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发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5-30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较好途径之一。发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从长期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模式应从商业保险逐渐过渡到社会保险。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老龄化,长期护理

  长期护理保险是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出现在美国,2000年4月日本正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虽然这一险种出现较晚,但发展速度却较快,目前已成为一些国家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继2005年国泰人寿在上海推出“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之后,2006年6月15日,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这是国内首个全国性的具有全面保障功能的长期护理保险。它的推出,标志着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
  一、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较好途径之一
  长期护理保险(Long Term Care Insurance,简称LTCI),是指为那些因年老体衰、疾病或伤残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身体衰弱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甚至不能利用辅助设备生活时,由保险机构付给保险金用来补偿其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险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可以说是人口老龄化的产物。这种产品的出现,不仅在我国有其必然性,全球也是如此。从经济发达国家来看,随着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而人口出生率却持续保持在一个低水平上,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以日本为例,2005年达到或者超过65岁的老龄人口有2 560万人,占总人口的20.04%,超过1/5的日本人口已经达到或者超过 65岁。日本2005年的出生率也创下历史新低,平均每名妇女一生中生育1.25个孩子,到2025年日本老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8%,约三个半人中就有一个老龄人口。日本是这样,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等国也不例外。根据联合国规定,凡65岁以上的人口超过总人口比例的7%以上,称为人口老龄化,处于人口老龄化状态的社会就是老龄化社会。那么,进入21世纪后,全球将是一个老龄化社会。如何面对这一挑战,就成为全球各国必须解决的课题。
  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也在加速,人均寿命多年来一直在稳步增长,而死亡率和生育率始终保持下降或不变,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 1.004 5亿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表现得尤为突出,以北京为例,2005年北京市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7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7个百分点。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有两大特点:一是基数大,发展快。根据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从1953年-1982年的29年时间里,65岁以上老龄人口平均每年增加81万人,平均每年递增2.27%,从1982年-1990年的8年时间里,65岁以上老龄人口从4 929万人增加到6 29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70万人,平均每年递增3.10%。两者相比,后8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比前29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快37%;二是经济基础差,负担重。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而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却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与此同时,老龄人口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各种老年性疾病如老年痴呆、脑中风后遗症、脑损伤、心血管疾病及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等的发病率却呈现上升的趋势,这些多发病、慢性疾病严重威胁着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再加之意外事故在老龄人群中的发生率也较高,越来越多的老龄人需要接受长期性的护理服务,才能安全地过着正常的生活。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根本无力承担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据有关部门调查,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其中: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大量的“四二一”、“四二二结构”及“空巢家庭”出现,使得广大中青年人不仅要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而且要照顾老人和孩子,经济、心理和身体压力均较大,许多人处于亚健康中,更有一些人英年早逝,特别是日益激烈的竞争压力,使得子女无暇照顾患有慢性病的老人,加之老年人较过去更为长寿,需要护理的卧床周期延长,导致护理费用不断增多,而护理费用是不计人医疗保险范畴的,这笔不断上涨的费用给老年人及其子女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非一般人能承受。而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承保各种专业性或非专业性的长期护理、家中护理或护理机构的护理。在被保险人出现日常活动能力丧失或认知能力障碍,即在没有他人的帮助下,不能进行日常生活,包括:起床、穿衣、脱衣、洗漱、进食、行走、移动物品、如厕、沐浴等或患有老年性痴呆等症时,由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因此,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不仅可以充分满足老年丧失生活能力者的需要,缓解长期患病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心理负担和身体负担,提高由于病理性衰老或正常衰老的老龄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而且,对人口正处于老龄化的国家也十分有利。它有助于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以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较好途径之一。
  二、发展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
  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这是我国的国情。我们考虑什么问题,做什么事情,都要从这个国情出发。我国现有人口相当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的总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4多。仅65岁以上的人口就接近日本(2005年大约为1.277 6亿人)全国人口,尽管近年来经济持续高速发展,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82 321亿元,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却很低,2005年人均CDP只有13 943.6元,与世界各国比较,排在百多个国家之后,这主要是人口众多之故。从经济发达国家发展经历来看,人口老龄化与其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一般是先富后老,而我国人口老龄化却不是这样,而是在经济欠发达,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时出现的,因此社会经济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并未具备发达国家雄厚的物质基础。况且,各个地区、城乡、行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 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 255元,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为3.22:1。(2)不同地区收入差距较大。目前,我国各省级行政区人均 GDP美元值相对差异系数要高于世界各国的相对差异系数,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和差距大的特点十分明显,突出表现为“一个中国,四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