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通识教育在专业性法科大学的开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万江 时间:2014-08-21

  论文摘要 为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情操,培养卓越人才,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开始探索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不过目前的通识教育主要局限于综合性大学,专业性大学特别专业性法科大学因为面临的诸多问题尚未开展通识教育。要化解专业性法科大学通识教育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分考核等多方面改革现有的专业性法科大学教育体系。

  论文关键词 通识教育 专业性大学 法学

  目前,不少综合性大学开始探索本科生的通识教育,要宽口径、厚基础。与综合性大学在通识教育领域开展得轰轰烈烈不同,专业性法科大学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些专业性法科类院校的学科设置更加精细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部门法学方向。不少法学院校在本科学生管理与培养中又进一步细分了法学学科,将法学学科区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专业,一些院校甚至还在经济法里再划分有国际经济法和一般经济法方向。那么,专业性法科大学究竟应当是向技能性、精细化发展还是向综合性、通识性发展?这一问题绝非琐碎细节,因为这关系到我国专业性法科教育策略的选择,关系到在本科阶段究竟有无必要设立越来越多的法学专门方向。又,假设搭成要进行通识教育的一致意见的话,在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又会面临哪些问题?

  一、我国专业性法科大学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

  (一)法学从来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
  尽管法学共同体认为,法律应成为专门化的知识,法律应成为独立于道德、宗教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法学共同体要确保学科的相对独立性。不少法学院校也致力于将法学打造成为一门具有自己独特语言、独特思维方式和独特职业技能的封闭科学,法学学科正在努力和道德、政治、舆论、经济等保持适当的距离。但是,就算是学者们所论及的法学共同体之培养,也离不开通识教育为之提供一个共识性的基础。强世功先生在关于法学共同体的激昂宣言中就指出,尽管律师、法官、法学家可能有相同的法律知识、共同的法律语言,但是他们却缺乏共同的价值、缺乏共同的思维方式、缺乏共同的精神气质。大学的法律教育就需要为法律共同体提供这样一个共同的知识、信念和意义,通识教育多数能够履行这样的职能。而在之后的一次讨论中,强世功也认为法学院校应当推进通识教育,这种通识教育有助于法律共同体达成一个共识性基础。
  (二)我国特殊的教育体制更需通识教育
  与美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不一样,我国的法学职业者学科知识本就狭隘,其更有必要在本科阶段推行通识教育。虽然不少高校的法科专业分类只是专业名字的分类,其设置的课程、安排的师资并无差别,但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多少都会持有“本专业课程”还是“外专业课程”的观念,对非专业课程重视不够。而且,不少法科学生很可能从本科生到博士生都是在某一专业性法科大学所度过,其专业边界很可能是封闭的,只有少数法科学生会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哲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而主动阅读自然自然科学的学生就更少。
  毫无疑问,法学课程的讲授是专业性法科院校的重要使命,毕竟,如果一个法科学生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学训练,就很难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获胜。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法科学生毕业后不只是进入法院、检察院或者律师事务所,大量法科学生会选择进入银行、证券、零售等公司企业,也有不少学生进入政府部门,本科四年所学习的法学知识在其工作和生活中所使用的比例可能远远低于其它学科。更何况,“不是懂得法律条文就可以当法官的”,需要人文和科学的一些很厚实的基础才可以进入到这个领域来。而且,作为未来社会治理重要的中坚力量,要应当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法科学生需要有较厚重的知识背景,还需要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为此,专业性法科大学的本科教育不能只限于传统法学的范畴内,而应当是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合。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法学本科教育“除为法律职业市场提供合格产品之外,还应当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性情的个人和优良政治观念的好公民,法律职业教育和大学通识教育构成了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双重主题。”当然,提倡通识教育并非要否认专业教育的重要性,更不是如苏力担心的,要求现代大学培养的是像林黛玉一样多愁善感的小资。加强通识教育,只是要奠定学生坚实的知识基础,拓宽专业口径,要使法科学生具有对当代问题的关心和洞察力,不应当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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