言为媒介兼容并蓄目的论行动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行动的正确性与戏剧行动的确实性和可领会性,才能发掘并确定一种新型的现实的社会交往行动,给人类社会的指出方向,带来福祗,而不是流于一般的批判、反思。这样,交往理性的提出势在必然了。

??哈贝马斯从对语言的具体运用入手,指出目的论行动、规范行动、戏剧行动这三种不同语言构思的片面性,“第一种,把交往看成仅仅为了实现自己目的的人的间接理解;第二种,把交往看成仅仅为了体现已经存在的规范性的认可的人的争取意见一致的行动;第三种,把交往看成吸引观众的自我表演。在这里,往往只把语言的一种职能论题化了。”[16]哈贝马斯强调,应该吸取现当代思想家米德、维特根斯坦、奥斯丁和伽达默尔等的思想成果,“同时注意到语言的所有职能”,以有效地避免“语言往往是各按不同的角度被片面构思”情形。哈贝马斯强调说:“对于交往行动模式来说,语言只有按照实用主义的观点才是重要的,发言者在符合理解的原则下运用句子时,与世界发生了关系,而且这不仅象在目的论的行动,规范指导下的行动,或者戏剧行动中是直接的,而且也以一种反思的方式发生关系……。发言者把这三种形式的世界观统一为一个体系”。在交往行动模式中,行动者把这个统一的体系作为解释范围的前提,在这个体系范围内他们才能达到理解的目的。行动者的行动是建立在语言基础之上,“把语言作为参与者与世界发生关系”,从而相互提出可以接受也可以驳斥,以实现相互的理解与合作,并有效地表达自己,而“不再直接地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或主观世界上的事物发生关系”,[17]以语言为媒体的交往行动其本身就是那些寻求意见一致,并衡量真实性,正确性,确实性,一方面衡量语言行动之间一致关系,另一方面研究行动者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这三种关系。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是在语言基础之上确立起来的,这就使他摆脱了意识由于仅限于概念、推论的抽象僵硬、独白,而带来的思想者与作为思想对象的主观世界和作为思想对象的客观世界以及思想者之间的对立,从而走出了意识哲学固有的对象性思维的阴影。而对于语用学的坚持与对语义学的限制,又使得他得以避免当代语言哲学中所表现出的某种唯名论倾向。

??纵观整个西方哲学的发展、演进,从亚里士多德的目的理性、经过笛卡儿的主体理性,到康德理性的矛盾,黑格尔的绝对理性,再到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合理性,法兰克福学派的目的-工具理性。其间,我们不难发现,在黑格尔之前,关于理性的挖掘与把握仅局限于理性的某种特性,具有很大的片面性,无论是目的论行动,规范行动还是戏剧行动等类型,往往都只及一点而排斥其他;在黑格尔绝对理性中,倒是实现了理性自身矛盾的和解与统一,主观理性与客观理性、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理性]与逻辑[理性],总之理论理性、实践理性与审美理性通过概念辩证法得以对立统一。但是,由于意识哲学的种种局限,黑格尔哲学在庆祝理性与现实和解之际,暮然回首,却发现现实世界依然故我,而理性只能望洋兴叹。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18]。

??黑格尔的绝对理性既实现了传统形而上学所面对的种种矛盾冲突的和解与统一,同时也因此暴露出传统理性观点的致命弱点,这就告诉人人在意识哲学层面上无论怎样努力都是无法真正解决理性与现实的矛盾的。黑格尔绝对理性的这种缺陷很快遭到了各种社会思潮攻击和批判。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实证主义思潮对绝对理性活动范围的划界、限制而夸大了知性,非理性主义对理性的攻击、抛弃而张扬本能、意志反而加重了理性危机、文明危机,语言哲学对理性的冷漠及对语言本身的形式主义的纠缠会让语言哲学走入象牙之塔,法兰克福学派对理性的批判性、否定性的凸现却落入工具理性的巢臼。所有这一切都与世无补,这样,既不解决理性与现实的矛盾及理性自身发展中的理论矛盾,也无法解决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难题。

