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儒简的宗教诠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欧阳祯人 时间:2010-09-01

先秦儒家的人学,以自我的修身为基点,立足于现实的伦理关系,却又具有通向天道的宏大背景,其通过人伦日用的道德践履体现终极关怀、回应天命的理路,在世界各大文化体系中别具一格,包孕着深刻的人文价值。郭店楚简中的儒家行文古朴而幽远,意蕴宏阔而精微,理智的思辨与直觉的体验相裹挟,逻辑的解析与道德的超升相结合,的睿智之思,笼罩在天命的杳远之中,而天命的杳远又最终被哲学的睿智所超越。其相辅相成的机制值得我们研究。 

郭店简《性自命出》中“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判断,推出了一个由天而命,由命而性的框架。结合《性自命出》的简文,我们可以把这个框架推演为三个层次:相对于“命”而言,“天”带有根本性;相对于“性”而言,“命”带有根本性;相对于“情”而言,“性”带有根本性。由上而下的灌注内化为人的性情,而人的性情在现实的摩荡中,通过“命”的中介又上达于“天”。“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义》)在郭简《五行》中就是由仁而智,由智而圣的性命归宿。这种形上与形下、外在与内在、客观与主观相表里,层层递进,灌注而下,并且下学上达的循环螺旋结构,一方面有它不可质疑的神性作为依托,另一方面又有它鲜活的人性作为拓展。双向撑开,渗透到了郭店儒家文献的各个层面,使它的性命之学蕴含了巨大的理论张力。

《语丛·一》第二简“有天有命,有物有名”和第四、五简“有命有度有名而后有伦”与《性自命出》的“天→命→性→情”路径一样,展示的是儒家人学的宇宙整体观。亦即,世界上的万事万物,诸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一切的一切都莫不最终归于天命。有了天,才有命;有了命,才有物(《朱子近思录》曰:“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有了物,才有名;有了名,才有了人伦天常。天、命是整个世界的最终根据和动力。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面对着变化无常的世界,人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各种难以预料的祸福都会莫名其妙地降临到人的头上。在万般无奈而又盲目的处境中,他不得不把他的命运交给冥冥之中的天命之神,于是他因此而在灵魂上得到了拯救。这就是宗教的起源,更是宗教的力量之源。著名宗教学家麦克斯·缪勒在转述费希特的宗教观时说:“宗教是一种知识。它给人以对自我的清澈洞察,解答了最高深的问题,因而向我们转达一种完美的自我和谐,并给我们的思想灌输了一种绝对的圣洁。”[1] 在郭店儒简中,这种“完美的自我和谐”首先来自“我”与“天”的对话与交融。换句话说,人,在这里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而是在天人关系中,在宇宙与人伦关系中彰显其价值,是宇宙有机整体中的一个环节。用《成之闻之》的话说,就是“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第40简)

《六德》一文在叙述到六德、六位、六职时,有三种排列顺序:一是夫妇、父子、君臣;(第8简)二是君臣、夫妇、父子;(第14、15简)三是父子、夫妇、君臣。(第34、35简)本来,儒家是一个特别注重礼仪的先后顺序的学派,为什么在《六德》这样重要的文献中就忽略了这种儒家的基本规则呢?如果我们不是依据儒家哲学的世俗性,而是依据儒家哲学的宗教性,这种令人迷惑的现象就是容易得到解释的了。原来,不论父子关系、夫妇关系,还是君臣关系,在儒家看来,都有一种天经地义的神性,都有它们天命的最终依托,都是天道伦常在人世间的具体表现。这三种关系,首先是各自独立的子系统,都直接上承于天命。父子关系是就慎终追远、报本反始来说的;夫妇关系是就天尊地卑、阴阳大化来说的;君臣关系是就君权神授,上承天祚来说的。然而这三种关系之间,又是彼此牵制、互为激励的,没有夫妇,就没有父子血脉的持续延伸;没有父子,就没有夫妇化合的依托;没有君臣,父子夫妇就没有赖以存有的贤明社会,由亲亲而尊贤的理想就得不到公正、有效的贯彻。但是,这三种关系,在整个宇宙中,又只是各种天人关系中的一部分,它们来自天常,是天的意志的一种表现。从《周易》《易传》以来,“天道”一直被先秦儒家先哲视为人类社会生活的最高典范。因此,人只有秉承天道的精神(“自强不息”),以一种真诚(同样是宇宙的精神)的情怀(“凡人情为可悦也。”《性自命出》第50简),把自己性情的赤诚,投放到各种关系的动态过程之中去,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世俗的生活中体认天道、回归天道,才能够最终达到“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的境界。

