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化与公共关怀──以当代中国为例的讨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任剑涛 时间:2010-09-05
在向社会迈进的过程中,正在经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化。但是,因为这种分化来自于刚性化的社会力量的强行推动,而不是来自社会长期的渐进形成,因此显出两个特征:一是时间上的急促感,二是空间上的失衡感。在前者,分化的急促造成了分化的细化程度不够的阙失。在后者,分化的失衡造成了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偏失,公共空间并没有随分化而扩大,私人空间倒是逐渐吞噬了公共空间。从而使得当代中国形成为一种私密化的社会生活态势,使得公共关怀严重阙失。这对于中国现代社会生活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为此,建立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健康分化的局面,对于中国现代化社会结构的健康,就显得重要起来。
公共性与私密性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既是现代生活的一个基本状态,也是现代政治关注的一个理论焦点。[1] 在将"公共"与"私人"作为一对对应范畴的规范理论陈述中,它们具有自己的独特涵义。
先看"公共"一词的涵义。"公共"的涵义是复杂的。按照汉娜·阿伦特的论述,"公共''一词表明了两个密切联系却又不完全相同的现象",一方面,"它首先意味着,在公共领域中展现的任何东西都可为人所见、所闻、具有可能最广泛的的公共性。"[2] 这是因为公共领域展现的是人们之间具有相关性的东西,这些东西人们大都认为值得一听或值得一看。但是公共的原型应该是私人的,是私人间的东西。另一方面,"就对我们所有人都一样而言,就不同于我们在其中拥有的个人空间而言,'公共'一词表明了世界本身。"这里的世界本身,不是指的环境意义上的世界,而是指的"人造世界"。公共领域总是与人造物品以及人类的事务相连,它是一个共有的世界,既使我们聚集在一起,又使我们之间的竞争得以防止。公共领域之作为公共空间,具有超越代际约束、超越凡人生命的特性。这种超越并进入潜在的世俗性永恒,是公共世界和公共领域存在的前提。作为"普天下大众的汇集之处"的公共世界,虽然强调公共性,但是绝对不抹杀公共世界中的个体的差异性,相反恰恰以个体的差异性对于公共性的关注,体现出"公共生活"的意义。"当人们只从一个角度去看世界,当人们只允许从一个角度展现自己时,公共世界就走到了尽头。"虽然阿伦特的论述是哲学的论述,但是我们可以从她的论述中看出,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公共领域"、"公共世界"、"公共生活"之"公共的"涵义所具有哈贝马斯指出的"自由主义"的基本内涵。[3]
确实,我们只要简单地回顾一下现代政治思想史就可以知晓,现代意义上的"公共"与"私人"领域的划分,是自由主义思想家的一个重大贡献。古典自由主义的创始人之一约翰·洛克就在著名的《政府论》上篇中对于两者的界限进行了区分。他对于当时极力提倡父权论的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痛加批驳,指出父权与君权绝对没有直接关联的关系。下篇则着力讨论公共权力的分割和限制问题。特别从契约论的视角论述了个人天赋权利如何转让给"公共机关"的问题。其中对于转让权利前后的个人处境的分析尤其值得重视--个人转让权利给公共机关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自由和财产。这是对于公共与私人最明确的区分。[4] 后来的《漫话》更是强调教育的私人性,统治者是无权干预的。从而将政治权力与家长权力分割开来。洛克从两个方向上限定了公共与私人的界限:一方面政治权力不能伸展到家庭范围里。统治者的责任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和各种权利。另一方面,家长权力不能扩展为统治权力,人民应当让理性健康地成长,以便享受自由。[5] 到了19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穆勒也沿循这一思路,对于私域与公域进行了区分。他将《论自由》全书的思想旨趣概括为一句话,"这里所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6] 只不过,与阿伦特、哈贝马斯相比较而言,这些自由主义思想家更偏重从国家与社会、权力与权利、个人与社会的角度讨论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划分问题而已。
