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与流程的再造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献和 刘杰斌 时间:2013-07-03
  论文摘要:构建一个合适的组织结构是商业银行能够高效运转的基本前提。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成功经验,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压缩机构层级,合并过多分、支行和精简中级行政管理冗员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与矩阵型组织结构再造相匹配,以信息化为平台,删除不必要的环节,设计了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两大类流程,从而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与流程的再造。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再造;流程再造;银行信息化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职能型的组织结构,其业务流程也是按照职能型的组织结构而设计的。这样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与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发生扭曲,与银行信息化发展水平产生背离,应在组织结构和流程上实现再造。笔者认为,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选择。在组织结构再造实现后必须进行流程再造,这样才能使组织管理与流程运行相统一。
  一、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的类型分析
  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有多种类型。哈佛大学商学院NitnNohria教授在1995年6月发表的《组织结构概述》(NoteOn OrganizationStructure)一文中,将不同的组织结构划分为职能型、事业型、矩阵型、网络型及其他混合型,并就这些结构的不同特征进行了论述,指出在设计任何组织的结构时,通常需要考虑下列几个方面的事项:劳动分工、协调机制、决策权的分配、组织边界、非正式结构、政治结构、权威的合理基础。
  就我国而言,银行的组织结构应满足经营管理的三项基本需求:有效地完成银行基本任务,即组织结构的稳定性原则;能够对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重大威胁作出反应,控制好组织结构的惯性原则;保持不断创新,即管理者的创新精神。据此,我国商业银行设计一个高效的商业银行组织系统,需要考虑五方面要素:环境的变化、正确的战略和经营方向、经营道德、有效的领导层、信息化水平。
  下面对现代商业银行的职能型、事业型、矩阵型、网络型四种组织结构类型进行分析。职能型组织结构是按银行职能部门来设置的,一般适合规模较小的银行,每一部门依据职能提供一项系列服务的一部分;事业型组织结构是依据企业的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划分的,适合规模较大的银行,它是根据产品特性的不同将银行职能部门分成事业部;矩阵型组织结构兼顾了事业型和职能型的特点,按客户的业务发展流程分类,每一事业部都能完整地完成目标任务,它需要复合型的人才作为支撑;网络型组织结构是按掌握一定技能的知识雇员的类型来进行划分的,其适用于变化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环境,实际上是网络经济时代的结构,已呈现“非正式组织”的特征。
  这种组织结构理论说明了西方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发展历程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从西方现代商业银行的实际来看,随着银行发展环境的变化,价值观也实现了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质的转变,其组织结构也实现了转变:即从行政职能型、事业型的组织结构向矩阵型和网络型的组织结构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北美洲等一些跨国性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矩阵式”的组织结构,这种转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构建具有借鉴作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及其缺陷
  从组织结构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域和政府序列设置的。即各总行为一级法人;一级分行对应省和直辖市级;二级分行对应地、市级;最后是县(区)级支行和营业所(办事处、分理处),至今这种状况还没有得到全面改变。从管理体制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均实行一级经营、三级管理。银行内部经营机制无论在资金筹措与运用,还是财务分配、人事制度上主要由上级行管理。管理行集中了过多不该集中的经营权,而真正的经营行却缺乏足够的自主权力。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阻碍了分、支行经营活力的增强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此外,封闭的干部人事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仍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它既不体现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对经营提出的开放灵活的管理要求。在分配问题上,所实行的依然是行政干部的级别工资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这种金字塔式组织结构与信息化在银行中的应用已不相称,缺点是:管理层次多,管理成本高,信息链条长,市场反应慢,服务效率低下。虽然国外银行也有层级结构,但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外银行能充分利用信息化实施管理,在分行之下不设下一级机构。
  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模式比较好些,但仍然笼罩着行政机关的影子,基于信息化的管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现代信息技术在银行的广泛应用,为银行构建运转高效的矩阵型组织结构提供了可能。
  三、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笔者认为,应根据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参照国际成功的银行组织架构,以银行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按照组织结构扁平化的要求,打破省、地(市)、县(区)之间的界线,以经济区为中心,设立区域大型城市行为分行,总行作为管理决策层,主要职责是战略决策、授信管理、产品研发、信息综合处理等。其他权力尤其是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的权力尽量下放。这便形成了以总行为决策中一心,以分行为经营中心,以下属发展部为产品服务中心,从而实现集中政策下的分散经营,将政策控制集中化和业务运作分散化的思想有机地统一起来,使总行最高决策机构能够集中力量制定总目标、总方针、总计划以及各项政策。从事经营的商业银行在不违背总目标、总方针、总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管理其日常经营活动。在银行内部,运用非均衡发展理论的原则和方法,对商业银行优先配置资源,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按效益最大化原则经营。经扁平化改造的组织结构形成后,把过去多级管理、一级经营变为一级管理、多级经营。相应地减少了委托代理层次,从而在结构上减少了代理人风险。
  矩阵型组织结构再造的操作可考虑三个方面。首先,合并过多的支行,特别是业务半径小的支行,如隔路毗邻的两个支行,把支行一级的机构整合为我国商业银行营业部下设的业务发展部。其次,压缩管理层级,减少中级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中级管理层还应该大幅度削减,减少银行业务发展的组织障碍,发挥信息技术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最后,精选一批高级人才为客户经理,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在组织结构和业务管理上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这样就能够实现组织架构与以客户为中心相结合,压缩组织层级后减少了非利息支出,增加了银行利润。在矩阵型组织结构再造实现后必须进行流程再造,以使组织管理与流程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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