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曹伊 时间:2013-03-28
  (一)建立完善内控机制 
  金融控股公司成员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一个成员的经营状况很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其他成员。所以,建立科学的内控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期望阻止风险在公司之间传递,建立"防火墙"制度势在必行。 
  "防火墙"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能够割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通过这种安排,在多元化金融集团内部某一部门中的某些人所掌握的信息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被集团其它部门的人所掌握或利用,从而保证每一个部门不是依靠牺牲本部门或其它部门客户和股东的利益来获得盈利。"防火墙"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业务"防火墙",主要功能用于规定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信息透明且不妨碍内外部审计。其次是资金"防火墙",主要功能是限制资金随意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流动,防止出现损害投资方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第三是信息"防火墙",主要功能在于防止有害信息在母公司与各公司之间流动,杜绝滥用信息和内部交易的发生。 
  (二)规范信息披露机制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有利于减少由于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监管缺失,也有利于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金融监管和市场约束。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 
  规范信息披露机制,首先我国要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来约束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活动,使之能够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其相关的交易,提供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控股结构的变动、控股公司内部的相互支持、关联交易、担保、财务信息等,并且能够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内部核查机制,制定准则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制定严格的规范,使监管当局和投资者都能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状况有真实的了解和准确判断。最后,要建立信息披露的正向机制,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核查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于能够真实准确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例如,降低信贷的难度和成本,增加税收优惠等等;而对于制造虚假信息的公司,则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交易成本,以保证市场拥有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严格资本管理 
  资本管理是金融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更是整个治本管理的核心内容。 
  监管当局应当将金融控股公司当做一个整体进行考核。考核范围要包括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本要求各不相同,在性质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在资本管理中应当针对母公司和各自公司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作为监管依据,这样就可以降低由于资本充足率不足而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对其资本充足率进行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母公司通过行债券筹资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虚假注资,也可以防止整个集团层面上资本的重复计算。此外,金融监管当局还可以充分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联合发布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中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度量的五项原则和四种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的行之有效的资本充足情况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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