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取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尹思雨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外资企业 超国民待遇 内资企业
    论文摘要:自2010年12月1日起,税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取消超国民待遇,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这标志着中国将在税收制度上彻底结束对外资企业“优待”,内外资企业的税制实现全面统一。这一政策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意味着国内的内资企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 
   
   
  一、什么是“超国民待遇” 
  所谓“超国民待遇”是指中国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外商直接投资高于本国国民投资的待遇,外资企业在中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许多优惠政策,比如“三免两减半”,即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这些优惠政策在开放初期对中国更多地吸引外资的确起了重要作用。2010年12月1日,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据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县城(镇)和其他地区,分别按照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7%、5%、1%三档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3%的比率征收。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 
   
  二、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产生的原因 
  1.国际引资政策竞争日益激烈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当前的现代化建设依旧需要大量的外来资金。根据WTO相关协议的规定,在国内规章中,东道国应给予外国企业和外国产品不低于本国企业和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外资的流入,的确对东道国可以产生许多积极效应,如弥补投资缺口、带来先进生产技术、促进对外贸易增长、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吸引外资的重要性。 
  2.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大量流入中国 
  为了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给予外商超国民待遇便成为了我国吸引外资的一张重要王牌。 
  我国“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总的来说有如下两类: 
  (1)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优惠、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办理投资额内生产设备减免税证明、地方优惠政策。 
  (2)财政优惠政策:如河北省规定,外商购并该省企业,凡出资额达到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25%以上并办理法定手续的,该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承包、租赁国有企业的,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伴随着这样的优惠,许多跨国公司已纷纷开始在华设立地区总部。据统计,2007年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进口和出口已分别占我国的57.8%,58.66%和57.31%,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1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额7200亿美元。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2010年10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76.63亿美元,同比增长7.86%,这是自去年8月以来中国吸收外资连续第15个月保持增长。 
   
  三、取消外企超国民待遇正当其时 
  “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虽然对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种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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