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遭受“合规性”贸易壁垒的现状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萍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随着全球关税水平的大幅降低和传统非关税壁垒日渐受到WTO规则的约束,新贸易保护主义越来越多的使用更具隐蔽性的“合规性”贸易壁垒,以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作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我国当前正遭遇大量的“合规性”贸易壁垒,并已对我国的国际贸易带来了巨大影响。为此,我国应充分重视对“合规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多种途径规避“合规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合规性”贸易壁垒;影响;对策 
   
  近年来,我国的出口贸易持续高速增长,并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出口国。我国产品的大量出口对一些国家的企业及其相关产业产生了较大的竞争压力,使得越来越多国家对我国采取各种“合规性”贸易壁垒,以限制中国产品的准入,保护本国产品免受冲击。然而,由于频繁大量的遭遇 “合规性”贸易壁垒,已经使我国的出口贸易已经受到严重的影响与冲击,一些依赖出口的制造企业纷纷陷入经营危机,甚至停产倒闭。 
  一、“合规性”贸易壁垒概述 
  贸易壁垒,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国间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导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一般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就广义而言,凡使正常贸易受到阻碍,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受到干扰的各种人为措施,均属贸易壁垒的范畴。如进口税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捐税;商品流通的各种数量限制;在生产者之间、购买者之间或使用者之间实行的各种歧视措施或做法;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或强加的各种特殊负担;以及为划分市场范围或谋取额外利润而实行的各种限制性做法等等。 
  所谓“合规性”贸易壁垒,是指那些在名义上符合或不违背WTO的有关规则,以维护公平贸易、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健康为依据,但实质上保护了本国产业和市场的贸易壁垒,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等。“合规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1)“合规性”贸易壁垒在名义上是合规的,也就是在WTO框架下所允许的;(2)“合规性”贸易壁垒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实施条件:根据WTO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一定的实施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实施;(3)“合规性”贸易壁垒本质上起到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作用。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合规性”贸易壁垒本质是WTO赋予缔约国抵制不公平贸易行为、保护本国产业免受进口产品冲击、报护国家安全和环境的合法手段。但大量甚至过分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等“合规性”贸易壁垒,则违背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这不仅会给贸易国带来沉重的经济打击,而且将会严重阻碍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遭受“合规性”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范围内最大的商品出口国,中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并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中国目前也深受“合规性”贸易壁垒的攻击,并已成为全球贸易摩擦最大受害国。 
  (一)我国持续多年成为遭受“两反一保”数量最多的国家 
  “两反一保”是WTO规则项下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即倾销与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它是世贸组织允许的由成员方为保护国内同类产品产业免遭进口产品造成损害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政府行为。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出口商品共遭受国外66起“两反一保”调查,涉案总金额为71.4亿美元。其中,反倾销案件43起、反补贴案件6起、保障措施案件16起、特保案件1起。尽管中国出口总量还不到全球的10%,但全球47%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和82%已完成的案件都针对中国。截至2010年,中国已经连续16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WTO成员国,连续5年成为反补贴调查最多的WTO成员国。 
  (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合规性”贸易壁垒激增 
  美国和欧盟作为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多年来始终存在较多贸易摩擦。然而近几年,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两反一保”等合规性贸易壁垒陆续登场,并在数量上大大超出了发达国家。以2009年为例,2009年在我国所遭受的116起贸易救济调查,有78%是来自发展中国家。其中,在纺织品贸易的19起救济调查案件中,15起来自发展中国家;在20起涉华保障措施和7起特保措施中,除了一起特保措施是由美国发起外,其余全部是由印度(9起一般性保障措施,5起特保措施)、阿根廷(5起保障措施)、俄罗斯(1起)、菲律宾(1起)、土耳其(1起)等发展中国家发起。 
  (三)遭受“合规性”贸易壁垒的产品范围较为集中 
  从涉案产品来看,我国遭受“合规性”贸易壁垒的新产品范围越来越多的集中在部分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产品和冶金产品,例如SDH光传输设备、货物扫描系统、各种板材、管材等3而不再仅仅是鞋类、织物等传统产品。以2009年为例,2009年国外对华共启动的116起贸易救济案件,主要涉及纺织、轻工、冶金、机械、化工等11个行业。其中,涉及钢铁产品的案件数居首位,为22起,占比19.0%,与石化产品并列首位;居第三位的是纺织,为19起,占比16.4%;涉及上述3个行业的案件总数比例达到54.3%。 
  (四)遭受的技术性壁垒与绿色壁垒越来越多 
  随着国外有关健康、环保、节能等贸易壁垒的加强,中国企业遭受的遭受的技术性壁垒与绿色壁垒也越来越多。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10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结果来看,2010年有31.74%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582.41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69%;企业新增成本243.91亿美元。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技术标准要求、认证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环保要求5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要求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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