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存量国企改革:走出改革误区,创新改革范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艺凝 时间:2013-02-15
    (3)开展国有企业资产核算 
  全面私有化必然涉及对原有企业的资产的重新核算,这一程序应该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各企业应该在央行的主持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进行。 
  (4)在改革中应进行有效的监督 
  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中,国家财政收入必然会大幅增加。对于这笔资金的来源、去从,国家财政部应保证账务公开,接受全民监督。对于增加的财政收入,我认为可以建立一个专项基金,用之于民,其基金可用于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在资金地区分配的时候既要保证公平,又要努力向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靠近。 
  2、微观方面:分情况改革,创新改革范式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所涵盖的行业范围广阔,各行各业的情况不同,发展的水平不同,很难通过统一固定的模式进行改革,这就需要改革委员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改革措施,保证国有企业的效率。 
  (1)针对中央直属企业、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模式 
  我国的央企、大型国企都是超大型的企业,一般为子母公司结构。对于这样的企业,可以通过将子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分离的方法,逐步减少国家对其控股,将其私有化。 
  对母公司,国资委作为大股东,掌握最大的股权。可以将其股权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一,母公司股权的40%,参考俄罗斯私有化证券的模式,规定全国人民每人可以以相同的价格够买该公司等量的股份。其二,国资委保留原股份的35%,保持最大的股东的身份,其余部分可以逐渐继续卖出,卖出对象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某个集团。 
  (2)针对小型国有企业、轻工业的改革模式 
  小型国有企业、轻工业国有企业规模小、经营的可操作性强,对于这样的企业可以采取个人或集体竞标的方式出售。 
  (3)针对亏损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模式 
  以前,政府对国有企业有很多政策支持,对亏损的企业进行无偿的财务补偿,一些常年亏损的企业依靠国家补助勉强维持生存。对于这样的企业,应由改革委员进行其现状和行业发展前景进行评估,公开进行拍卖。 
  (4)针对能源型、资源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模式 
  我国实行全民所有制,我国的资源是全民所有的,能源型、资源型企业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属于公民共同财产,在私有化改革后,企业需付费使用资源。国家可向他们征收能源税,即由于他们需要向全国人民购买这些资源的生产权。通过这种税的征收,敦促企业不断创新生产工艺,节约国家资源,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企改革最终要实现全面的私有化。私有化改革应该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逐步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以减少私有化对经济社会的冲击。改革要依法进行,维护法治社会的建立健全。在改革中坚持公平公开,鼓励全民参与改革,保证民主的贯彻落实。改革还要努力吸引外资,改善国内企业发展环境,为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创造一切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 《东欧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社会经济效果及其启示》 严若森 
  [2] 《德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则、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朱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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