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促进工作协调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晓初 时间:2014-08-22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1.完善案件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近两年,该院面临案件数激增的压力豎,案多人少,导致办案效率有所下降,且各个科室分配不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因此,该院首先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诉调对接、深化繁简分流、调整科室设置、重新划分案件归口。其次,与工商、房管、土地、公安等部门建立良好、顺畅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消协建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促使相关纠纷调解更加快捷、专业、有效,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另外,根据省高院的小额诉裁程序试点要求,对标的额5万元以下,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给付案件采取比现行简易程序更为简便的审理方式,实行一审终审,快速高效解决民事纠纷,2010年5月至2011年底已诉裁审结120件,平均审限仅5.1天,调撤率高达97.27%。第四,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快速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的规定》,着力保障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快审快结。
  2.健全案件评查体系,保证办案质量。公众与法院接触最多的就是通过案件审执工作,人民把争议诉讼到法院,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纠纷和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因此,办案质量与效率同样重要。第一,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与审判监督庭合署办公,明确案件质量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及通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审委会日常事务工作、审判绩效管理、司法统计管理、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裁判文书上网管理等十项职能。第二,创刊《审判管理动态》,以加强工作指导、通报督办和交流经验为主要目的,充分促进审判管理水平。第三,坚持开展“百名法官百案回访”活动、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质量、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3.构建目标考核机制,规范管理工作。第一,制定出台《关于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管理办法》,改变“一刀切”的责任追究制,正确对待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区分责任有无。第二,出台各种形式的奖惩办法,促使干警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如近期出台的《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就使信息工作一改往日的消极状态,全院干警争先撰写各类信息。第三,加强巡查检查,坚持由院党组成员轮流带队定期开展检查活动,通报并督促落实文明接待、庭审规范、着装规范等,至今已提出相关建议50余条。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文化素养
  1.党组重视,创造学习条件。第一,党组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参与党支部学习、为全体干警上党课,提高自身的专业、管理素养。第二,积极鼓励干警进行学历深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目前该院有硕士5人、本科146人,占总人数的90.4%。第三,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活动豏,并要求干警培训回来之后整理思路形成自己的课件,通过统一授课或是制作PPT软件,及时将培训的新内容传达给其他干警,使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成果。第四,设立法官论坛、三叶草论坛、乐知研读社、法院人才库,并定期开展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讲座或是业务培训,以达到共同学习探讨的目的。第五,推行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以一对一的方式,实行为期二年的传帮带导师培养制,受指导对象每年须结合本职工作撰写1篇以上学术论文,以此鞭策青年干警多学习、多思考。
  2.正面宣传,发挥榜样力量。第一,通过观看事迹报告会、研读宣传材料、书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学习、宣传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如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全国优秀女法官陈辽敏同志。第二,发挥该院优秀干警的榜样作用,及时宣传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一等功臣陈万敏同志,浙江省十佳法官吴婉如同志,并设立“优秀党员示范岗”,以此作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
  (四)加强载体创新,彰显法院特色
  1.增强物质烘托。第一,院机关新审判大楼建设项目已进入规划许可审批阶段,现审判大楼已搭建一栋临时办公楼并改造停车场,立案大厅的改造也已通过审批;马屿法庭已搬入新大楼,今年9月底前将对执行局、塘下法庭、陶山法庭办公用房进行整体修缮。第二,重整图书室,派专人负责,并订购各类报刊杂志图书,涵盖法律、社会、文学、管理等多个种类。第三,建立院史荣誉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的历史沿革、工作业绩、法院及干警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和先进模范的典型事迹。第四,打造符合该院实际的文化长廊,在楼道更新法律名言、廉政格言等字画,彰显法院文化理念。
  2.创新活动载体。第一,组建七大兴趣小组,加强经费保障。各兴趣小组基本上由中层正副职担任组长,现有羽毛球、乒乓球、台球等定期于每周二晚上租用市总工会开展活动,让全体干警锻炼身体的同时加强情感交流。第二,创新并增加各类联谊会形式,如去年举办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党史知识竞赛与唱红歌活动,获得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第三,召开老干部团拜会,慰问老干部的同时使青年干警学习各种经验,更好的应对工作压力。第四,与上海闸北区法院签署缔结友好法院的正式协议,在队伍教育管理、法院业务工作交流、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

  四、结语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魂,文以铸之”,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缺乏文化根基的法院也是难以令社会公信的。只有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围绕审判抓文化,抓好文化促审判,才能使文化建设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为重要的效能,才能为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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