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价格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现实和对策思路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要素流动与市场竞争的引导者。要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市场供求状况,逐步放松服务价格管制,尽可能减少非市场定价,推进市场定价。对某些必须管制的服务价格,也要提高定价的透明度,应当允许有些差别化定价,或有指导性的市场定价。对能由市场形成的竞争性服务价格完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退出政府定价管理机制。
  市场价格机制决定竞争性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果某种服务的供给者和需求者达到充分数量,服务供给者和需求者可以通过市场展开充分竞争,这种服务就是竞争性服务。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旅游业服务、餐饮服务、娱乐消遣服务等,就属竞争性服务。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不断调节着服务的供求矛盾,使服务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趋于平衡。
  在服务价格改革中,对于一般性服务产品,要形成竞争性服务定价机制。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中国服务价格水平最终将要与国际接轨。由于过去中国服务价格水平偏低,不利于国外服务资源的利用,中国服务价格水平与国际接轨可以促进我国服务供给和质量的增长,有利于我国在国际范围内合理利用稀缺资源,从而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改革垄断性服务行业的价格管理。在我国,服务业现在是垄断最多的行业。进行服务业价格改革,离不开服务业垄断改革。垄断性服务业,是指具有固定网络性、规模经济特征的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性服务产业,包括金融保险、电信、邮政、城市供电、铁路、民航、公用事业、广播电视等领域。各地区应逐步在可竞争环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具体说,凡是放开后能够由市场形成合理价格的,要坚决放开;凡是因各种因素仍实行行政性垄断经营、短期内难以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价格的,也要积极推进其体制改革,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凡是目前不具备条件放开的价格,要主动创造条件和培育市场,逐步过渡并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
  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的改革。在国民经济中,有一类服务产品,如国防服务、电视电台服务、卫生防疫服务、大气环保服务、信息服务等,属公共产品,称为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产品具有的一个基本特性是其消费没有排他性。即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或干扰其他人对同一产品的消费。公共服务的这种消费特征,使得市场价格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其价格由政府直接制定和调控,实行政府定价。但是,政府定价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找政府定价的运行成本和监督成本都比较高。因此,对于一般性的公共服务,应该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开价格由市场调节。对于准公共服务,应将其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个部分,可采取半市场化经营方式,对前者价格实行有条件放开,对后者要进行科学合理制定价格。应在坚持国家调控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格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政府定价的权限,逐步减少政府定价的范围,扩大由市场调节的服务产品价格范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建立政府价格管理的灵敏反应机制,在政府定价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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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维兵.《现代服务业经济理论与中国服务业发展》,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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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德旭主编:《中国服务业发展报告No.5:中国服务业体制改革与创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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