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业保险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双重性及其应对策略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工爱华 时间:2013-06-05

  (二)增强信息的对称性
  保险人在承保前需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多种途径搜集更多有关投保人及保险标的的风险信息,以便对投保人作出更为准确的分类,从而可以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收取不同的保费。保险人还应加强核保控制,通过加强核保把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予以承保,而把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标的排除在外。保险人通过搜集更多有关保险标的的信息及加强核保能可以有效降低逆向选择的发生。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多渠道来宣传农业保险,增强农业生产者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并通过一些方式加强保险教育和培训,让更多的农业生产者能够全面正确地理解有关农业保险的知识。保险公司也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培养素质优良的营销员上门进行讲解,让农业生产者对农业保险的投保、赔付内容和赔付方法等有比较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尤其对于保险合同条款在投保前要进行详细地说明,让投保人在投保前清楚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理赔纠纷。
      (三)以制度为保障,推广合作制农业保险
  合作制保险组织可以有效防止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其具体组织形式有两种:相互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以保险合作社为例,它是由同一地区(通常为一个或数个乡镇)的农民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而成的一种非盈利组织。首先,农业生产者在加入保险合作社之前就彼此十分熟悉,并且对于农业生产全过程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都较为清楚,有利于进行风险管理和承保管理,可以有效减少逆向选择问题。其次,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农业生产这既是投保人,又是合作社的所有者,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与合作社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员间的共同利益关系有利于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因此投保人骗取保险赔款的动机大为减弱,并且投保人即使想骗取保险赔款也将困难重重。另外,典型的中国农村聚族而居,长久以来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和道德传统,投保人的败德行为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个人乃至整个家族的信誉和声望。因此通过合作社成员的自律和相互监督,可以有效地降低道德风险问题。
  (四)设计多样性的保险合同
  合理多样性的设计保险合同,鼓励风险类型不同的投保人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风险种类的合同。利用设定无赔款优待条款、免赔额条款和共保条款等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通过设定无赔款优待条款可降低低风险投保人的实际费率,从而提高他们参加农业保险的收益,有利于吸引低风险投保人购买保险。通过免赔额或共保条款使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免赔额条款规定损失金额小于某一个设定值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共保条款规定保险人只赔偿损失的一定百分比。两种方法都要求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从而为投保人减少损失提供了经济上的动力。
  (五)树立重理赔理念
  在经营指导思想上,保险人要转变重业务承保、轻理赔等错误倾向,树立在重业务承保的同时,更加重视理赔的理念。并通过不断提高理赔质量和效率,增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信誉,从而增强农业生产者对农业保险的理解度和信任度,从而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者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和农业保险的推广。
  (六)加强监管和信息披露
  为了应对农业生产者对保险人财务信息、保险产品缺乏了解及很难对保险人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亟须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通过强有力的法律体系来规范保险人的经营行为,来保障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从而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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