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民成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春和 时间:2014-01-07

  第二,增加公民参与的形式。现阶段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有满意度测评和社会评价。参与形式的单一限制了很多公民的参与,因为每一种参与形式都不可能适合于所有的公民,总有一部分公民会被拒之门外。所以我们要努力增加公民参与的形式,使民众能够通过更多的形式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估中。
  第三,增强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影响力。要想使政府的绩效得到极大的提高,使绩效评估工作致力于“公民期望的结果”,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广泛参与及其所发挥的影响力及其重要。增强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影响力最重要的是增强公民的决策权。在这里公民的决策权主要是指在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的过程中,公民能和政府部门一起共同选择要评估的部门或项目、共同确定评估的内容和侧重点等。也有学者将这称作“决策共享”。只有公民在绩效评估过程中有了一定的决策权,拥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公民才能真正的监督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的绩效评估按公民期望的方向发展。
  总之,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必须要不断加大公民参与的力度,扩大公民的影响力,才能确保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向科学化、民主化方向发展,才能让公民成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
  参考文献:
  1、周志忍.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我国的实践历程与前景[J].中国行政管理,2008(1).
  2、刘海峰.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D].中共中央党校,2010.
  3、(美)阿里·哈拉契米著;张梦中,丁煌等译.政府业绩与质量测评——问题与经验[M].中山大学出版,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