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动价值论与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永年 时间:2013-02-15
   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来说,运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是必要的,因为西方经济学是以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作为研究对象,它告诉我们科学而合理地、最经济地配置社会资源要素的方法。其实,社会的资源配置,归根到底是资源在相互间存在利益差别以至利益冲突的不同人们之间的分配。劳动价值论的生产关系分析法对按照什么样的社会目标配置资源要素以及如何配置资源要素作出价值判断,即社会资源分配是以满足最广大群众的需要为目的,还是只以满足部分人的致富作为目的,并以此来评价现实的制度安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状况是否合理,以及据此提出改进的方向和基本路径。对于构建我国现阶段的和谐社会来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劳动价值论的分析方法都是需要的。但是,在这两种分析法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上,应以劳动价值论的生产关系分析法为灵魂、为价值评判的标准。

  三、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
    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以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含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其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所包含的价值决定和价值“转形”的辩证统一思想,要求我国现实经济中在个人收人分配上贯彻两个原则,即坚持和贯彻按照社会主体即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分配的原则和按照客体即资本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并且是前者制约后者。劳动价值论进人现实应用,由于现实经济条件的制约(现实的商品经济社会是一个产权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多样化的社会)会使理论发生转形。因而,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的劳动价值论应当是广义的,是其本质内容和转化形式的统一。如果从理论范围来看,应当包括从抽象的价值决定开始到商品生产价格范畴形成为止。这样的劳动价值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便会产生两个层面的含义和要求。一层含义是,新价值是由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创造的;作为生产资料进人生产过程的物质资本,其价值是劳动者在以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包括新、旧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是由广大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他们是一切价值的唯一源泉和社会财富生产的主体。因而,从这一理论规定性中产生出的社会要求是:为了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能够保障和不断增进全体劳动群众而不只是以部分人的权益为根本,不能够使城乡普通劳动者只承担改革和发展的成本而难以分享改革和发展的利益,这样所构建起来的社会才能是和谐的。再从第二层含义即商品生产价格范畴的含义来看,由于商品的生产过程是多种投资要素共同作用的过程,利润表现为诸资本要素的贡献,因而,遵循投资要素所有权分配新价值的原则,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毕竟,我们是处在一个资源稀缺的社会,稀缺或所有权应成为价值分配的一个依据。这方面的理论规定和要求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在于:只有按照投资要素所有权带来相应回报的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充分调动国内和国外的一切资源要素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各种物质和技术的条件。
    价值创造的一元论和价值分配的多元论之间存在表面的矛盾,但它们也存在内在的统一,二者都是具有真理性的客观经济规律。前者对于社会经济建设是内在、本质和长远的制约力量,后者是由商品生产的形式产生的、然而是现实的制约力量。这二者的关系是:内在的价值创造是外在价值分配的基础,没有广大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和社会财富,等量投资带来等量利润的所有权回报法则就会失去物质基础。因而,在处理这两个方面的利益矛盾时,价值分配应有利于价值创造。或者说,保障劳动者权益为第一,保障资本收益要服从于前者。如同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确定的、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加以阐述的那样:必须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由此可见,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既不是回到原来的那种平均主义盛行和缺乏活力的老路上去,也不是任凭社会矛盾尖锐和贫富差距悬殊,广大人民利益不断受到损害,而是要建立鼓励创造、充满活力、各方面利益都得到协调和保障的市场经济社会。
    劳动价值论是宣扬“以人为本”的理论。这里的“人”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说,以人为本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的生命、人权和人的尊严等等;二是说,以人为本的“人”,不是客体,而是主体,也就是说,不能把人民群众单纯地看作是被同情、关爱和救济的对象,而应看作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创造性社会力量;三是说,以人为本的“人”,即广大劳动群众,是政府考虑经济发展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发展就是为了提升广大劳动群众的物质利益。因此,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在我国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上,就要求改变一些地方单纯追求增长率的指导思想,而形成以“富民”为根本特征的新型战略指导思想。“富民”战略强调的着力点起码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要树立能够获得富民绩效的科学理念。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时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确立科学发展观、社会和谐观、新的公平效率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政府制定的政策不可代表富人与民争利,政府官员不能为权不公、以权谋私,不可漠视群众的疾苦。第二,要及时进行各种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要加快消除阻挡农民和城镇贫困劳动者脱贫致富的财政、金融、教育、医疗等体制鸿沟,建立起“富民”的新体制。要形成一套社会各阶层公平分担社会转型成本、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新机制。加速推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建立起新型的“统筹城乡、以城带乡、实现共同发展”的城乡发展新体制。第三,推进经济发展是富民战略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要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增加就业,搞好广泛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劳动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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