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意义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各农村金融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也要利用储蓄、收息和收贷的机会,耐心、细致地做好利率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及时知晓和正确理解现行利率政策,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农村信用社自身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理解程度还不够,新的政策实施农民还不了解,以及我国企业根据以往的需求也容易忽略农村信用社,种种客观外部条件需要我们必须做到加大宣传农村信用社,下大功夫对农村信用社的新政策进行宣传,一扩大其影响力。
  6.农村信用社要强化内部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三农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的贷款定价机制。农村信用社应按照客户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信用风险等逐步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科学合理 高效协作的产品定价机制、要根据不同 客户状况,市场的差异和变化进行贷款定价,通过利率传导机制来量化贷款价格、识别规避风险、整合信贷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要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从审查管理程序风险。限额、风险定价、利率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保证利率风险管理的序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增强自身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

  三、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区域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走向市场化。《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使区域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在遵守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农村信用社搞市场化能够对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有利于推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工作走向市场化,这方面的效应作用正在显现。 有效抑制死账坏账,展期等短贷长用现象,新的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对客户不按期归还借款的行为实行惩罚性利率,一般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 10%,促使贷户按期归还贷款,从利率定价机制上抑制了贷款展期的不正常现象。同时,通过贷款利率定价,农民了解贷款利率定价过程,提高了农民及农信社谈判能力,无形中促进了农民还贷意识。 有利于提高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工作比较紊乱,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机制,这对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和稳健经营十分不利。《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轨道,辖区各法人社形成了统一规范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机制,对提高辖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能力,在利率等指标的测算过程中,信用社能够实现完全撇开现有基准利率对浮动幅度的定价方式,按照各类相关指标进行测算,确定最优惠利率,并根据当年利润和历史数据目标具体测算相应的调整点数,这是农村信用社逐步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的有益尝试,并且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四、结语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作为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积极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相继出台各种惠农措施,拉动农村消费市场,全面支持农业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事关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和“三农”的大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独立法人地位稳定。农村信用社要扎根农村,安心服务“三农”,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强农固基、兴农富社”的金融服务观念,建立给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帮助农民打造赚钱产业、代替农民持家理财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并找准商业化经营与支持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发挥“补血”和“造血”的功能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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