至关重要的是,在郭店儒简中,夫妇关系、父子关系与君臣关系是一种递进式的逐层扩展。上承天命得到了父母赐予的血肉躯体之后,在先秦儒家看来,人的根本性的任务就是从事“为己之学”(“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就是修身。修身的过程就是通过“亲亲之杀”达到“尊贤之等”(《中庸》)。对此,郭简《唐虞之道》的论述尤其精辟。它开篇就说:“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第1简)虽然上承古代的传统,先秦儒家性地继承了西周以来的血亲宗法制思想,但是,儒家先哲并没有被教条所窒息,而是突破了血亲的藩篱,实行了从“亲亲”到“尊贤”,从仁到义,从小家到社会,从个人的自我到“天下为公”的飞跃。这种飞跃就是《成之闻之》的“慎求于己,而可以至顺天常矣”(第38简)。因此,在《唐虞之道》“尧舜之行,爱亲尊贤。爱亲故孝,尊贤故禅。孝之方,爱天下之民”(第6、7简)的论述中,爱亲是尊贤的起点和动力,尊贤是爱亲的扩展和结果,而尊贤的目的就是为了“爱天下之民。”没有爱民的精神,就不可能真正尊贤;不能真正尊贤,就不可能实现“禅而不传”的理想,“不禅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第21简)由此可见,“禅而不传”在儒家伦理的逻辑中,就是“圣人天德”,以祀“天常”。(《成之闻之》第37、40简)。

“孝,仁之冕也;禅,义之至也。”(《唐虞之道》第7、8简)亲亲之“仁”的私我必须突破血亲宗法的限制,进入到天下为公的“义”的领域,尊贤禅让,才能达到“世无隐德”(《唐虞之道》第7简)的境界。也就是说,个人的修养必须抱定“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宗旨,走出私我,以天下为己任,与你周围的人,与你所处的整个社会共同,以求得整个社会的繁荣,全民道德水准的提升,才真正算得成功。所以“爱亲忘贤,仁而未义;尊贤遗亲,义而未仁”,(《唐虞之道》第7、8简)既仁且义,相辅相成,才能“顺乎肌肤血气之情,养性命之正”(《唐虞之道》第11简)。“血气之情”只有通过现实伦理的践履,达到自我与社会,自我与天道的和谐,才能够“养性命之正”。这种从整体出发来思考问题的理路,固然与先秦儒家特殊的人文主义精神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笔者以为,儒学的宗教性,阴阳大化,天道流行,天人合一的体认方式,则是这种理论样态赖以存有的根本原因。 

由天而命,由命而性,由性而情的框架,还给我们展示了儒家人学由宇宙论向主体性,由客观天道的大化流行向主观人道的道德修养、由外在的天命灌注向内在的下学上达的自我转化。这种转化的根本动力仍然来自于“天”。“天”在先秦儒家看来,从宗教的层面来说,是美大圣神的典范,是一种主宰人类命运、能够赏善罚恶的人格神。与“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的记载相一致,郭店儒简的论述也比较全面:“遇不遇,天也。”(《穷达以时》第11简)“天施诸其人,天也。”(《五行》第48简)“君子治人伦以顺天德。”(《成之闻之》第32、33简)“有天有命,有物有名。”(《语丛·一》第2简)这里的“天”、“命”,先验性的规定非常明确。

