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利益关系与利益分配格局的经济学阐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虹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协调利益关系就是要有效地解决利益分配领域存在的强弱分明、贫富分化的问题,切实转变失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建立起经济改革和发展成果人们共享,而不是少数人享有的利益格局,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建设和维护与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和谐社会。 
  论文关键词:协调利益关系 和谐社会 社会基础秩序 
   
  协调利益关系的意义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改革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的对象是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革的实质是对方方面面利益关系的协调。只有从统筹兼顾的角度出发,认真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有效推进改革,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国内环境的需要。 
  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和谐社会建设密切联系。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利益关系的协调问题是我们现在所面对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协调利益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应解决和缓解由于利益关系的不协调及失衡造成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中央提出一系列新的理念,包括和谐社会、协调利益关系、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初次分配当中要考虑效益和公平的统一、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就是要真正使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党的性质和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决定了必须协调利益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原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的、整体性的社会利益结构被打破,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益主体也逐渐多元化。党的十七大重申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党要带领人民顺利度过现代化过程的这一关键阶段、实现我们发展的伟大目标,必须要提高利益整合能力,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利益差异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同时,党只有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使人们和谐相处,才能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生产和建设的积极性、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能否协调好利益关系不仅是对党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群众对其合法性做出认同的重要依据。统筹兼顾和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最终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改革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改革的实惠,只有这样,才能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二)对于中国未来发展道路和前景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中国未来的发展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重点就是发展模式的问题。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提出一个更准确、更系统的表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理解科学发展观,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发展仍然是硬道理;二是发展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发展,是社会全面的、协调的发展,是一个分享式的发展,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要想科学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协调利益关系,协调利益关系是现在中国迫在眉睫的事情。 
  统筹兼顾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则,但在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可能在同一时间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更不能用传统计划经济的方法,采用平均主义的方式保障公平。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必须重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实施人才战略,高度重视国民教育,使人口压力变为人力资源优势;要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鼓励竞争、反对垄断,使所有的市场主体获得平等的机会,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增强转移支付的能力,高度重视对农民和困难群众的扶持,维护社会的公平,保持社会的稳定。 
  (三)协调利益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又是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任务。无论从长远看,还是从当前看,都必须把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放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我们讲社会和谐,并不是否认利益的差异,也不是否认矛盾的存在。任何社会都存在不同的利益关系,都不可能没有矛盾。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社会不存在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从现阶段看,强调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长期保持稳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我们拥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另外,30多年来我国经历了空前的社会大变革,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大变革在极大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特别是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这个阶段,既是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处的历史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和阶段性特征等,都决定了现阶段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任务艰巨。 
  协调利益关系的途径 
   
  (一)重建社会基础秩序以规范财富分配 
  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高度非规范化,给调节社会中的利益关系造成了一系列的困难,而在政策和体制的层面上进行利益关系的调整,前提是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收入和财富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非规范化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用诸如个人收入所得税等常规性手段进行有效调控的收入和财富分配过程已经比较有限。可以说,没有收入和财富分配的规范化,任何旨在缩小贫富差距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实践中其效果都要打很大的折扣,甚至不能发挥作用。 
  我国每年还有相当数量的存量资产介入了分配,其中最主要的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在强征农民土地上获得的级差地租。如果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每年以不规范的方式分配的财富比例是相当大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高度非规范化,给调节社会中的利益关系造成了一系列的困难。 
  我国贫富差距很大,过大的贫富差距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一个流行的说法是,我国社会中20%的人拥有整个社会80%的财富,而另外80%的人只拥有20%的财富。这样的差距需下大力气才能解决,政府可利用税收这个杠杆来调节,协调利益关系就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实施税收杠杆需要重建社会基础秩序:一是收入的规范化,实行阳光工资,取消黑色和灰色收入;二是建立国民收入记录制度,这是整个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利益关系调节的基础。对国民收入的记录,加强现金管理、账目管理和票据管理,所有这些都是基础制度,这个基础制度就像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城市的基础设施出现了问题,城市生活就会受到干扰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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