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优化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外部环境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凤英 时间:2013-02-14
  三、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对保全国家金融债权意识淡薄:捅优化执政环境
  在企业转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从狭隘的地方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普遍只重视转改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忽视银行金融债权的落实与保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工作步履艰难。其主要表现为:
  1、有权决定评估机构的部门,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授意进行资产评估,往往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低评。如低评固定资产,随意认定应收账款为呆账,随意确定财产报废;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企业的破产财产往往被评得极低,使银行贷款的损失加大,甚至出现零受偿。
   2、地方政府干预法院独立审判权,要求法院为转改制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出谋划策,或令法院千方百计认定银行抵押无效,或单方授意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或强制法院立案庭不受理银行为追偿债权提起的诉讼案件,或出面干预已生效法院判决终止执行等。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防碍了司法公正和银行又寸不良债权的处理。
  3、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转制企业重新登记注册时,对企业是否落实银行债权一般不予关心,把关不严。这些企业一旦重新注册登记成功,就会“新人不.理旧账”,将银行债权悬空。
  4、少数地方乘改制之机,上演“金融债务胜利大逃亡”的闹剧。政府部门制定硬性的破产任务指标,把任务分配到各部门,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把帮助破产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作为搞活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
  四、少数企业恶意逃废金触债务:浦优化诚信环境
  诚信是借贷关系的基石。多年来,一些企业诚信意识极为淡薄,在贷款未到手时往往拍胸脯好话说尽,信誓旦旦,贷款一旦到手就不想归还。一些企业虽然在借贷之时经营生产火红,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逐渐陷人困境。面对困境,他们不是奋发图强,积极进取,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技术创新、改进销售、适应市场上下功夫,而是动歪脑筋,借企业改制之机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他们在急于摆脱沉重债务负担和经营困境的动机驱使下,扭曲改制目标,逃废债成为企业改制的真实目的,使金融债权遭受巨大损失。同时,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银行方面缺乏真正行之有效的手段,也是造成企业大量逃废银行债务及逃废债后得不到纠正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企业多头开户现象较为普遍,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后,往往将结算账户等移至他行,以避免主债银行追索,由此出现空户、逃户现象。为此,国务院、人民银行曾规定在区域范围内建立“金融债权行长联系会议”制度,进行联合信贷制裁。但由于种种原因,该规定实际收效甚微。因此,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对失信者的打击力度,不断优化社会诚信环境,是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一项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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