但是,天“施诸其人”的并不仅仅是被动的命运,而且也充分地包含了修身养性、自我提升的力量。郭简《五行》“仁之思”“智之思”“圣之思”的“人道之善”,之所以能够精明觉察,超凡脱俗,最后达到金声而玉振,“舍体”而超升的“天道之德”的“一”,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先秦儒家在天道与人道之间,天命与性情之间,宇宙与主体之间架起了一座彼此贯通的桥梁,并且坚实地构筑起了使这座桥梁畅通无阻的基石:人的性情与天道的法则是相同的、相通的,人可以通过礼乐教化的道德践履、性情心志的不断磨砺,在日用世俗之间,居仁由义,反善复始,下学上达,以求得终极实在的实现。

郭店儒简的人性论相对于其他儒家经典来说,最突出的地方在它的身心观。郭店儒简身心观的肯綮,在于它与天命、天道的遥契。这种遥契的依据,实际上就是儒家的宗教性。如果把郭店儒简的身心观有意识地置放到宗教学的视域之下进行检讨,我们也许就会有新的发现:

第一,《性自命出》曰:“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难不贵。苟有其情,虽未之为,斯人信之矣。”(第50、51简)这里的“情”是一个比汉语“情感”之“情”更为深刻、宽泛的概念。由于在笔者看来,郭店楚简已经深刻地受到了《周易》的影响(《语丛·一》有:“《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因此,这个“情”与《周易》的“孚”,《中庸》的“诚”有相通之处,与《大学》的“正心”“诚意”具有同样的品格,都是在追求上文麦克斯·缪勒所说的“绝对的圣洁”。在有志于君子道的儒家学者看来,真挚诚悫,是宇宙精神的本质,是至善至美、至大至神的榜样。因此,要在心性上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内圣也好,外王也罢,都必须首先正心诚意,正直无欺。《性自命出》写得很清楚:“笃,仁之方也。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忠,信之方也。信,情之方也。情出于性。”(第39、40简)人的性情是天的自我彰显和自我实现的形式,我们只有真诚地在人伦关系中尽心、尽性,才能够最终完成“天”赋予我们的使命。仔细思考,实际上这种认识的前提,正是儒家人性论,特别是“性善论”的哲学基础。郭简的“德”(?)字,作为心性学最高深的概念,从直从心,这表明在先秦时期,华夏民族已经有了真实无妄是宇宙的根本精神的共识;郭简的“仁”(?)字,作为儒家价值体系的最高范畴,从身从心,这表明儒家的理想就是依托天道,亲躬践履,言行一致,身心合一,与“德”字相通。不论是“德”还是“仁”都必须以真诚为基本的心理前提,才有可能上达天命与天道融合。用《成之闻之》的话来说,就是“行不信则命不从”(第1简)。所以,《性自命出》的“情”,为“实”,为“真”,为“诚”,具有浓厚的宗教性,这是儒家对“为己之学”提出的一个心态上的要求。亦即,不论是生活日用之间的道德践履,还是修身反己的心性超越,儒家的有志之士都必须抱定一个“情”字,抱定真挚诚悫的主体心态。只有站在这样的角度,我们才能够真正领悟到《性自命出》中“道始于情”(第3简)、“礼作于情”(第18简)、“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拨人之心也厚”(第23简)、“信,情之方也。情出于性。”(第40简)的哲学深意,在于“情”与“性”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性”来自“天道”、“天命”,成为“天性”,那么“情”的本质也在于“天情”(见《荀子·正名》)。孔颖达《礼记·中庸》疏引贺玚云:“性之与情,犹波之与水,静时是水,动则是波,静时是性,动则是情。”实际上在我看来,二者在宗教的承受上具有相通性、连贯性。

