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医改情境下乡镇“医防分设”模式的政策去向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韩建华 王志锋 时间:2017-03-19
  3“医防分设”模式的去向讨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的办医原则”,“政府要重点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制度设计要求,与现实存在的“医防分设”模式发生体制冲突。在新医改的政策情境下,如何对接有不同的方案组合。现从现行体制出发,在理念上定性推导,对可能会有的不同的政策选择进行探讨。
  3.1政策方案的不同组合单纯从是否对接总体制度设计,可以有不同的政策方案。
  3.1.1政策终止回购民营医院,撤并乡镇卫生所,重建乡镇卫生院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制复旧。这种方案需要政府足够的财力和决心,同时要付出数年改革的学习成本和积沉成本,已有的政策优势可能会丧失,原有的政策问题可能会重现。体制复旧的代价巨大,但它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体制冲突问题。
  3.1.2政策调整保持现行模式,控股或租赁民营医院,实现对民营医院的介人干预。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设想,实际运作几乎不可能。
  3.1.3政策调整保持现行模式,政府增办基本医疗服务,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类似建一个小的公立体系。政府付出的财力相对较少,但能实现体制上的对接,同时保持原有政策优势。
  3.1.4政策延续放弃体制上的对接,实践有管理的市场的市场化道路。这条道路,管制将成为关键,而购买服务成为整合的基本形式。
  3. 2不同政策去向的选择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路径依赖;同时,政策去向必须以政策效果为前提。所以,讨论政策去向必须在判断现行政策优劣的基础上,以现体制为起点,推导新医改情境下的可能的改革延伸思路。
    政府办好乡镇卫生院的理由,首先应该是政府对公共卫生的责任。“医防分设”从实施的必要性探讨,到初步效果的评析,正是体现在政府对公共卫生的责任上,有其独到的政策优势。从保持这种政策优势角度,“医防分设”模式具有政策延续的理由。
    对“医防分设”模式质疑,可能便是民营化医院基本医疗的提供。公立医院的两个历史责任之一,就是保证群众医疗服务的经济可及。政府必须办卫生院以提供低廉医疗卫生服务,制衡民营医院。民营医院又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类,理论上而言,公立医院和民营非营利医院可以归人一类。非营利医院和公立医院只是投资主体不同,而它们在运作模式上是类似的,都有提供低廉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同时对营利性医院医疗费用起到制衡作用。所以,如果通过一定手段达到使非营利医院保证提供低廉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那么即使没有公立的乡镇卫生院,这种模式显然也能存在,而使政策延续。
    现实的问题可能是医防分设模式已经实施数年,已经形成了民营化的格局。当地从政策磨合到形成秩序,已经付出了相当的学习成本,形成了不同于“医防合一”的卫生系统运行的宏观管理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办好卫生院,显然是与全国其他地区乡镇卫生院的现实背景是有区别的,而且所面临的政策问题也已不一样,新的政策问题可能是医疗服务的管制问题。
    走有管理的市场化道路,在理论上是可以成立的,但在现阶段实践中同样面临挑战和风险。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对民营非营利性质医院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契约手段购买服务,形成与民营医院的合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如果政府有足够的信心和把握,这条道路是可以实践的。而且,这种选择依赖了原先的路径,无须付出更多的成本,并能延续已有的政策优势,虽然在体制层面不能与基本设计原则对接。反之,政策终止或政策调整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所以,对“医防分设”模式下一步政策方案的选择,远不是非此即彼的判定。科学的态度是应该考虑如何在现实情况的基础上,以对接新医改政策精神,考虑社会、经济、政府信心等影响政策选择的诸多因素,确定改革延伸的思路,定夺不同的政策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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