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3.改革现行的激励机制。彻底改变目前以职位和工龄为基础来决定员工的薪酬水平的做法,转变为以技能和竞争力为基础来制订新的薪酬标准,并与可衡量的业务目标如资产质量、经营成果等挂钩,从而激励职工不断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要尽量推行货币化的薪酬制度,尽力减少特权、住房等带有福利性的“隐性”薪酬,使薪酬显性化。实际工作中,所有激励制度的实施必须要有透明度和公平性,使现行的激励制度确实能够发挥其激励作用。
  4.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农村信用社的全部利益相关者中,政府处于显着的位置,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的许多不良资产,大多都有政府干预的痕迹,许多农村信用社甚至因为政府行为的影响而陷入破产的边缘。因此,要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规范政府行为,禁止一切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让农村信用社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真正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只有切实把握和依法规范其行为,才能增强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规范治理结构,标本兼治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才能使农村信用社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杨瑞龙.当代主流企业理论与企业管理[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
  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与保险,2001(4).
  张清,陈苏鸣.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益尝试[J].现代金融,2002(1).
  基金项目: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编号:20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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