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系统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许君荣 时间:2013-06-20
 摘要: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从同城支付清算到电子联行清算系统发展到以大、小额支付系统来支付清算平台的现代化支付系统,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支付清算体系。但由于系统建设未充分考虑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入,导致系统发展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着重从支付清算系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对支付系统的发展提出了自己浅显的建议,以使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发展更多地考虑相关业务系统的关联性,提高系统效率。
  关键词:支付清算 问题 建议
  
  支付清算系统是支持社会经济发展、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有利于各项支付结算工具的高效运转,有利于通过控制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一个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包括大、小额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并存的中国支付清算系统架构,建立了以“三票一卡三方式”为主体的支付结算制度,发展了信用支付工具。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工具的电子化;推动了支付清算系统的持续改进。目前的支付清算系统几乎覆盖了所有支付工具的应用,为社会资金的快速运行提供了重要渠道。但是,中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仍存在系统相对独立分散、功能分割、价格管理不完善等方面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付系统与其他相应系统相分割
  (一)与账户管理系统相分割
  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与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是两个相对孤立的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缺少对清算账户信息的检验功能,容易造成支付结算风险。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参与金融结算的最基本单位,但目前,由于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运行的相互独立,缺少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因而,在支付系统中无法判断各金融机构提供的票据账号信息的合法、合规性,从而有可能为未按要求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地下黑户”)提供经济业务,从而形成相应的金融风险。
  (二)与同城票据清算系统相对孤立,导致隐患增加
  目前的各商业银行的同城票据清算系统由各当地人民银行统一开发运行,全国采用的清算模式均不一致。有些地区的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各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相连,采取同城资金实时清算的模式,而有些地区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各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在应用程序上是两个独立的清算系统,实行“同城多次交换,差额资金日终清算”的模式,金融机构在人行是否透支,必须在当日17点后进行票据清分时才能发现,而此时票据已交换入账,一旦出现日间透支金融机构在人行存款就会出现赤字,不但给人行会计工作带来平账困难,更对人民银行资金带来严重隐患。
  二、行内系统的重复建设
  各商业银行资金汇划体系重复建设,资源不能共享,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影响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方向。在大额支付系统推广前各商业银行均建设自己的行内资金汇划清算体系统,大额支付系统推广使用后,因本行资金汇划体系统已建设且使用行内汇划资金不需缴纳相关的费用,而个别地区人民银行为减轻支付系统的运行压力,也不允许行内汇划业务通过支付系统办理,造成各行资金汇划体系的重复建设。
  三、信息反馈渠道不畅
  信息的沟通反馈渠道不畅,制约了支付系统效能的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作为支付系统的维护者和管理者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不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金融机构在支付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不便于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系统建设与价格制定分离
  人民银行作为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在系统建设的同时应将相应的收费标准同时建立执行,而作为支付系统辅助系统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自2006年上线推广使用以来一直未制定相应的服务价格。各商业银行在受理支票影像交换业务时,除了要研发相应的系统接口、还要进行票据影像的扫描以及实物票据的传递,所耗费的开发费、人工费、设备费用相对较高,但人民银行的收费标准中除工本费和0.6元的手续费外,没有相应的标准收取其他费用,造成该业务的成本偏高,从而影响了该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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