第二,《性自命出》一文,一开始就提出了“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命题,把“性”与“情”“气”相结合,看成一种可以应时而动,感物而发,通过礼乐教化提升的原初本体(“反善复始”),但全文最后却又归结到了“君子身以为主心”之上,高度重视通过道德践履,加强身与心的冥合,来体认天命,融合天道人道的精神。身心一致,本来是自孔子以来,儒家心性学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其天人合一思想的必然结果。“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但是,《性自命出》从形而下的人性修养层面,立足于礼乐教化的现实,对性情与心志的关系问题,对外在教化与内在心术的关系问题,对心身双修,内外互证的过程等等,都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系统阐述,这在儒家心性学发展史上应该具有特殊的地位:

笑,礼之浅泽也;乐,礼之深泽也。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拨人之心也厚。凡学者求其心为难,从其所为,近得之矣,不如以乐之速也。闻笑声,则鲜如也斯喜。闻歌谣,则滔如也斯奋。听琴瑟之声,则?如也斯叹。观《赉》、《武》,则齐如也斯作。观《韶》、《夏》,则勉如也斯俭。咏思而动心,?如也。其居节也久,其反善复始也慎,其出入也顺,司其德也。郑、卫之乐,则非其声而纵之也。凡古乐宠心,益乐宠指,皆教其人者也。《赉》、《武》乐取;《韶》、《夏》乐情。(第22-36简)

致容貌,所以度节也。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好其容,乐其道,悦其教,是以敬焉。(第20、21简) 

一方面以人的内在情感为根据,以为手段,以描写先王功德的《赉》、《武》,《韶》、《夏》为教材,深入到心灵之中去,以情动人,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灵魂,使之从音乐的最高深之处“返回人性本始的善” [2](反善复始)。另一方面,又以礼教修正外形、体态,追求仪表的端庄、举止的中节。《性自命出》的身心观精华是,乐教与礼教交互双修,以达成身与心的高度和谐,是以“君子执志必有夫光光之心,出言必有夫柬柬之信,宾客之礼必有夫齐齐之容,祭祀必有夫齐齐之敬,居丧必有夫恋恋之哀。”(第65-67简)容色、情气、身形、形神都融为一体。先秦儒家的礼乐论本来就具有宗教的背景: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说文·示部》)“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礼也者,反其所自生;乐也者,乐其所自成。”(《礼记·礼器》)礼者,“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荀子·礼论》)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这些都是在讲礼乐的宗教性。它们的目的,用朱熹的话来说就是“礼乐只在进反之间,便得性情之正。”(《朱子近思录》)郭店儒简的礼乐宗教性,强调了主体性的内在超越,是身与心、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一句话,就是人与天的完全冥合。这种冥合就是通过礼、乐的修养达到礼乐与性情的合而为一,进而达到性情与天道的合一而实现的。

第三,如果说《性自命出》的心性学主要是从形而下的修养层面来立论,那么《五行》一文则主要是从形而上的道德内在性上追求其超脱凡俗的功夫。《五行》把心性的修养划分为形而下的“四行”之“和”的“善”,以及形而上的“五行”之“和”的“德”。仁义礼智之和合,是行于外的人道,是与现实礼俗相联系的道德实践;仁义礼智圣相和合,是行于内的天道,是上达于天命的道德超越。“四行”之“善”,“五行”之“德”通过“圣”上达于天。《五行》写道:“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也。”“有与始,有与终”就是指现实的践履;“有与始,无与终”就是指道德的形而上超越。在“有与始,有与终”的阶段,人的心性提升是与人的外在形体相融合的;而在“有与始,无与终”的阶段,却是指人的心性剥离了人的形体,脱离了现实的羁绊,上达于天人玄冥的神圣之境。这种被帛书《五行》“说”文称之为“舍体”的心理过程,消解了五官四肢的“多”的限制,而进入了“独其心”的“一”的状态。这有似佛教的“觉悟”,是一种大解脱,大彻悟,大自由的境界,超越了现实的视听言动的牵累以及时间与空间的障碍,体认到了宇宙人生的真实本质——德,是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基础上的发展。 