"私人"的含义有些含混。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只有在两者共存的形式中,这两种领域才能生存下去。"[7] 阿伦特通过对比的说明显示出两个领域的差异:假如说公共领域是要暴露的东西,私人领域就是要隐藏的东西。后者与前者的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比起公共领域的任何部分来讲,因为我们每天都要使用和消费私人占有物,它就显得更为我们迫切所需;没有私人财产,公共就变得没有意义了。也许这是人类创造性的源头之一。二是私有财产的四面壁垒,为避开共有的公共世界提供了唯一可靠的隐蔽场所,既避开了公共领域所发生的一切,也避开了公众的注意,避免了被他人所见所闻,从而避免了完全将私人生活暴露在别人面前的那种浅薄。这显示了私人领域对于人类生活的不可或缺性质。正是因为如此,人们对于私人领域是否获得公共权力的保护就显得格外留意,公共领域的公共性问题就此凸显出来。就此而言,显示私人领域特性的范围只能是家庭。"家庭成为一座私人堡垒,人们在这座城堡里享受着家庭之外获得的劳动报酬。"[8] 但是,专门就二者的关系来讲,"这两个领域最基本的含义表明,有一些需要隐蔽、需要曝光的东西,如果这些东西要存在的话,如果我们看看这些东西(不管我们在哪个既定的文明中发现它们),我们将看到每一种人类活动都指向其在世界上的适当位置。"[9] 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不可分离讨论的相关性,也就在这里得到强势的证明。
但是,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私域与公域的区分并不像它们在社会政治理论中得到的理想类型说明那样判然有别。就现实的可能性上讲,公共领域就存在一种侵入私人领域的倾向。政治制度对于家庭事务的干预力度的加强,是一个显见的事实。而现代政治生活对于私人生活的影响也日益广泛全面。大众文化消费文化的文化趋同性则侵蚀了文化生活的个性根基。公共领域借助公共舆论的趋势,造成其实在商业的利益驱使下的"公共舆论"对于私人生活的猎奇性关注,这使得私人生活日益丧失隐秘性。[10] 再从私人领域对于公共领域的侵蚀可能上讲,强大的私人领域活力,会消解人们关注公共领域的注意力,进一步消解公共制度建构以及健全、公共空间建立以及维护、公共舆论建设以及维持、公共精神的出现以及捍卫,将公共的问题溶解到私人的问题中加以处理。前者,是社会政治生活趋同化、平面化、动力缺损的后果。后者,是社会政治生活隐蔽化、私人化、动力匮乏的后果。前者导致公众对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公共问题关注的私人化兴趣,比如此前美国人借助观察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来观察美国的社会政治生活问题。后者导致公众对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公共问题的关注的私密化走向,比如人们习惯于将严肃的公共问题化解为茶余饭后的笑谈。过分的公共化与过分的私人化,对于公域与私域的健康分化,都是有害的。
私密性与私密化
过分的公共化与过分的私人化,都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化的偏失状态。就前者而言,公共制度的过密化,即将私人问题几乎完全公共化,将私人生活几乎暴露在公共生活之中,必然大大影响私人生活的质量,相应使得公共关注的注意力发生转移。这在西方,表现为人们对于公共人物的公共角色的无视,而对于他们的私隐表现出盎然兴趣。比如此前人们对于戴安娜事件的过度关注,对于克林顿与莱温斯基事件中两人性关系而不是妨碍司法公正问题的极大兴致。当中作为公共传媒的新闻功用的变异是值得注意的。[11] 新闻媒体专门探询名人私隐的"狗仔队",对于人们关心公众人物的社会心理是有一种不健康的引导偏向。再看私人领域的过密化。私人领域的过密化恰好与公共领域的过密化情形相反。私人领域的过密化表现为公共问题与私人问题的同化状态,即将公共问题与私人问题同时隐入私人领域,用私人判断、私人趣味、私人兴致化约为公共领域的问题,化约私人生活的公共蕴涵。这种情形体现为一种社会状态,就是公共关注的社会态势完全隐匿于私人生活之中。"公共"丧失了它存在的基本理由。社会的一切普遍地被私人问题、私人趣味化约了。
