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差钱”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长汉 时间:2013-06-17

  从2001年以来,我国相继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天津、山西、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区、市)进行按照8%的比例做实个人账户试点。2011年,我国实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方向,严禁挤占挪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老人”和“中人”个人账户积累不足的问题,该法明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长达10年的做实个人账户政策和法律取向及实践表明,做实个人账户有着政策和法律的支持、有着统筹基金、财政补贴的强大资金支持,做实个人账户在宏观上不存在资金缺口问题。仅仅只是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足够弥补做实个人账户的资金需要。这还不包括养老金国家战略储备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经积累了8000亿元的基金、国家和地方财政应该而且有充分的财力保障弥补个人账户的缺口。

  所以,个人账户的缺口问题,不是养老保险资金的总量问题、规模问题,只是养老金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之间、地区之间积累不平衡的结构问题而已。做实个人账户,对于已有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一是无须财政负担、动用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弥补个人账户空账就绰绰有余。二是如果因为地区基金结余不平衡、个别地区养老基金结余不足以弥补空账,可以依法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全面做实个人账户。对于正在实施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从一开始就应该做实,再也不能留下“空账”的隐患。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制度目标是社会共济、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个人账户部分实行个人所有、基金积累,制度目标是经济效率、个人养老金收入与个人缴费挂钩促进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统账结合,是我国基本的养老金体制框架。如果长期不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缺口积累越来越大,形成养老金体制最大的隐患,最终将成为社会、政府难以承受之重。个人账户长期空账运行,必然使个人账户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率功能,最终也无法发挥其分担国家社会养老负担的功能。以前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只是发生在部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现在个人账户制度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推及到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和农村社会养老,再不做实个人账户,将危及全社会“统账结合”的养老金体制的确立。

  在当前做实个人账户“不差钱”的有利条件下,无须增加财政负担,依法运用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尽快全面做实个人账户,真正确立养老保险“统账结合”体制,将为我国实现5000年以来的“老有所养”的社会理想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并为国民经济发展积累巨额的长期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