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课程中的应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贾云赞 时间:2013-06-09

  基于案例教学的特点,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案例,很难有“正确”的答案,因此,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避免给出肯定的观点或答案,而要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总评,帮助学生理顺思路,而不是在教学过程中给出一个肯定的观点或解决方法,使学生不加分析地被动接受,放弃其在讨论中得到的启示。因此,教师在案例讨论之后,应当做一个慎重的“总评者”,而不是讨论结果的“仲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