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电视购物业存在的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2-14
电视购物节目自1992年在国内出现至今己有十多年的历史,在九十年代末曾一度是欣欣向荣的局面,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电视购物行业潮起又潮落.
在传播学上有一个很著名的理论叫做:沉默的螺旋。具体而言,电视是强势的大众传播媒介,在形成和引导舆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电视购物节目的狂哄乱炸,使得谎言说了一百遍也就成了真理。而做为消费者的受众就成了弱势群体。德国社会学家纽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论中就说到,人们总是害怕处于孤立或弱势的位置,当发现多数人意见与自己不相符或对己无益时通常就选择沉默。1购买瘦身、祛斑、丰胸、增高、治疗脱发等产品的消费者通常出于自卑等各种心理而不愿意说出来,而当有这样那样难题的“弱势”顾客一个人遭遇消费陷阱时,很容易接受“自身体质问题’、“自认倒霉”这样的结局,愿意站出来公开申诉、又有能力“举证”的寥寥无几,而恰恰也就是这种缄默助长了劣质电视购物产品的横行无忌.
1.虚假,夸大不可愈的顽疾?
现在的电视购物广告过分或片面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违规发布广告;采用虚假的现场演示、或是运用数码技术合成效果对照图片,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一个名为《侯东峰揭露电视购物虚假》的热帖在博客上广为流传,著名化妆师侯东峰通过亲身化妆演示前后对比照片,揭露了6种电视广告虚假制作手法,以丰胸产品为例:有一种真人露点的丰胸广告,是先拍平胸时照片,再带模特去做隆胸手术。而祛疤产品的广告则是先用肤蜡自制疤痕,通过化妆后再拍照,然后在电脑上用制图软件进行加工。随后,将做出的疤痕洗掉,再打上一层粉底,拍除疤后的照片。用电脑修片时,甚至可以将脸上本来就有的一些小瑕疵都修得干干净净。侯东峰凭借自己多年从业经验以及所了解到的行业内幕,可以断定所有此类广告的拍摄手法都是存在虚假成分.
电视购物产品的广告形式大都万变不离其宗,一般都是首先画面出现明星或使用者饱含感情声泪俱下的现身说法,进行使用前后效果对比;接下来是“权威专家”西装革履或者是身着白色大褂的医生学者提出该产品是国外最新研究成果,或者冠上哈佛、清华等名校之名,然后就是反复播放,地毯式轰炸。“真是太神奇了,”“效果难以置信”,“无效退款,免费试用”,“30分钟打进电话,马上购买便有xx的优惠”,主持人煽动性的播音贯穿节目始终。1虚假似乎已经成为中国电视购物业不可治愈的顽疾,从公信度调查表中可以反映,公众对电视购物的不信任,不接纳很大程度上就是“虚假”惹得祸。国家“禁播令”下达的本意就是勒令停止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行为,可是中国的电视购物似乎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没多久又重回“虚假夸张”的老路,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目前电视上播放的“钻石”广告就是其中代表,主持人以夸张得似假的语气与厂商推广员一唱一和,时时爆出“不可思议”,“无法置信”的尖叫和感叹,让观众十分反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文规定:1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无限高度用语;(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第八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第十九条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相对照《广告法》,电视购物广告很多都不同程度触犯了不同条例.
2.质价合一不可完成的任务?
电视购物产品的质量问题很严重,电视直销是一种新兴行业,新颖的销售方式,高额利润吸引了众多商家跟进,其中部分商家,只注重利润而忽视了产品质量,甚至存在一次性买卖的心理,结果给整个行业带来了恶劣影响,电视购物纠纷,一时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与此同时价格虚高的情况也很突出。按照常规,由于电视购物节省了中间商、商店销售等费用,最大程度地缩短了流通环节,节约了流通费用,所以它的零售价至少不应高于一般零售商品的价格,而很多商家反而利用这一点谋取短期暴利,背离了电视购物低价的市场规则。以往电视购物的产品大多是买断品牌或者是一些新上市的产品,普通的商场难以买到同样的商品,消费者购买时无法进行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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