从理论上分析起来,公共领域的过密化与私人领域的过密化正好是两种社会情形中容易出现的情形。前者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日益显现出的某种社会生活态势。后者是传统社会经常表现出的社会生活情形。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之所以容易出现公共领域过密化的问题,是因为高度发达的公共传媒对于私人生活的侵入程度越来越深入、范围越来越广泛。这使得私人生活要想免除公共关注,显得愈来愈困难。发达的传媒不仅广泛而深入地影响人们对于现代早期形成的那种传统的公共问题(诸如宪政、法治、民主等等)的看法,而且传媒的市场化运作、以及规模化扩展,使得它日益显现出一种直接介入公众的私人生活、直接影响公众的私人生活各个方面--私人的兴趣、爱好、偏向、审美习性、乃至于日常起居--的趋势。以至于我们在此既可以认同哈贝马斯所断言的传媒"统领了"公共领域,还可以说传媒统领了私人领域。这对于现代西方社会的复杂影响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转换视角看私人领域的过密化问题。我们之所以说它是传统社会、即前现代社会的一种基本态势,是因为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处于一种低度分化的状态,这两个领域几乎是由表面上代表公共的私人--或者是帝王、或者是其他强权--来象征,因此,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是没有存在价值的。一方面,由于人们对于"公共"领域的问题缺乏认知与把握的能力,相应也就缺乏介入和干预的空间。人们对于公共问题的感知也就逐渐钝化,对于公共问题的关注逐渐淡漠,对于公共问题的介入热情逐渐下降,对于公共问题的干预缺乏动力。以至于何谓公共不成其为一个问题了。另一方面,由于公共领域对于任何社会形态而言都是一个必须。因为任何社会形态都需要一个超越于狭隘私人生活,处理关系到家庭之外的共同社会政治问题的公共领域。这种被哈贝马斯称之为"古典公共领域"的存在,乃是古典国家运行中一直在发挥公共功用的存在。但是,由于古典公共领域的狭小和介入这一领域的限度,它只是极少数政治精英可以游戏的地方。它对于高层政治精英之外的社会大众是有一种显见的排斥性的。因此它的公共性是微弱的。然而在私人生活之外存在的事实上的公共领域,毕竟会引起人们的兴趣。当这种兴趣受到前一方面因素的打击后,他们就只有将关注"公共"问题的兴趣进行转移。转移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完全漠视公共问题的存在,将公共问题直接换算为私人问题,"各自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二是将公共问题转换为私人领域谈笑的话题,从而消解私人对于公共问题无奈所导致的紧张。前一种转换与后一种转换是具有差异的。在性质上讲,前者是将公共隐匿后的产物;后者是将公共与私人对接的结果。从功能上讲,前者具有瓦解公共的效用,后者具有维持某种公共关注的作用。但是,两者都是妨碍公共领域健康发展的私密化态势。
私密化不是与公共性相对而言的范畴。在相对严格的对应范畴关系上讲,私秘性与公共性是对应的。正如前面所述,没有私密性的公共性是不存在的。换言之,没有私人领域的存在就没有公共领域的存在。与此对等的是,没有公共性的存在,私密性的价值与对于私人生活的意义也就无从显示,私密性的存在针对性一旦丧失,它自身也就变得来毫无意义了。在这一对应性的角度讲,公共性与私人性、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只有在一种紧张的关联中,才是有价值的划分、有意义的范畴。私密化不是一个与公共性相对应的范畴。私密化与私秘性构成为相对而言的一对范畴。之所以私密化不是一个与公共性相对应的范畴,是因为私密化不仅不显示公共的价值规范与社会功能,相反它瓦解公共的存在价值与公共作用于社会的可能。同时,私密化阻碍公共的出现与成长。在一个私密化的环境中,公共与私人的合理分化可能性是极低的。
需要强调的是,私密性与私密化的对应性,并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对应性。而是一个在不同层面上显示"私"的存在状态的"对应性"范畴。私密性所显示的"私"的存在状态,乃是一个社会生活状态下人们生活的方面性特征。私密化显示的"私"的存在状态则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整体情形。前者所指的是一个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功能性表现,后者所指的则是一个社会社会生活的结构情形。前者并不化约与私密性关联的其他社会生活特性,而后者是将所有其他社会生活特性加以化约的结果。前者依托的社会背景必然是制度化的,惟有如此它才可能促使私人之外的"公共"的成长。后者依托的社会政治背景必然是非制度化的,惟有如此它才可能将一切公共性因素消解掉,使得社会生活完全陷入私人化的景况之中。一个社会鲜明的私密性与一个社会鲜明的公共性是相形而在的。假如一个社会的鲜明私密性没有同样鲜明的公共性来显示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极有可能已经陷入私密化境地。所以,私密化是私秘性走到极端时的情景。它是一个社会极度缺乏公共性的显示器。如果以公共性与私密性的分化作为社会的一个标志的话,那么,私密化的社会也就是一个传统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变异了的现代社会。