然而,先秦儒家之所以称之为哲学,就在于它蕴含着深厚的理智思辨,透彻的逻辑解析,而并不仅仅局限于宗教性的直觉的体验和道德的超越。用杜维明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儒家既不是一种哲学又不是一种宗教,正因为儒家既是哲学又是宗教。”[3] 因此,我们在诠释先秦儒家哲学的时候,就既不能忽略儒家宗教性的体验、超越功夫,也不能忽略儒家哲理化的思辨、解析精神,只有在哲学与宗教的交汇点上,才能真正抓住儒家体验性的哲学与思辨性的宗教相结合,二者融为一体的实质。如果儒学仅仅是一种宗教的体验,就不可能具有一种真理性的说服力量;如果儒学仅仅是一种哲学的思辨,就不可能真正树立起道统的崇高以及志士们“舍生取义”的热忱。文化之所以源远流长、经久不息的根本原因,正是在于这种哲学的睿智与宗教的热忱相互发明的机制。

拿郭店楚简的性命之学来说,《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判断,毫无疑问,其中的“天”、“命”都具有强烈的宗教气息。人的性情直接受到了“天”、“命”的规定、引导和激发。但是,《性自命出》的思想主体,是提出了一套身心修炼的方法,以回应天命的给予。笔者以为,儒家心性论的本质,就在于对“天”“命”的超越。这种超越的理路是,人的“性”虽然是由“天”“命”由上而下灌注而成,但是,“性”具有可塑性。人作为一种具有主体人格的个体,可以通过心性的修养,道德的提升,来掌握自己的“性”、“命”。这种修养和提升有一个非常艰巨的过程:“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弗扣不鸣,人之虽有性,弗取不出。凡心有志也,无与不可,心之不可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第4-7简)“行之不过,知道者也。闻道反上,上交者也。闻道反下,下交者也。闻道反己,修身者也。上交近事君,下交得众近从政,修身近至仁。”(第55-57简)这里的修身论是一种典型的实践论。自我之“性”,只有在与外界之“物”的摩荡之中才能够显现出来;“心志”的存有,必须搭挂在具体的事务之上,才有追求的目标。这是十分理性的哲学思路。但是,性情的显现,心志的追求,都必须满怀一腔对“道”的热忱,上下左右远近的一切,才有可能激发起我的主体“修身近至仁”的积极性。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性自命出》才提出了“凡性,或动之,或逆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养之,或长之”(第9、10简)多方位、多层面彻底涤荡人性、磨砺人性的途径。对心性的锤炼在于对自己道德情操的提高,而道德水准的高下最终决定了命运的好坏。这应该就是《大学》的“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和《中庸》的“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儒家坚信通过这样一条修身的途径,从现实的道德践履,下学上达,回归最原初的自我,体认“天道”,就“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矣”(《中庸》)。于是,宗教的赤诚信仰,最终演化成为一种现实的奋斗过程,杳远的天命也就化解为可以触摸、可以感知、可以掌握的必然了。

郭店儒简《穷达以时》一文,以“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开头,通过人物的际遇故事,得出“遇不遇,天也”的结论,以历代圣贤之节遇,来自我宽慰:“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但是,这篇文章的珍贵之处在于,面对人生命运的无奈,它的思想并没有归之于宿命论,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命运的不公,而是以“动非为达也,故穷而不怨;隐非为名也,故莫之智而不吝”的豁达胸怀来面对人生的历程,不怨天,不尤人,最后的理性选择是“惇

于反己”,把上天的命运,外在的际遇,内化为心性的修养、德性的提炼之上。在这里,我们不难感到,儒家“为己之学”的主体性动力,究其实质,并不是来自虚无飘渺的天命灌注,而是来自在哲理分析基础上的、对真理的坚定信念。在这里,我们找到了儒家哲学何以源远流长,在中国文化史上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根本原因。

在郭店儒简中,有关“反己”之学的论述是很多的:“故君子惇于反己。”(《穷达以时》第15简)“闻道反己,修身者也。”(《性自命出》第56简)“求之于己为恒。”“君子求诸己也深。”“反诸己而可以知人。”“慎求于己,而可以至顺天常矣。”(《成之闻之》第1、10、19、20、