??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原则为后人留了一个重大的难题,也即是社会合理性问题。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马克思认为“社会合理性是直接通过生产力的发展而贯彻的……[而]生产关系只能通过生产力的合理化压力进行革命化”,[19]并且由此得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伴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的是生产关系的不断变更,资本主义将走向灭亡,最终将获得全人类的解放。与马克思不同,尽管马克斯·韦伯担心资本主义和现代国家机制,会由于官僚主义及社会关系的物化而窒息生活的推动力,但是马克斯·韦伯却认为它们并不是作为束缚合理化潜力生产关系,而是作为西方理性主义在其中进行社会发展的目的合理行动的从属体系,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基本上都是按照韦伯的展望来解释马克思的。对于从目的的行动到交往行动变化发展的深入考察和对从黑格尔到马尔库塞有关社合合理性问题研究的专门分析,使得哈贝马斯确信,将交往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联系在一起,把合理性行动看作是一种潜在的解放力而不是一种禁锢力量,“能避免韦伯的悲观主义;也可以避免倒退回卢卡奇、阿多诺、霍克海默尔的主观主义立场上去”。[20]显然,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提出不仅其本身就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还为对此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和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哈贝马斯为了全面合理、切实有效地解决社会合理性难题,他把目光投向了社会学,他强调指出:“合理性的难题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学的,而是由内部爆发出来的”[21]。哈贝马斯把现代化过程看作合理化的过程,这种由哲学演进到社会学的做法,开拓了一条从理性的先验原则转化为现实的经验生活,把握社会合理性的一条崭新的思路。

三、从到社会学的演进:先验与经验的辩证法

??在对待社会合理性、合法性及其性等一些当代哲学家共同关心的问题上,哈贝马斯与福柯、德里达、利奥塔、布尔迪厄等发生了冲突,而对于普遍性的坚持与拒斥则是冲突的焦点。当福柯总是挑战普遍性的必要性,德里达激烈地颠覆普遍性与确定性,布尔迪厄反对普遍性规范时,哈贝马斯却强调理性是唯一的并要重建理性的统一性,在他看来,“理性应当揭示游弋在康德三个批判中的理性的统一性:即道德实践观和审美判断的理论理性的统一性。”[22]那么,进一步说,对于哈贝马斯来说,如何阐述交往合理性概念的普遍性,而又不重复哲学传统呢?在他看来原则上有三条途径,第一条途径是把形式实用主义引进交往行动概念,第二条途径是摒弃形式实用主义观点经验运用性的途径,而深入到病交往模式、社会文化生活形式基础的演变及行动能力的个体发生史这三种研究领域,“第三条途径对社会合理化的一种理论的社会学原理加以研究”。哈贝马斯因为第三条途径的“要求少一些”并且“可以联系一种经过很好研究的[从韦伯到帕森斯]社会理论传统”[23]而选择了这种社会学途径。哈贝马斯把有关交往行动的合理性难题与现代化相联系表述为:“现代化的过程将怎样按照合理化的观点表现出来呢?”在他看来,作为社会理论表现出来的社会学就是从研究这个论题起家的,并且“在社会学与合理化性的一种理论之间存在着内部的关系”[24]。这样他便深入到社会学来阐述交往行动理论。

??哈贝马斯在交往合理性的普遍性阐述与运用上,由哲学向社会学的转向和演进,其实还有着更为深刻的用意和作用,它代表着由意识哲学到语言哲学,由形而上学到后形而上学,由主体-客体理性、目的-工具理性、理论-实践理性到处境理性的重大转向,而先验与经验的辩证法贯穿于其中。哈贝马斯由哲学转向社会学,并通过社会学理论阐述交往合理性,这既是解释现代化即合理化过程并进一步“把资本主义的现代化的问题,理解为一种片面合理化的过程”[25]的必由之路,同时这也是统一的理性作用于现代社会的运作过程中现实的理论表达。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的两卷本中,第一卷——行动的合理性和社会合理化,是他的微观社会学,而第二卷——论功能主义理性批判则是他的宏观社会学[26]。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提出,一方面标志着由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甚至包括海德格尔在内]向当代生存哲学、社会[哲]学的转向的成功与完成;另一方面他的交往行动理论也正因为在这种转变中较好地处理了理性的先验原则与现实的经验生活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在社会学,这一从其产生伊始便摆脱了意识哲学的局限而直接面对社会合理性问题的社会理论中而获得了成功。面对现当代西方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社会动荡不安这种局势,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较为合理地解释了西方的近现当社会一般进程,尤其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如何表现为片面的合理性作了较为切实的回答。

