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新政策促进麝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仲海亮 时间:2015-06-05

【关键词】  麝;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麝半散养

麝香是我国中药中最为重要而常见的战略中药资源之一。目前,我国野麝已由20世纪50年代300余万只锐减到不足30万只。2002年底,我国已将麝的保护由二级提到一级。尽管我国政府屡屡重拳打击盗猎行为,但麝资源越保护越少。这与我国人口激增导致麝栖息地缩小和破坏有关,也与麝香药用需求量大、价格居高不下导致不法分子猖狂盗猎有关。笔者现以麝为例,希望以此说明药用动物的保护可以采取新的特殊政策,即谁投资,谁保护,谁受益,谁优先利用。

  1  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利用才有保护

  人类文明几千年的历史表明,只有利用才有保护,保护是为了更好利用。因为要吃粮,才将野生植物驯化,变为家种之五谷;因为要吃肉,才将野生动物驯化为家畜家禽;稗草、苍蝇没有利用价值,所以无人将其变为家种家养。我国现行的麝保护政策乃单纯保护,且仅政府一方积极保护,未能调动企业和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其实,在国家林业局实施定点标识制度以前,某些企业用香,有些并非来自正当渠道。保护的同时必须顾及到大众的医疗需求和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纯粹为保护而保护是不可取的,其实也不能起到真正的保护作用。只有“在保护中合理利用,以合理利用促保护”,才能起到保护的作用。

  2  半散养模式养麝有前景

  麝香利用价值高,是急救用药,是中医药产业的重要原料,更应该说是一种战略性物资。因此,1958年中国药材公司投资建了3个养麝基地(现仅存四川都江堰养麝所),以期变野生为家养。50年来,养麝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有问题没有解决。迄今人工养麝全国不过3000余只,年产香约10 kg,远不敷使用。圈养麝的方法,尽管可以继续探索,但实践表明它并非唯一的方法,因此,仍然需要寻找新的突破方向。上海崇明岛东平原麝驯养公司以半散养模式养麝10余年,取得成功。这种模式符合麝的生活特性,提高了其活动空间,因而提高了其抗病能力和繁育能力,并节约麝的饲养成本。所谓半散养,就是在林区为每只麝圈一片林地,任其自由觅食,天然食物不足再予以补充。若将我国3000只圈养麝变为半散养,按30%繁殖率,则16年内可繁衍为10万只,可产香近千公斤,几近国内中药产业需求量的一半。因而是保证麝香可持续供应的一个办法。

  3  野麝活捕取香可以保证麝种群持续扩大

  由于麝的性格特征,很难捕到活麝。盗猎分子在麝必经之地设置钢丝套,不管雌雄老幼,套上即死。由于只有成年雄麝产香,因而为了一个香囊,平均要杀死3只麝。

   上海东平原麝驯养基地因采用半散养方式,每只麝活动范围很大,不易捕捉进行活体取香,于是摸索出一套活捕方法。这种办法完全可以用于野麝活捕,取香后再放掉,这样既可获得麝香,又不伤害野麝,可以使其种群逐年增长。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组织为保护麝资源,曾于2000年第十一届缔约国大会的第7号“关于麝的贸易和保护”的决议“鼓励有麝国家发展安全有效的活麝取香技术”,所以,野麝活捕取香是保护麝种群的可行方法;另外,如果此方法与当地农民利益挂钩,那么,农民会自觉组织起来保护这些摇钱树,以避免被不法分子盗猎。即使盗猎分子学会了这种方法,也并无坏处——他们不过盗走了一些麝香而不致杀死野麝。尤其是我国北方邻国尚有30万只野麝,每年允许捕杀数万只,完全可以组织力量与当地合作进行野麝活捕取香,既保护了邻国的麝资源,我国也有麝香资源可用。如果组织得好,每年则可获得上千公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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