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7-12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较晚,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差距较大。面对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我国商业银行亟需研究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为此,本文以国际先进银行为标杆,借鉴经验、寻找差距,并就如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银行监管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永恒的主题。当前,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已经形成较为齐备的体系,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较晚,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差距较大。面对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我国商业银行亟需研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有效性。为此,本文以国际先进银行为标杆,借鉴经验、寻找差距,并就如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问题略谈拙见。
  一、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经验
  国际权威杂志对全球银行的排名,经常被作为衡量银行先进性的重要指标,如英国杂志《银行家》(Banker)每年排出的世界前1000名大银行名单。通过对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实践的归纳,可以发现如下经验:
  (一)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始终伴随着风险。花旗银行前董事长瑞斯顿将银行视为基于风险处理能力而盈利的组织,从本质上讲,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就是在可控的风险内获得最大利润。国际先进银行通常都有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认为应当积极、主动去管理风险,并通过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的来获取收益,而非消极、简单地回避面临的风险。1992年,瑞典因房地产信贷风险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危机结束后全国仅剩下4家商业银行。之后,瑞典银行业积极寻找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方法,提高对房地产贷款操作风险的防范能力。
  (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银行制度的核心,其优劣成败直接决定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由国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实践可知,金融外部监管无论如何有效,也无法取代商业银行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后者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根本保障。国际先进银行一般都有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决策机构和保证其相关制度落实的银行企业文化,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既有明确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又存在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防范内部人控制的风险,降低代理成本,同时又保证了银行经营运作的高效和效益,实现对管理者的约束与激励,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三)重视合规风险管理。
  20世纪90年代,全球银行业发生的一系列重大风险事件说明,不遵守法律和规章的经营最终会损害银行的长远利益。合规风险管理日益受到国际先进银行重视:明晰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职责,确保合规部门的独立性,并给予足够的资源支持。同时,强调合规并不只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而是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与每位员工相关,应从高层做起并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如德意志银行在全球分支机构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强调合规与业务的协调发展,通过合规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应努力发现问题、揭示风险,而不是掩饰问题、遮盖风险。
  (四)先进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
  国际先进银行都有一整套先进科学的风险管理流一般包括风险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监测、风险应对和控制等全过程,把银行不同客户种类(如公司、零售、金融机构等)的不同性质业务(如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所产生的不同类型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都统一纳入有效地风险管理范围。同时,通过流程的规范从根本上改变银行基层组织的认识,树立起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
  (五)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
  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风险管理技术趋于计量化、模型化和IT化。重视采用最新的IT技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量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信息在全球范围的收集、传导和整理。既体现风险管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特征,也使风险管理决策成为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行为。如1997年,摩根大通银行联合美国银行、瑞士银行等国际先进银行率先推出了信用风险计量法(CreditMetrics),从证券组合、贷款组合的角度全方位衡量信用风险,同时还可以计量信用资产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差距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外部监管力量的加强,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日益重视,陆续引入了授信管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属于国有,一直在政策保护下运行,缺乏风险管理的实践与经验,在管理理念、制度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等方面与国际先进银行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风险管理理念尚未全面确立。
  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仍存在着重业务、轻管理的思想,风险意识淡薄。当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制度相悖时,往往以各种理由加以变通或回避,致使内控机制有效性难以发挥。此外,我国不少商业银行未将风险管理纳入管理者的考核指标中,对暴露出来的违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少有商业银行高管层因为风险管理问题恶化面受到惩戒,往往是案件或风险事件发生后才受到惩处罚。上述现象在银行基层网点更加突出。
  (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性不足。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形似神不似”问题依然存在。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学习、引进了西方商业银行特别是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方法,但却缺乏发挥这些风险管理制度效力的配套机制,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变形走样。例如,我国商业银行多为“部门银行”,各部门之间职责存在交叉地带,客户的一笔业务要跨多个部门才能完成,而且“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这种情况下,银行难以做到内控有力。结果,一方面是银行的风险管理架构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另一方面则是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难以发挥,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普遍存在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屡查屡犯问题,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不强。
  (三)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有待深化。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从形式上建立了“股东大会一董事会/监事会一经营者”的治理结构,但实际上仍未真正确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改变和产权结构的调整,包括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公司治理。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也未能解决旧有的问题:一是所有者对董事或高管人员的约束虚置或弱化;二是现有干部管理制度下,董事会或高管层缺乏重视银行风险控制以及长期发展的激励。主要表现在“约束过度”和“约束不足”并存,“零风险”的要求会导致约束过度(或激励不足)管理者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则导致约束不足。
  (四)合规文化尚未真正建立。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与银行未能合规经营,缺乏良好的合规文化有关。因为风险管理制度设计得再完美,如果没有合规经营理念和深入扎实的合规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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