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房地产企业的合理避税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繁芝 时间:2013-02-26

  摘要:合理避税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长远和整体来看,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筹划,促进7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和繁荣,本文就我国开发企业常用的一些避税方法进行了简要的举例分析,探讨房地产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利用各种手段提高综合收益,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纳税筹划;合理避税;避税方法
  
  房地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生产经营活动非常广泛,也非常复杂,具有所需资金大、开发建设周期长、开发经营复杂、开发产品商品性等特点。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必然决定了其纳税问题的复杂多变和避税筹划技巧运用的灵活多样。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发给企业的“税收优惠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和降低税负是所有纳税筹划方法中风险最小的一种,并且是国家完全认可的避税方法。通晓、理解、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能使年营业额巨大的房地产企业成功、有效、安全地规避掉巨额税款,从而将利润最大限度地留归企业。
  避税是一种非违法的行为,而纳税人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出发进行避税筹划,
  是客观存在的。下面就介绍几种常见的避税方法。
  
  一、利用台作开发方式合理避税
  
  利用此方法可以通过经营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分红收入在收入性质上可以相互转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恰当的经营方式以减轻税收负担。
  例:甲公司拟投入资金200万与乙公司合作开发一个商住楼项目。甲公司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与乙公司合作;
  1甲公司出资200万与乙合作开发该商住楼,
  2甲公司可通过银行把200万元出借给乙公司参与该商住楼开发
  3甲公司可以采取投资入股方式参与该商住楼开发
  筹划分析;现假定甲公司1年后中途退出该商住楼开发项目,经与乙公司协商分得现金40万元。
  方案一:合作开发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该商住楼,1年后所得为40万元,收入按税法规定作为项目收入分利,由于甲公司出资金其收入不分摊任何成本。在公司分得40万时,相当于公司将合作开发的商住楼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转让给了乙公司,转让价格240万元,转让收入需缴纳不动产销售的营业税及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后方为所得。
  方案二;出借资金
  假如甲公司通过银行将200万元借给乙公司,利率为5%,1年后甲公司同样收回40万元,其作为利息收入应缴金融业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后方为所得。
  方案三;投资入股,商务楼完工销售后分回股利。
  由于甲、乙两个公司税率相同,公司40万元税后利润不需补税即甲公司所获经济利益为40万元。
  筹划结果;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三种方案单从节税角度看,第三种方案为最佳。即甲公司将200万作为投资入股,分回的40万税后利润不需要补税,成为甲公司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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