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秀丽 时间:2013-02-15
  2.融入自觉思维  目前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仅限于一些熟知的概念,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对于知识产权是缺乏深入了解的,比如,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界限,购买的商品包装上标明了驰名商标是否就代表其质量优质等,这些问题就很难获得满意的答案,而恰恰是这些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能够真正反映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是否融入到个体的思维方式中去。事实上,观念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有着更深远的影响力,反作用于人们的行为习惯。“付钱使用”的知识产权观念不仅仅是在付钱不付钱、付多少钱上打转,而且更透着文化和道德的素质。
  只有将知识产权文化上升为观念上的自觉,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使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成为自身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中的组成部分,把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规则融入到高校师生的基本观念中,才能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秩序。
  3.融人校园文化   高校校园文化是高校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形成并倡导的价值观念、文化精神、行为方式等,它是由特定高校在其对外交流和对内管理等过程中所积累、借鉴、创造并推行的师生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信仰的价值观念,校园文化影响校园活动的态度,对高校师生行为起到引导作用。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不是无土栽培,必须有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在高校已有的校园文化中融入知识产权文化的嫁接技术可以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历来高校校园文化都会鼓励大学生勇于开拓创新,青年大学生群体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梦想和创意都是创新的源动力,保护他们的研发兴趣与创造积极性,也是在高校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任务,因此可以把培养和保护青年大学生创造力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作,融入到崇尚创新的校园文化中去。

  (二)制度规则的支持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  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工作要避免走入从“观念”到“观念”的虚无化,只有理论体系而不见实际成效。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向实践转化一直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动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过程相伴着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保护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相关制度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行为落实,高校应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第五条要求: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高等院校要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规范学校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事务,以契约形式明确高校与教师之间知识产权共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
  高校要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对专利、版权、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需要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不同于传统的对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归档、科研成果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帮助高校建立起信息沟通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对参与科研的教师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在高校与企业合作成果转化过程中还可以协调双方合作关系,尤其是在高新技术研发转化中涉及双方的实力、利益、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划分等细节问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进行操作,有助于实现共赢的合作模式。
  2.完善高校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完善现有的科研指标评估体系,尤其是职称晋升的评价体系,增加对专利成果的考核比例,扭转以往重论文、轻专利的现象,促使高校教师在技术创新研发上多做努力,考虑专利、技术成果的拥有量以及转化效果,考虑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完善科研指标评价体系可以在现有的考核体系中增加对知识产权考核的要求,也可以对知识产权成果设置独立的评价体系,以此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发挥科研创新精神。
  重视知识产权成果转换收益,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针对职务发明的利益分配,在专利法界定的原则基础上,高校应该制定利益分享的具体操作方案。例如,德国洪堡大学即实行职务发明报告制度,遵循“谁所有,谁付费”原则。科研人员对其非职务发明应向学校报告,并提供非职务发明的证明,对于职务发明,在科研人员向学校登记其发明后,学校必须在1~4个月内审查决定其是否作为发明所有人。如果学校放弃此项发明,则该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由发明人自行处理;如果学校决定作为发明所有人,则学校会与发明人一起就可能的转化结果分享问题进行协商,以学校的名义申请专利,学校在享有专利权的同时承担申请、维护、转化等方面的全部费用。高校在制定利益分享方案时应该考虑长远利益,统筹兼顾,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三)人才环境的塑造
  1.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在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要以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来助推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细化课程设置,优化师资,加快培养产业急需、实务能力强、熟悉知识产权运行规则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努力使高校成为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养的摇篮。在没有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也要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一项普及性教育,通过开设公共选修课或者周期性讲座的形式,向大学生传达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知识。
  2.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  高校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在科研层面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文化的学术研究与交流,与兄弟院校、中介服务机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等加强合作,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研究,特别是实务性研究,着重于地区产业实际,推进校企合作,使具有科学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学术思想有机会走进应用领域,增强全社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竞争力的意识。作为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的高校,应该扭转那种为职称晋升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的错误观念,抵制盲目申请专利,应当制定正确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寻找恰当的产学研合作渠道。
  3.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教育  要求大学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的过程中保持诚实的态度,杜绝学术剽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如“知识产权主题班会”“大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览”“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与咨询”等,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对发明创新的意识,强化知识产权法制观念。另外,在知识产权宣传过程中要注意与新近形势的密切结合,如结合上海世博会的召开大力开展与世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使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更加感性的认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文化氛围。
  结语
  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是渐进的过程,高校在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作中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角色,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又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须形成观念、制度、人才培养全面提升的局面,在高校实现“崇尚科研创新、提倡诚信守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目标,形成知识产权意识强、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素质高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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