??在近当代德国哲学发展中,首先,由康德在知识、伦理道德中揭示出,先验与经验的尖锐的矛盾对立,他试图将先验的理性法则与经验的感觉材料不无独断地融进“先天综合判断”之中,但却以先验与经验的二元对立而告终。从此,对于先验与经验矛盾的解决,就成了康德后继者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从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到马克思,再从叔本华、尼采到胡塞尔、海德格尔,最终直到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霍克海默、阿多尔诺,他们都对这一突出重要的问题进行了自己的尝试和努力。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所有这些努力与解答,都“表明了意识理论原理的局限”。[27]正是基于对传统意识哲学的局限的反思,促使哈贝马斯不再固执于单一、片面的合理性标准,进而也不再停滞于某种现成的、固定的合理性标准。而是从哲学转向社会学,转向了社会学的不断生成的交往行动,在各种层面的不断的交往活动中寻求社会的合理性。从而打破了传统意识哲学对先验与经验矛盾的处理的做法,也即要么设置对立,要么把两者相加连在一起,或者由先验演绎出经验,或者从经验中抽象出先验。但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是以先验与经验的对立为前提,并因此只能以先验与经验的冲突而告终。哈贝马斯认为在社会学中对合理性问题的讨论应在三个层面上进行的,在经验的或经验性理论层面上,它研究社会的现代化与文化的合理性和社会的合理性的关系;在理论的层面上,社会学的研究主要导向于捕捉群体行为的合理性和社会行为的合理性之间的对比;在先验的理论的层面上,对合理性活动的解释成为理解所有导向问题的前提。在社会学中,通过在这三种层面对交往行动的深入探究,所显示出的理性[或合理性标准],既不是仅限于经验的客观世界的客观理性,也不只是实际上永远也无法摆脱主观意识的先验的抽象的主观理性,而是通过交往活动产生的融主客观性,融先验与经验于一身的处境理性,也即交往理性。这种交往会理性就其相对于每一具体的交往活动而言,有其先验性,但对于整个人类的交往活动来说却又是生成的,经验的。但是至关重要的是,在此,交往行动的合理性的标准已经走出了绝对先验性的阴影,它不再是作为不可追问也无法追问的第一原理或终极真理,而是可以追问并且必须不断追问的不断生成的开放性东西。甚至可以说,交往行动的合理性的标准就在于对这种追问的不断地追问之中,正是在这种追问中人类的交往行动不断趋于合理化,也正是在这种其合理性标准可以追问的交往行动中,人类社会得以发展和进化。因此,在社会学对合理性的经验和注解中,可以化解自古以来就围绕智者哲人的先验与经验矛盾之谜。原来,在社会学对社会发展——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研究中[现实理性],既有统一性的[先验]理性原则作为社会历史自身发展的逻辑、规范,又有散落于社会各个[亚]系统的理性碎片之经验的体现。社会学这种对先验与经验的矛盾的和解,在哈贝马斯看来,既可“卓有成效地革新马克思现实抽象的概念”[28],又能反对“意识的哲学和关于行动的个人目的论这两种理论削弱[了]自从马克思以来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29]。

??哈贝马斯对当代西方社会思潮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和概括,他认为本世纪产生了四次重要的运动,也即分析哲学、现象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产生。与此相应的是现代思想的主题的兴起,哈贝马斯将其归结为四种主题,“其航向为:后形而上学思维、语言转向、处境理性以及颠覆理论对实践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或者说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克服”[30]。哈贝马斯正是在这种思想地平线上,面对现代性乃至后现代性的冲击下,首先由哲学转向社会学,并提出交往合理性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哈贝马斯的这种作为,既是对传统哲学留下的难题积极的解答,亦是对现代思想主题巨大转变的努力回应与融入,同时还是对后现代性的顽强抗拒。哈贝马斯正是通过交往理性的有效性要求及对三个世界的贯通、融合和对理性所有三种类型[或阶段]行动的统一,竭力维护着理性自身的统一性和现实性。哈贝马斯站立在现代性的地平线上依靠着社会学精心地呵护着理性。


注释:

[1]、[2]、[3]、[5]、[6]、[7]、[8]、[9]、[10]、[11]、[12]、[13]、[14]、[15]、[16]、[17]、[19]、[21]、[23]、[24]、[25]、[27]、[28]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14、108、119、120、123、120、125、126、128、128、129、131、132、135、135、140、194、186、190、187、192、192、12页。

[4]参见拙文“古希腊理性观念的提出及其意义”《福建师大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4期。

[18]《马恩全集》第四十二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7页。

[20]、[26]乔纳森·H·特纳:《西方社会学理论》范伟达主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80、279页。

[22]、[30]《哈贝马斯访谈录——现代性的地平线》李安东、段怀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8、129页。

[29]威廉姆·奥斯维特:《哈贝马斯》沈亚生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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