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的法理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凤杰 时间:2014-08-21
  三、当前腐败现象的对策分析
  
  1 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
  在加强政治伦理建设时,我们要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唤醒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要弘扬儒家“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为民富民的民本意识,从而淡化权欲,诚心为民。加强政治伦理建设,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洁、勤政意识,引导公职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塑造一批廉政、勤政的道德楷模,发挥榜样的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树立公职人员廉洁公正的道德形象来形成全社会廉洁的风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2 建立“监督保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我们要完善监督机制,尤其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我们要加强人大、政协对党政机关的监督;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制度”等监督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要全面推广和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这一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其独特的监督使命,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3 创造“以法护廉,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应法律,从而保证法的实现。
  
  4 提供“俸禄养廉,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为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可以促使优秀人才流进政府机构同时也可以使一般公务员能够靠其正当的工资收入来维持中等或中等以上的体面生活,使他们较少有生活上的压迫感和危机感,从而能尽忠职守,比较能够抵制一些物质利诱。但高薪只有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才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行为产生真正有效的影响。在生活风险日益增加的当今社会,国家一方面给公职人员较稳定、较好的生活福利以及较高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又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其行为和财产收入,一旦被发现有越轨行为,不仅会失去得到的一切,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结束语
  
  权力腐败这种现象虽然不能完全被彻底消灭,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腐败应该的到很好的遏制,对我们的国家是有很大帮助,我们通过对腐败根源的分析,提出可以从道德的约束,监督的力量,法律的保障,提高薪金对公务员等等的措施来对为官的人和掌权的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进而达到防止权力的滥用,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的目的。只有这样我国的反腐倡廉才能达到更好的地步,建立更完善的反腐倡廉体系。
  
  参考文献:
  [1]林喆,《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2]周振想主编:《权力的异化与遏制——渎职犯罪研究》,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4年版。
  [3]张付成,《反腐倡廉的法理学思考》,载张文显主编《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一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4]张文显主编,《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一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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