导致私密化的原因很多。简单地讲不外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之所以是导致私密化的最值得优先提及的因素,乃是因为政治本来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丧失之后,它将人们强势地限定在私人的生活范围之内。按照哈贝马斯的分析,公共领域所指的主要是政治公共领域,像文学公共领域对于人们的影响是具有某种想象性的。只有政治公共领域将人们的关注点定位在"共同政治使命"上面。[12] 假如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政治公共领域,政治领域完全是私人化的领域,人们面对一个既跟自己日常生活没有关系、又几乎无力参与或干预的政治状态,他们的关注点就会转移到私人自己的诸种琐碎事务上面。二是因素。在一个缺乏私人财产制度需求的社会里,人们对于致力于保护私人财产的公共制度的需求就处于一种潜蛰的状态。犹如早先的约翰·洛克和后来的汉娜·阿伦特所共同强调的,私有制是公共关注的现实支持条件。[13] 一个在宪制安排上以财产公(国)有为绝对主导的社会里,人们没有一种以公共制度保护自己私产的需要或可能,他们自然就不会去关注什么公共经济制度问题。他们在政治高压之外斤斤计较私人的所得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三是文化因素。一个缺乏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化传统的社会,一个将公共融会贯通在私人之中的社会,自然对于某种观念、某种东西是公共还是私人的问题的判断,只会来自个我一己的私化理念。哈贝马斯考察了希腊的公共领域理念与现代西方的公共领域理念,发现了西方古典公共领域理念与现代公共领域理念的重大差异。[14] 但是我们感兴趣的恰恰是西方公共理念从古到今的给西方注入的这种文化理念的重要性。非西方国家之所以在近代以来的上接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的观念显得非常的艰难,就是因为他们缺乏这一文化传统或文化基因。
的私密化
以公共性与私密性、私密性与私密化的理论清理奠基,来观察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情形,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陷入了私密化的困境之中。私人领域的过密化,与公共领域的逼仄乃至于严格规范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隐匿,相形而在。当代中国的这种私密化态势,从两个维度上表现出来:公共生活的私人化,私人生活的隐秘化。
其一,公共生活的私人化。公共生活的私人化,指的是公共生活已经不具有公共性,只是某种私人生活的投射。这里的"私人",是需要加以界定的概念。它既指个体意义上的私人,也指家庭意义上的私人,还指集团化的私人。后者是社会中组织化生活的一个特有现象,即一个高度组织起来的、利益完全一致并仅仅允许自我复制的权力垄断性组织成为自然个体意义上的私人的替代性存在。本文所指的当代中国公共生活的私人化,就是在这一角度立论的。这种私人化有三个方面的征兆:第一,它将本来是公共的"现代"基本理念私人化。诸如国家、社会、政党、政府、民族、制度、人民、决策、权力,通通加以集团化的、垄断性的私人占有。而且这种占有不是私有化的集团任意成员所可以象征的,它只能由这一私有化的集团的最高领袖来象征。于是,两种紧密关联的变化轨迹因此显示出来:一方面整个社会刻画出从社会意识形态收缩到国家意识形态、再收缩到个人的意识形态的公共领域私人化的演变轨迹。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另一方面代表私人化的集团的最高领袖的个人意识形态偏好又刻画出从私人取向、放大为集团取向,再放大为国家取向以至于全社会的意识形态取向的轨迹。公共理念就此完全异化为私人的价值偏好。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理念一定要以私有化集团的最高领袖所创制的某种"思想体系"来"代表",就最好地体现出这一私密化特质。而以代际领袖间的私人化理念的变化来象征的演变与进步,就更好地说明了这种私有化情形。[15] 而本应参与到公共理念建构中的知识分子,在此变异为政治领袖意识形态偏好的证明者和维护者。至于大众就更是退隐到政治理念的讨论背后,只有机械接受或个体化拒斥的份儿了。公共理念的私有化,使得公共理念完全意识形态化,国家动员组织力量维护私有化的理念而不会受到有力的挑战。整个社会缺乏思想的碰撞、思想的活力,缺乏激发思想活力的公共讨论。在解放思想这种先天限定思想运思前提、主题与范围的情形下,思想界只有死水微澜的无创新周期性波动。诸如传播思想的公共媒介也就必然丧失公共性,成为集团的专用喉舌。全社会就允许从一个人(或集团)的视角去看问题了。公共领域与公共性就此几乎丧失殆尽。
