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推定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旭阳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刑事推定是一种证明方法,即在刑事诉讼之中,裁判者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在反驳不成立的情况下,由基础事实认定推定事实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目前我国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时,在使用刑事推定的过程中往往存在标准不一,容易出现错误认定,造成错案,不利于准确打击犯罪和保护社会法益,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刑事推定的立法规范极其必要,并且应该尽快研究确立刑事推定所遵循的原则和适用规则。

  论文关键词 刑事推定 必要性 推定规则 立法比较 立法构想

  目前我国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时,刑事推定缺少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规则,因此应该加强在无法认定案件时,使用合法的规则,推定案件的结果,使案件能够有效解决。

  一、形式推定的内涵和界定

  提起关于刑事推定的相关问题,《法学大辞典》认为,推定是“司法人员运用逻辑推理、分析认定方法,从已有证据或已知事实中推论有意义的未知事实的思维活动,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审查判断证据、查明案情、迅速和正确处理案件的一种特殊方法。”
  1.刑事法律推定从形式上是一种证明事实的手段,当属诉讼法范畴的内容,但实质上又是实体法的内容。在诉讼实践中,法律推定其实是实现某种刑事政策的工具。对于那些对社会危害性较大,却很难通过一般的证明手段予以证明的犯罪行为,通过法律推定的方式可以降低追诉难度,及时惩戒此类行为及类似犯罪,彰显国家法律的价值取向。法律推定表面上是由基础事实得出推定事实,进而证明犯罪的成立。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即就是说,检察机关在审查一项法律推定规定的犯罪时,必须就基础事实的真实性进行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同时,“司法机关在对犯罪构成的某一项要件符合性进行判断时,总是同时考虑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控诉机关在证明了法律推定犯罪客观方面的同时还承担着证明犯罪主体身份以及刑事责任能力的义务。当然,控诉机关在无法查实实施法律推定犯罪行为的其他性质的前提下,可以以法律直接规定的罪名追究行为者的刑事责任。
  我们在认清法律推定的实体规定和对某一犯罪通过重新审视而重新设定犯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因素时,既要了解和应用法律推定的方法,又要对其加以限制。从立法上看,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必须基于一定的刑事政策和价值取向,对某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已达到法律的权威和公众的认同。同时,又要考虑法律的现实可操作性,使法律的运行比较稳健,以此避免其漏洞。但由于法律推定对被追诉者的权利保障有很大影响,这就要求在立法中对其加以必要的限制。个人认为,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限制。首先,从形式上,应将法律推定通过立法解释或其他方式来设定,有利于使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更好的服务于诉讼过程中。其次,内容上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其设置的必要性,从大方向看,刑事法律推定可以有效的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相关权利。在如今特别重视人权保障的社会中,对法律推定做必要的限制,通过宪法、无罪推定原则等方式为其界定范围,已达到权利的制约与平衡。
  2.与刑事法律推定相比,刑事事实推定既不可以反复适用,又没有强制适用的效力。事实推定只是一种常用的,较为固定的证明方法。“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证明的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符合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应当达到从法律的角度认为是真实的程度”运用证据证实案件事实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运用大量推理和推论的过程。而推理和推论都是建立在事物之间具有常态联系的基础上,由已知事实确定得出另一事实的方式。在主张事实推定的学者认为,事实推定的适用应当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场合:(1)某犯罪的某些要件证明极其困难,尤其是对于主观要件的证明;(2)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具有高度的盖然性;(3)给被告以反证的机会。而在我国现在的刑事诉讼模式下,各机关都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审判机关,刑事事实推定的适用实际上是审判人员在综合考虑追溯机关证据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以个人的学识来判断,实质上是运用了各种推理和推论的方法最后得出结论的。

  二、刑事推定存在的问题

  由于刑事推定在立法上尚未完善,在司法过程中又存在适用的随意性和标准难以把握的情况,所以刑事推定必须通过立法来完善和规范。当前我国在刑事推定适用上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立法上刑事推定尚未完善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尚未确立明确的刑事推定规则。只有部分有,如关于持有型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的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刑事推定存在实体性规则的不完善,一方面妨碍司法机关充分适用推定惩治犯罪,尤其是妨碍了对难以搜集证据的犯罪的打击;另一方面,很容易导致司法人员裁量权适用不规范,标准不统一,适用法律不当。因此对于一些经过实践证明符合相关刑事政策的事实推定应上升为法律推定,规定相应的实体性规则,有助于案件事实的认定。相对应的程序性规则我国目前尚未确立,而其在诉讼中具有保障推定的正确、顺利实施,何况司法实践中又不乏推定,现实中就难免出现侵犯当事人权利,或者放纵犯罪等错误认定案件的事实,因此,程序性规则的确立更为迫切。
  (二)刑事推定被随意的适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推定既无法定规则,亦未得到严格贯彻,基本取决于司法人员的个人学识,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同时推定也因为缺乏应有的程序性规则,失去了应有的保障,在这种状态下,实践中却常常运用推定,自然存在很高的风险,要不侵犯当事人权益,要不放纵犯罪。只有规制推定的运用,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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