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在收入分配中的实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周学梅 时间:2013-02-15

   这样就造成了外资企业由于生产成本明显低于国有企业,其人员工资也就远远高于国企人员的工资。
    许多人以为这种特高的薪金来源于外资企业的高效率,其实外资企业给其员工的高薪在很大程度上是拿着中国政府的企业所得税送人情。外资企业薪金普遍高于中国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再次,在地区发展政策上偏向于东南沿海富足的地区。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出于一种渐进推动式的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考虑的话,那么,现在状况应该改变。但是某些部门给东南沿海特殊政策优惠仍然没有终结。这样东南沿海的富裕和老工业基地的贫穷鲜明对比的状态呈现在社会主义中国。这样造成的地区性贫富分化绝不能算是经济公平。
    (5)国家法制不健全无形中造成了一夜暴富现象。国有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窝蜂地进行改革,但是随之适应的法制还是空白。有些地方可以说“改制”就是明目张胆地实行私有化,由于我们至今为止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国有财产保值增值机制,最初的所谓“放权让利”,就偏离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它将企业的一切大权都让给厂长或经理一个人,不对其资金运作进行任何监督。结果是方便了国有企业的少数经理人员大肆进行在职消费,任意挥霍企业资金,甚至侵吞公有财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国有企业办“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产权交易”的浪潮,实际上就变成了少数特权人物转移资金以侵吞国有资本的手段。原本国家企业一个拿薪水的干部,由于体制改革,大量侵吞国有资产,摇身一变成了身价百千万亿的富豪,也有由原本国家企业干部变成了腰缠万贯的大老板,这加快了贫富悬殊,更可笑的是,国企改革期间,资产评估的价格和企业拍卖的价格由干部自己订,从中暗箱操作,大收渔利。由于法律上的空白致使20多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将许多国有企业送上了绝路,而且在一极喂养出了一个有惊人财富的暴富阶层,在另一极则断送了大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生路,使他们坠入了贫困的深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高收入人群通过合理避税,让自己的车纳入公司生产设备,让自己的房子纳入办公条件,让自己的旅游成为商务考察,也说明了我国法律上的种种漏洞,这更是加剧了贫富差距。
    (6)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收入差距的一项重要因素。收入高低和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密切相关。就劳动者自身而言,较高的工资收入是和熟练地掌握较高的劳动技能密切相关的,而熟练的技能又和受教育程度密切相连。因此,从受教育程度和收入高低的关系看,劳动者由于接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劳动技能不同而形成收入差距。一些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收益进行了经验研究,得到的结论是:一个人所受的教育年限与他所获得的收入成正比变动关系。就是说,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比只受过中学教育的人在收入上要高得多,而中学毕业的劳动者的收入要比小学毕业的劳动者的收入高得多。而在同一年龄组内,文盲的收入水平是最低的,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收入水平基本上反映了劳动生产率水平。这样,从教育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中又一次看到人力资源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目前教育投资明显不足,特别是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由于本身收入水平不高,因此用于教育方面的投资不多,而教育投资的不足又会进一步加剧城乡之间以及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引起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有多种,以上我们归纳的6个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贫富分化都不是经济公平,更不是社会公平与伦理公平。那么什么是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呢?以及如何在社会收入分配中实现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呢?
3 在社会收入分配中实现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涵义。经济公平是指人们在参与市场活动的过程中,拥有平等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机会,并能够从市场活动中获得正当的利益。它包括:第一,经济竞争的起点公平即参与竞争者的资格或条件平等,取得资源、信息的条件相等;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等。简言之,即“机会均等”。第二,经济竞争规则及其操作公平即政府对于参与竞争者的调节、管制一视同仁,有关经济竞争的法律、法规,对于一切参与竞争者具有同等约束力,等等。第三,分配公平———经济公平中的分配公平是指初次分配公平。
    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基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使不同的单位、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能够与其所付出的资源(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相适应。经济公平的实质是人们以不同方式参与市场活动,由市场机制的作用产生优胜劣汰的结果,从而使得人们的物质利益形成市场化的结果。社会公平则强调公平的社会性,其要义是对因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导致的不公进行纠正,具体是通过政策实施的分配效果来给予社会弱势群体以公平待遇,保障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社会公正。
    其实,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包括伦理公平彼此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充的关系。下面我们就针对由于非公平因素引起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来剖析一下如何在收入分配中实现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
      (1)对于由于自然历史原因而引起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收入差距。一方面,国家对于东中西部地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应当有所区别,比如对于中西部贫困地区应加大财政投入,包括扶贫济困、灾害救助、扶助“三农”、基本医疗保障之类。以确保该地区居民拥有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以彰显经济公平。另一方面对于落户该地区的企业单位给以税收优惠,增加该地区的就业率,以提高该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确保社会公平。
      (2)对于造成当前收入差距最为根源性的垄断、腐败等政治原因而炮制的中国暴富阶层的出现,要解决这一问题,最为关键的还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将改革的触角真正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领域。通过弱化和规范政治权力的运作,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及对社会资源的垄断和控制,建立“小政治机构”、“有限权力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打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怪圈[5],以确保每一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拥有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实现经济公平。打破政治权力与利益的纽带,遏制腐败行为,进一步从个人化向组织化、制度化方向的蔓延,还“社会弱势群体”(这里指权力的弱势者和经济的弱势者)一方净土,也可确保社会公平。
    这无疑是对旧体制核心部位的一场攻坚战,也直接关系中国体制改革的成败。借用韩非子的一句名言,“圣人治吏不治民”,法治社会的根本目标不是治民,而是治吏,是治理政府,是限制政府的权力滥用[5]。基本原则是孟德斯鸠早就讲过,以权力制约权力。
      (3)面对自然垄断行业员工工资增长过高、过快而形成的收入差距,为了实现经济公平,使垄断行业员工和非垄断行业员工同时面对一个公平的分配机制以及在其他方面拥有公平的竞争起点,必须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完善市场监管和国家管制相结合的国企管理模式,加强财务监管,将工资、福利发放纳入监督体系之中,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通过建立公权力监督机制,实行市场监管和国家管制相结合,如稽查特派员制度、国企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大都颇有成效,我国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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