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程志巧 陈冬虎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培养;测评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
  论文摘要:在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师的系统培训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现称物业管理师)市场,如何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师制度,促进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从而进一步发挥职业经理人作为企业带头人的重要作用,是行业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虽然《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已经正式出台实施,但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师的系统培训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市场,物业管理行业也更加迫切需要政府、行业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师制度,促进物业职业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从而进一步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和行业带头人作用,以求得物业管理行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为了配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行业内部对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培养、测评制度
    (一)制定详细的注册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师)执业道德挽范,督促其遵宁。
      作为职业经理人,不但应拥有非常专业的企业管理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必须对自己的职业有强烈的责任心。他们应当将工作视为职业生命。职业忠诚直接对应着职业道德,经理人必须在专业、精力投人和责任感上,与职务相匹配。因此,建议在物业管理职业经理执业道德中规范诸如:职业经理人必须将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同利益作为工作的目标;职业经理人在流动中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原受聘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专利,不能采取“挖走”原受聘企业重要员工等手段为原受聘企业的竞争对手增加竞争力量,损害原受聘企业等。
    (二)建立职业经理人才测评制度。
    随着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展开,对已经注册的物业管理师的各项具体指标的细化、评定就必须跟上。因为如果只需要通过考试注册,而缺乏注册后细化的跟踪式量化分析评定,就相当于给了职业经理人终身认可,这对于需要不断发展、创新、吸收最新管理模式的物业管理来说显然是不相符合的。我国《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已经明确了物业管理师的继续教育制度。笔者建议:如果能配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在行业内部针对已注册的物业管理师建立有效的人才测评制度,运用国际通行的科学方法,对已注册的物业管理师的智商、智力、知识面、管理能力、心理素质、承受力、事业心、荣誉感、道德责任等指标进行跟踪式的综合量化分析,并以此对其业绩及具体情况等进行评定,那么职业经理人制度就会更加完善。
    二、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一)统一建立人才信用档案。
    通过信用档案的公开,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选择信用良好的职业经理人,拒绝有信用污点的经理人,从而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同时,通过市场引导,给予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以奖励。比如美国注册物业管理经理,是房地产管理领域的杰出专业人员,这项资质是成为专业人士的重要标志。被认可的物业管理经理,年薪都在10万美元以上,比一般大学教授收入都要高。但是,有违规、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职业经理人就必定会在信用档案中留下污点,成为不良信用者,被市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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