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选择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姜磊 时间:2014-01-05
内蒙古旅游资源丰富,独具特色,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近几年内蒙古旅游业发展迅速,内蒙古的草原、沙漠、边境、民族风情、文化遗迹等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都体现了生态旅游的特征,内蒙古已经呈现出成为我国生态旅游的重要基地的趋势,内蒙古发展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内蒙古民族经济的增长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及相关理论
  1990年,在加拿大召开的Globe·90国际大会上提出旅游可持续发展基本理论和基本框架。当前对旅游可持续发展还没有统一的定义,1999年世界旅游理事会、地球理事会、世界旅游组织共同下的定义是:满足现代旅游者和旅游地区的需要,同时增加和保护未来人机会的旅游。要想实现可持续旅游,要对资源进行科学管理,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还要维护生物多样性、生命支持系统、以及文化完整性、基本的生态过程。2001年联合国认为:旅游可持续发展是旅游在长期内仍然保持活力而不会以可能阻止其它活动和过程的成功发展的方式,使(人或物质的)环境发生退化和改变。这两个定义表述的意思是一致的,即旅游业的发展也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另外,理解生态伦理学对理解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内涵有很大的帮助,生态伦理学是关于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道德,是关于人们对待地球上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生态系统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的行为的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的价值关系,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一个恰当的道德依据。 作为一种全新的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的一个革命性变革就在于它所倡导的三个平等观念,即人与自然平等观,人类平等观(其中包括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生态系统内部平等观。
  生态旅游和可持续旅游的区别和联系是显而易见的。可持续旅游作为旅游业和一种发展哲理,是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申出来的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可持续思想与旅游业的有机结合,适用于一切能够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自然、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共存和协调发展的旅游形式。生态旅游是种具有特定目的的具体的旅游形式,是实现可持续旅游的一种途径和工具,是可持续旅游原则在自然区域和特定社会文化区域的具体运用和实践。可持续旅游绝不仅仅局限于生态旅游,其他形式的旅游,如:严格意义上的(游客参与性的)民俗旅游、探险旅游、特定的工业旅游和农业旅游,都是实现可持续旅游的有效途径。当然,生态旅游如果做不到可持续发展,就不能称之为生态旅游。目前,实践界(甚至包括理论界)流行的众多的所谓“大众化的生态旅游”,实际上忽略了生态旅游的实质——可持续旅游哲理和原则。用可持续旅游的思路考察生态旅游,必须考虑的关键要素:首先是经历的质量,即旅游者既能享受大自然,在清新、开阔、洁净的环境中修身养性,又能了解、研究特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和保持生态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其次是生活的质量,即通过旅游开发,为旅游区筹集资金,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使当地居民在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的基础上,在经济上、财政上获得益处。
  二、内蒙古旅游业发展现状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迅速,实现旅游业收入611.35亿元,同比增长30.39%。
  2010年5月27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会议确定2010年全区旅游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实现旅游业总收入720亿元,旅游外汇收入达到6亿美元,完成国内旅游收入680亿元。
  2010年,自治区旅游业将以培育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不断加强项目建设,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创新市场营销手段,推进科技文化、人才兴旅工程。努力实现2010年旅游业发展的目标: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140万人次,同比增长8.56%;旅游外汇收入达到6亿美元,同比增长7.47%;国内旅游人数达到4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3.40%;国内旅游收入680亿元,同比增长18.63%;旅游业总收入720亿元,同比增长17.77%。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2010年全区旅游工作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加强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努力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市场营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推进科技、文化、人才兴旅工程。对政府部门来讲,将会要求规划者用生态学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来开发和规划旅游地,提高开发旅游资源的门槛,对可能破坏生态环境或使环境质量下降的活动进行管制和处罚。
  三、内蒙古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1.旅游资源的盲目开发,对旅游文化内涵挖掘不够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业极度扩张。在旅游业开发的过程中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论证与规划,盲目上马,重复建设严重,造成很多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忽略了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而过度开发。与此同时,开发中对以蒙古族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内涵挖掘不够,表现在各旅游景区(点)民族文化表现形式单一,低水平重复,普遍缺少展现蒙古族日常生活的内容,或只注重形式忽略内涵;体现民俗文化的方式过于形式化,参考性较低。我们认为内蒙古的旅游资源主要以自然的旅游资源为主,所以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来说这些都是硬伤。
  2.缺乏相应旅游环境保护制度及监督机制
  内蒙古旅游业现行实施的条例、办法有国务院在1999年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在2000年颁布实施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1年国务院修订的《旅行社管理条例》、2005年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这些规定缺乏针对旅游地的环境保护制度,并且现行法律法规多强调污染后采取的措施而缺少事前监督条例。旅游区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有些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遇到问题会形成互相扯皮的现象。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对旅游区内资源、环境的管理主要依靠直接的管制方式,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3.人们环保意识薄弱,特色旅游产业宣传不力
  在很多景区有些游客环保意识薄弱,乱扔垃圾、对文物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很多旅游景区地处山区,尤其是草原旅游区,我们认为环保宣传不力导致当地农牧民缺乏环保知识。同时由于我区旅游宣传力度不够,游客很难将其纳入旅游目的地的首要选择。内蒙古的很多旅游资源往往因为宣传不够,而“养在深闺人未识”。
  4.游客数量超过景区环境承载能力
  草原、湖区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不合理的过度开发或忽视必要的保护,不仅会失去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而且会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很多景区没有进行科学考察环境承载能力,门票毫无限制的出售导致旅游高峰期游客过多,使旅游设施超负荷运载,给景区环境和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内蒙古大草原的承载能力也不是无限的,每年6月至9月期间的草原旅游旺季的无限量的接待,对草原景区的伤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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