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5-19
  (三)新办法虽然对农民工的参保作了更为有利的规定,但与农民工实际的承受能力相比仍存在缺失。第一,新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中规定不得办理退保手续,这是为了防止给农民工带来便携性损失,完整地保护他们的长远利益。但是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他们流动性大、对于未来缺乏安全感,这些特点决定了大多数人很难承担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求的长期的缴费时间规定。“不得退保”的规定看似顺理成章,相关配套改革非常欠缺。第二,《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这一办法对于调节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的利益分配是有益的。但对于那些从高收入地区回到户籍所在地养老的农民工而言,意味着在缴纳了高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后,却领取了低标准的退休金,他们所受到的待遇缩水了,这也是他们迟疑、甚至退保的原因。
  四、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的对策
  (一)加快《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以立法形式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顺利转续。国家需完善相关法规,将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人群、缴费标准、待遇领取条件、转续程序及待遇计算方法等明确列入其中,并要求各地逐步取消限制养老保险转移的各种不合理障碍,杜绝拖延和拒绝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行为。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要重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给予严厉的处罚。
  (二)引导劳动者树立社保意识,维护自身权益,调动参保的积极性。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为劳动者开通了解、参与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渠道,使他们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及与自身的利益关联,增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信心,以此来提高参保率、减少退保、不参保的现象。针对一些投机养老行为,国家也应该制定相关措施,与各地社保部门一起对其进行监督和惩处。
  (三)逐步提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能够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基本养老保险跨省顺利转续提供有力的支撑。要彻底打破各地区“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工作地缴费、分段结算、全国结算等,推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全国层次的统筹,还需要建立一个覆盖面广、功能齐全、规范透明、稳定运行的社会保险信息网,为更高层次的养老统筹提供技术支持。
  (四)提升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社保服务系统,提高养老保险转续效率。新政策规定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实现一体化管理,有助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的沟通与共享,为保障养老保险顺利转续及劳动者退休后的权益提供坚实的基础。相关机构还应该树立一切以劳动者权益为中心的社保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这样,既能做到节约参保者的转续成本,又能节约自身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重视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农民工作为涉及到养老保险跨省转续工作的一类重要群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如养老观念、自身经济负担能力、对未来安排的不确定性等,这些都需要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转续工作的考虑之中,设计出现阶段切实可行、又符合农民工群体发展需要的转续办法。在具体实施中应当根据“低准入”原则制定区别于一般的城镇企业职工的政策,如统筹账户转移比例、累计缴费年限、个人缴费基数等等,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养老待遇。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中还要十分注意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衔接,确保他们返乡后的老年生活有所保障、养老待遇不受损失。同时,政府还要加大监管力度,重点监督企业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是否到位,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2]车薇娜。我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及对策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9.
  [3]祁玉良,梁秀。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和接续问题透析[J].社会视窗,2009(4)。
  [4]宋晓晨,赵佳颖。浅析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及退保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8(8)。
  [5]邱磊。我国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影响与对策[J].政经视点,2009(10)。
  [6]陈仰东。保障合法权益兼顾各方利益--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J].中国社会保障,2009(3)。
  [7]耿雁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仍部分留存[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12-24(8)。
  [8]杨宜勇,谭永生。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08(4)。
  [9]易建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管理初探[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