第二,它将本来应当具有公共性的社会政治制度扭转为维护私有化的集团价值与利益的强制性体系。一方面这种制度安排毫无商量余地地确认了掌握国家机器的私有化集团的政治地位,使得围绕政治制度的商谈可能性彻底丧失。社会政治生活变化而为集团利益的自我组织的不断重新组合。另一方面,约束社会各种力量对于制度建制的参与与讨论,就成为制度自我复制的必然私人化出路。这样,制度的刚性约束机制就是必须的。私人化制度对于有任何些微可能影响它的私人性的组织、集团、个体的异动倾向,有一种天生的警惕性与防御性。[16] 限制与这一私有化组织相同性质的组织的萌芽、发育与生长,成为这一私有化制度的运作轴心。国家机器不是保护它的共同体成员在公共制度安排下的秩序化生活,而是在丧失它的这种服务性功能的情形下,走向一个国家排斥个体的境地。国家制度化地将资源供给给忠诚它的组织内成员,以至于对于这些具有政治忠诚性的成员对于组织的非瓦解性侵蚀也加以宽容,造成一种非现代(按照产权分配)非传统(按照等级分配)的社会体制--腐败体制,在这种体制下面,社会按照贪污腐化的权力排列。[17] 由此,再一方面,当人们对于社会政治生活完全处于一种乏力感的状况之中时,人们就对于制度化生活轻蔑起来,将制度以及它的人格载体存在的不满换算为日常生活话题,以便消解试图干预社会政治生活却又乏力的紧张感。政治小道消息的流行就是这种转换的表现。本来最能够体现公共性的政治领域,变得来严格限制公共性、自觉限制公共性。政治领域缺乏公共制度、公共机制、公共空间,人们既无法分享政治权力,又无法自由议论政治事务。政治事务变成私有化集团的极少数精英的专利。本来在这一领域最具有反映公共意愿的公共传媒,也就异化为某种政治制度运作的传声筒,或者花前月下调剂日常生活的休闲、风月媒体。[18]
第三,它高度关注并力图控制社会中每一个人的私人生活。这种控制,主观上是全方位的,但是有效性只要表现为关注个体生活的私人不同时表现为关注公共问题的个体,就收到了满意效果。于是,对于私人生活的干预,就将私人生活强力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可能向公共关注转化的那部分私人生活及其相关问题,被制度严格限制起来。而将私人生活中与公共问题完全无关的那部分,加以放开,任其私密化。这是近20年社会结构转变一个最显著的特征。从1990年代末期开始私人化集团对于"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的愤慨到现在,社会日常生活日益被自觉地分化为扬前者并导向颂扬,抑后者并导向消解的状态。人们也日渐丧失公共关注的兴趣,对于个人事务聚焦式的进行处理。这从原来具有高度公共关注的大学生出现所谓"麻派"、"托派"投射出这种变化开始,到今天中国社会普遍投入改善一己生活条件而冷淡生活,画出了私密化的社会画卷。[19]
其二,私人生活的隐秘化。在公共领域受到制度化挤压的情形下,社会生活中的个体就只有退隐到私密的领域中寻求生活的趣味了。既然权力不能制度化地分享,那就冷淡权力;既然资源分配没有公共性,那就自己寻找资源占有的捷径;既然文化理念世界是权力主导的,那就发泄一下自己的私趣得了。于是私密化在个人生活范围里有了突张的显现。一方面,由于私有化的权力体系在制度上的严重短缺,它在理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关系的紧迫任务面前,已经无暇再抽出组织力量去应对游离于制度维系之外的那些离心人物与事务。组织力量对于不妨碍制度自我复制的组织中的个人的私隐生活,就再也不进行干预了。这使得私有化集团中的成员具有了组织生活之外的私密生活的空间。他们成为全社会退隐到私密化生活状态的典范。权力与利益、权力与优质生活的联姻,使得全社会向往公开场合高高在上、私下场合极尽享受的生活方式。而享有这种生活方式优先实践权力的官员们,则更是借重变质的公共权力为自己私密化的生活服务。比如成克杰、胡长清、麦崇揩、张二江等等,就是在异化公权的前提条件下,为私密化的生活寻找到现行制度都不会加以追究的广阔空间的--以至于张二江可以声称他有100余个情妇。他们的私密化生活资源无疑来自公共权力,在他们握有公共权力的时候,他们的这些腐朽个人生活是完全掩盖了起来而绝对不被外界所了解,这是一种具有绝对隐秘性的使用公共权力的同时保有的私密化生活。而且他们的私密化生活就是在他们的贪污腐化被揭露出来之后也不被追究,[20] 这无疑鼓舞了人们将公共权力转换为私密化生活借重条件的行径。[21]
