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瑞芳 时间:2013-03-27

提要新《企业会计准则》是结合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状况和国际惯例制定并颁布的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即为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增设“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以确认与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按新准则的规定,对外投资分为四大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本文探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之前,首先要知晓金融工具这一概念,它的定义告诉我们金融工具是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比如,有“全为”和“红星”两家公司,“全为”是销货方,“红星”是购货方,站在“全为”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是“应收账款”,表示的是“收取款项的合同性权利”,若站在“红星”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则是“应付账款”,表示“支付款项的合同性义务”;若“全为”公司发行股票,将形成“全为”公司的股本,它则是一项权益工具。有了金融工具这一概念,进而明确金融工具的内容,它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属于金融资产中的一种。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划分与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中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均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是20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如下特点: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由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可以看出,一项金融资产要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该项金融资产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上有报价,从而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的市场交易取得,能够可靠计量,还能随时变现,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看:第一,取得投资近期出售,为获取价差收入为目的,即为短期出售而有;第二,在会计实务中为近期出售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通常通常划分为此类;第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应设置的账户。“新准则”新增设了两个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会计科目,是核算企业为交易性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级科目下应设置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动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利得或损失。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原则
  (一)初始取得时对于成本的确定。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该反映在投资收益的借方;如果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支取的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而不能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中,原因在于过去的现金股利或是债券利息,现在未收取,不能形成现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二)确认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如果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属于取得时已计入的应收项目,则冲减应收股利;反之不属于,即是购买日不包括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则确认为投资收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的,企业应将变动额计入当期损益。运用等式:公允价值变动额=新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正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时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负值),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新准则”规定,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取款项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若账面价值大于实际收取款项,反映在投资收益的借方,若账面价值小于实际收取款项,反映在投资收益的贷方;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数转入“投资收益”。
  四、举例说明——以购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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