38简)为什么先秦儒家没有像基督教那样,将主体的扩充与提升寄托于外在的天命,而是转化为内心的自我修炼呢?笔者以为,这关键在于“天”“命”的观念转化。“天”,天道也;“命”,性命也。在注《礼记·中庸》时,郑玄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也就是蒙培元先生说的“指天道之命于人而人受之以为性者”,[4] 天道流行,赋予人以天地之性。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周易·乾》)的命题实际上透露了天道与性命的关系。人性的内在修炼,通过“命”的中介把自己与天道统一起来,使天道的善性在自己的视听言动中得以实现。这就把先验性的“天命”转化为主体性的“性情”。本质上讲,这是中国先秦时期伟大的人文主义精神在儒家心性学上的体现。诚如徐复观先生在论述到孔子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时所指出的那样,“由孔子开辟了内在地人格世界,以开启人类无限融合及向上之机。” [5] 这种“向上之机”,就是“惇于反己”,从本体的内心世界去挖掘原初之善,扩充自我,“至顺天常”。这种“为己之学”,从人的内心入手提升自我的途径,在《五行》之中就揭示出了具体的修炼内容:

仁之思也精,精则察,察则安,安则温,温则悦,悦则戚,戚则亲,亲则爱,爱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仁。智之思则长,长则得,得则不忘,不忘则明,明则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圣之思也轻,轻则形,形则不忘,不忘则聪,聪则闻君子道,闻君子道则玉音,玉音则形,形则圣。(第12-16简) 

这里的仁之思,智之思,圣之思,各个范畴一环套一环,一气呵成,各个环节之间,都具有深刻的内在理据,它们是修炼的内容,也是修炼的追求过程和目的。但是,《五行》哲理分析的内在深处却始终具有一种无处不在的感悟、体认的质素:“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第4、5简)从哲学上讲,这里的四行之善,五行之德就是践履的内容;从宗教学上讲,它们就是性命的本体。德性的超越,关键在“和”字上。四行、五行之“和”,就是各种道德层面在修身的过程中彼此激发、牵制的机制,就是融会贯通的结果。它的思维方式是阴阳五行式的“综合、中和、提升”。因为“和”,所以能“独”(第16简),所以能混而为“一”(第16简),所以能“集大成”(第42简),[6] 最后“金声而玉振之”(第19简),达到“舍体”而出,与天道合而为一的境界。而这种与天道合而为一的境界,正式儒家“为己之学”“惇于反己”的理论目的,是人的主体性的高度弘扬。没有宗教性的体悟,哲理性的分析是达不到这种认识境界的;而没有哲理性的分析,更不可能具有我们所看到的宗教性超越。既有哲学的理性,又有宗教的执著。哲学的理性,加强了宗教信仰的热忱;宗教的热忱又烘托了哲学的理性力量。这正是儒家心性学的魅力之所在。

囿于时代与历史的局限,先秦时期的儒学思想家们是不可能摆脱“天”“命”的纠缠的。任何一种具有历史张力的思想体系,都必然性地与过去的文化传统纠结着斩不断的情思;但是,它又一定是超越了历史的苑囿,而有其长足的开拓。郭店儒简的价值正好就在于它们依山点石,借海扬波,从传统的“天”、“命”观念中脱颖而出,借宗教的氛围,阐发哲理的思想;借哲理性思辨的力量,烘托宗教性的崇高,从而相辅相成,在双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理论效果。 

 

注释:

[1] 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0页。

[2] 郭齐勇:《郭店楚简身心观发微》,见《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集》(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编的《人文论丛》2000年特辑),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00页。

[3] 杜维明:《一阳来复》,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35页。

[4] 蒙培元:《中国哲学主体思维》,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47页。

[5]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69页。

[6] 池田知久先生说,这里的“集大成”与“一”的内容基本相同。参见《郭店简与儒学研究》(《中国哲学》第二十一辑),沈阳:辽宁出版社,2000年,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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