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档案馆查阅不开放档案的手续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秦立丽 张立娜 时间:2014-0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各档案馆也制订了相应查阅未开放档案的制度。档案馆在提供未开放档案的利用过程中,应严格把好查阅手续这一关,区别不同的情况,严格审查查阅手续,将查阅过程和取证情况详细记录在案,根据查阅者的具体需要提供具体材料,而不能以部分需要提供全部材料。
  
  一、不同立档单位档案的查阅手续——按不同规定查阅
  
  1、查阅本单位未开放档案所需手续
  查阅本单位未开放档案,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证明利用者身份、查阅目的和查阅内容的介绍信及查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这主要是因为如果没有介绍信,查档接待人员将无从了解利用者的身份与利用目的,所以,即使查阅本单位的未开放档案也一定要介绍信。
  2、查阅非本单位未开放档案所需手续
  查阅馆内非本单位的未开放档案,利用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利用者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查阅的介绍信。根据《平谷区档案馆查档接待工作规范》,查阅非本单位的未开放档案必须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后才能查阅。所以,要查阅非本单位的未开放档案,必须持有档案形成单位的介绍信。
  3、查阅撤并、撤销单位档案所需手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而深入的推进,以及由此引发的机构改革、国有企业的重组、破产,大量撤并、撤销单位档案进入档案馆。查阅这些单位的未开放档案,需要不同的查档手续。查阅撤并单位未开放档案,利用者须携带由合并后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利用者身份、利用目的的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查阅撤销单位未开放档案,利用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利用者单位出具的证明利用者身份、利用目的的介绍信。
  
  二、不同门类档案查阅手续——区别对待
  
  1、查阅房产档案所需手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不动产的房屋,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之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既能满足社会各界对查阅房产档案的需求,又能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房产档案的查阅将视情况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手续。查阅本人房产档案,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查阅;查阅本户房产档案,但当时批复中的户主已去世或不便前来查阅的,由查阅者带户口本(用于证明利用者与户主关系)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方可查阅;其他情况(如房产纠纷等)利用者携带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利用者身份与利用目的的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便可查阅。
  2、查阅婚姻档案所需手续
  《婚姻档案管理办法》中对查阅婚姻档案进行了详细规定,结合档案馆查阅不开放档案的要求,本人利用婚姻档案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其他情况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证明利用者身份与利用目的的介绍信,并由档案局主管局长签字同意。
  3、查阅知青档案所需手续
  查阅知青档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为接续工龄,因此查阅手续相对简单。本人查阅只要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即可,他人代查出具用人单位证明利用者身份与利用目的介绍信和代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4、查阅招工档案所需手续
  平谷区档案馆的招工档案分两种情况,1985年以前形成的招工档案属于平谷县革命委员会,查阅这部分档案与查阅知青档案的手续相同。1985年以后形成的招工档案属于平谷区劳动局,查阅这部分招工档案,如果不是本人查阅,需提供劳动局出具的证明利用者身份与利用目的介绍信和代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不同行业档案查阅手续——档案专业与行业要求结合
  
  1、查阅独生子女档案所需手续
  独生子女档案是平谷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形成的,对查阅这部分档案的手续,平谷区计生委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为此,平谷区档案馆结合计生部门的要求,对查阅手续进行了规范化。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查阅时应出具查阅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阅独生子女档案的,须出具本部门证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目的的介绍信及工作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