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本约束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思路的转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于克波 时间:2013-07-23

  目前,从中国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进程来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均已通过国家注资,资本分别达到要求后并先后都已上市,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但从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过程来看,其对资本要求的规定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
  (1)资本充足率总体符合要求,但有下滑趋势。至2010年年底,根据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12%,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高达10%,超过国际监管水平。但另外,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呈下降趋势,追其原因主要是近年各商业银行快速的规模扩张消耗了较多资本所致。尤其是经历了2009年上半年的大规模信贷后,银行业整体资本充足率出现下降,分别从2008年的13.4%下降至2009年年末的11.4%,造成银行大量资本消耗。
  (2)面临的资本约束压力不断增大。对中国银行业而言,虽然在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不大,但监管层实施审慎监管的态度和决心一直未变。从2008年《商业银行收购国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开始,银监会已表明了从严监管的态度。该规则中明确规定,无论从事海外收购还是国内收购,收购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需达到10%以上。在资本管理方面,2009年10月,银监会公布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尤其是使得商业银行通过补充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不断增大。
  (3)提高资本充足率面临的挑战。提高资本充足率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增加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补充资本。通过发行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是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一种方式。2009年以来商业银行大规模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发行规模已超过2000亿元。但是,《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要求发行次级债券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因此,如果核心资本不足,即使能补充附属资本,作用也不大。
  另一种途径就是压缩分母。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资产证券化监管框架的不断完善,通过证券化对风险资产规模的压缩以实现监管套利的空间越来越小。这意味着资本受限的银行需要对风险权重大的贷款进行控制,而对低风险资产进行增持。
  商业银行面临不断强化的资本约束的同时,也必须面对不断增大的赢利压力。随着利率市场化带来净息差逐步收窄,市场垄断格局被逐渐打破,金融脱媒效应的增强,银行赢利增长的压力将不断加大,在客观上推动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4 转变经营思路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策略选择
  (1)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商业银行发展零售业务已经具备一系列有利条件,经济形势良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个人对金融需求增大、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政策法规的变化等因素都起到助推剂的作用。在当前世界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中,零售银行业务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上,并且这一比例有增长的趋势。与传统的信贷业务相比,零售业务具有如下的特点及优越性:
  第一,零售业务具有低资本消耗的特点。零售业务的主体是个人,与公司客户相比,尽管个人业务单笔金额小,但零售客户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具有高度的风险分散特征。因此,零售业务具有低非预期损失,即低资本消耗的特点。
  第二,零售业务赢利率高。零售业务客户分布广泛,容易扩大业务覆盖面,获取更多交叉销售的机会,综合收益高,是现代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基础;而且由于其分散化的特点,风险成本扣除低,具有较强的溢价能力;另外,以零售业务为基础的银行中间业务大多实行固定费率制,能够带来比较稳定的收入。总体来看,零售业务的综合收益较高。
  第三,零售业务具有非常好的成长性,而且零售业务还具有逆经济周期的作用,能够 “熨平”经济周期对商业银行经营的不良影响,具有“利润稳定器”的特征,是商业银行保证经营利润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发展零售业务也是应对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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