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1990—2008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符颖燕 时间:2010-07-13

【关键词】  科右中旗 1990—2008年 孕产妇 死亡原因

科右中旗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蒙古族人口占83.17%,是全国蒙古族人口所占比例最高的地区。科右中旗是国家级贫困旗县,、文化、科技相对滞后。孕产妇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虽然比1990年降低了47.59%,但仍高出全国(2008年)2.24倍。本文通过对科右中旗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来找出降低我旗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

  1 资料与方法

  对科右中旗1990—2008年各苏木、乡镇、农牧林场所上报的《孕产妇保健情况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进行整理分析。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 科右中旗1990—2008年活产数51874例,死亡孕产妇数59例,孕产妇死亡率为113.73/10万。

  2.2 孕产妇死亡的分析

  2.2.1 民族 蒙古族56例,占94.92%;汉族3例,占5.08%。

  2.2.2 年龄分布 30岁以下42例,占71.19%;30岁以上的17例,占28.81%。

  2.2.3 计划内外 计划生育指标内49例,占83.05%;计划外10例,占16.95%。

  2.2.4 文化程度 文盲7例,占11.86%;小学30例,占50.85%;初中20例,占33.9%;高中2例,占3.39%。

  2.2.5 居住分布 居住在山区35例,占59.32%;平原24例,占40.68%。

  2.2.6 城乡分布 牧区人口56例,占94.92%;城镇人口3例,占5.08%。

  2.2.7 经济状况 家庭人均收入每月在100元以上的14例,占23.73%;50元以上的16例,占27.12%;20元以上的29例,占49.15%。

  2.3 孕产妇死亡的孕产史 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第1次怀孕的有30例,占50.85%;第2次怀孕的有14例,占23.73%;第3次怀孕的有8例,占13.56%;第4次怀孕的有4例,占6.78%;第5次怀孕的有2例,占3.39%;第7次怀孕的有1例,占1.69%。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未生产的有11例,占18.64%;产1次26例,占44.07%;产2次11例,占18.64%;产3次3例,占6.78%;产4次5例,占8.47%;产5次1例,占1.69%;产7次1例,占1.69%。

  2.4 孕产妇死亡的原因 死亡原因中,第1位是产科出血24例,占40.68%,原因主要为胎盘因素(54.17%),宫缩乏力(25%),子宫破裂(12.5%),软产道损伤(8.33%);第2位是妊娠合并内科病(如妊娠合并白血病、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结核病等)19例,占32.2%;第3位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7例,占11.86%;第4位是羊水栓塞5例,占8.47%;第5位是产褥感染4例,占6.78%。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未接受保健的有20例,占33.9%;接受1次产前检查的有12例,占20.34%;接受2~4次21例,占35.59%;接受5次以上的6例,占10.17%。

  2.5 死亡孕产妇的分娩与死亡地点 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分娩48例,在旗以上分娩的6例(12.5%);在苏木镇卫生院分娩13例(27.08%);在家分娩的29例(60.42%)。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在旗以上医院死亡的13例,占22.03%;苏木镇卫生院死亡的14例,占23.73%;在家死亡的22例,占37.29%;途中死亡的10例,占16.95%。

  2.6 孕产妇的死亡时间 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孕妇死亡11例,占18.64%,死于孕中期(12~28周)1例,占1.69%,死于孕晚期(≥28周含产时)10例,占16.95%。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产妇死亡48例,占81.36%。产妇死亡中,产时、产后2h内死亡14例(29.17%),产后2h以上死亡3例(6.25%),产后4h以上死亡7例(14.58%),产后6h以上死亡1例(2.08%),产后8h以上死亡2例(4.17%),产后10h死亡1例(2.08%),产后12h以上死亡3例(6.25%),产后24h以上死亡17例(35.42%)。

       3 讨论

  科右中旗1990—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113.73/10万,明显高于2008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34.2/10万)。孕产妇第1位死亡原因产科出血死亡占40.68%,其次是内科合并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栓塞、产褥感染。

  从分娩地点和死亡地点看出死亡孕产妇是以在家中分娩死亡为主,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在家中分娩的有29例,其中死亡22例,占75.86%。

  牧区孕产妇文化素质低,落后,自我保健意识不强。资料反映死亡孕产妇中农村牧区人口占93.2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6.61%,家庭人均每月收入50元以下的占76.27%,产前检查<5次以下占80.83%。在家、途中死亡的占54.24%,产后2h以上死亡70.83%。居住在山区的占59.32%。由于文化、经济、欠发达,孕产妇不能及时到有条件医院就诊,不能得到规范的孕产妇系统管理和高危监护,没有足够条件得到及时控制,失去不少抢救机会。

  计划外孕产妇死亡占16.95%,为逃避计划生育不去做产前检查,致使高危因素难以发现,也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之一。

  死亡的59例孕产妇中,死在苏木镇以上医院的有27例(45.76%),表明死亡孕产妇在死前得到一定医疗救助。乡镇卫生院及家庭接生人员不能及时识别产科异常情况,对高危重症鉴别诊断不清,识别能力不足,产科出血的诊断与抢救技能欠缺,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4 对策

  大力开展健康,加强农村牧区孕产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和对健康服务的要求。自觉主动地参加孕产期系列保健,力求安全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识别高危妊娠的能力,做到早期识别,全程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加强高危妊娠的专案管理,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孕产妇不安全因素发生。住院分娩,杜绝家庭接生,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措施。提高各级医院的产科质量,特别是乡镇级医院的产科质量。迅速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助产技能及医院整体急救水平。加强助产人员及临床医生的产科适宜技术再培训、熟练掌握病理产科的诊断及抢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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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梅英,付丽莉,周英.宜昌市94例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妇幼保健,2004,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