另一方面,与这种公共权力为私密化生活借重相照应,民间社会走入一个私密化的自娱自乐的境地之中。与当代中国社会水平不相称的大众文化、消费文化、时尚文化的极度发达,成为私密化生活的明显写照。欲望以及欲望的满足成为全社会的生活主题。这从下述三个维度上体现而出:第一,在私人生活中,公共问题被化解为轻松的玩笑话题。公共问题本来是具有某种紧张性的。它需要公共领域涉及到的诸个人紧张地关注并参与其中,由此个体性之外的公共性才得以体现。但是,由于这种当有的紧张感被政治制度所强力抑制之后,它便转化为一种因为继续关注社会政治领域的公共问题而不得发泄的日常私人生活话题。坊间流行的、茶余饭后的政治笑话,已经成为这种转化的一个象征。而这种流行所代表的人们自觉在"公共领域"隐匿自己的社会政治意见或见解,将之转换为心理上具有信赖感的私人圈子聚会时候谈笑的问题。出世的消极但可靠的政治谈笑替代了入世的政治介入或政治批评。人们在观看自己手机上、电脑上相互传递的政治笑话时的轻松,既使得人们的政治关注有了一个变形的满足,又使得人们成功地将公共问题转换为私人问题,而无须承担集权社会里非公共化生活的政治风险。两者相互促成,使得政治领域的公共空间无以形成、公共制度无以安排、公共舆论无以发挥其功能。
第二,私人生活的家庭隐秘性有了一个扩展化的延伸。这是当代私密化生活最直观的体现。作为私隐生活堡垒的家庭,本来是私密性与公共性据以划分的界限。合法的核心家庭为私人生活提供了公共生活之外的消解紧张的场所。但是,当家庭生活的方式作为普遍的生活方式,而且将家庭生活方式扩展为处理家庭外人际乃至于社会关系的原型,那将会使得社会生活收缩为私密化的个人生活。而这种生活的最鲜明特点就是家庭的排拒性的私密关系扩展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者导致私密圈子内安全地将公共问题转换为私人问题。二者导致维系私人关系的亲密性--性关系的泛滥。仅就后者而言,在当代中国就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包二奶"的流行,以性为号召的生活理念的流行,[22] 可以证实。这是一种私密化的家庭关系的转移支付情形。它将人们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精力付出之外的剩余精力,几乎完全吸附过去。至于新人类、新新人类就更是将自己的学习与工作剩余精力几乎完全发泄到网吧、交友、娱性、竞技等快餐文化活动上面去了。社会领域的公共问题几乎就没有进入他们视野的机会和空间。
第三,由合法地满足欲望带动的私密化生活取得了公认的合理地位。权力当局的公开允许、社会的走向予之的事实鼓励、个人选择的偏私性的助长,形成为私密化生活的三重动力。私密化生活所依赖的精神结构逐渐成型--排拒生活的理性化特质的巫魅观念对于社会精神堤防的侵蚀,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排拒公共性关注的私密化走向、以及对以隐私问题替代公共问题的赞赏,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两极走向,公共生活的高度集中化与私人生活的高度分散化,由此显露出来--一方面社会政治问题集中化为少数政治精英隐秘地处理的问题,社会大众自愿与不自愿地成为社会政治之类公共问题的旁观者和局外人;另一方面,参与社会政治之类的公共生活又被大众所拒斥,社会日益成为具有独立性隐秘性的私人活动的空间。再一方面,私密化生活的流行与公共问题获得的关注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方面从三点上可以得到说明。
首先,私密化生活对于公共生活形成了一种排拒态势。从政治态度上讲,人们对于社会政治话题的冷漠感已经无须任何担忧地显露于外。从政治参与上讲,人们受弱政治效能感的影响,参与积极性不高。从公共理论的讨论方面观察,关乎大众健康政治生活的话题,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兴趣。从公共制度的建构上看,制度的不合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强烈地吁求改进。人们似乎满足于家庭式的小圈子生活,对于家庭(熟人)圈子之外的事情缺乏热情。社会政治领域的公共问题,不论是参与还是讨论,都几乎成为少数人"热衷"的事情。在人们的生活理念中,私密性显然优于和高于公共性。[23] 其次,私人领域个体的私密化生活已经成为一种与政治形势形式相匹配的社会生活方式。这一态势既显现为公共事务的治理法则来源于家庭关系处理的方式,比如"北京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一类通行全国的治理口号,就典型地反映了这一定位;同时社会组织化生活反过来又促成私人生活的隐秘化状态,比如私人生活、尤其是性生活一般地说来绝对不受组织机构干预,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不谋而合的"共识"。琴棋书画、锻炼、说学逗唱、安于私趣的个人,"映村"着"繁荣昌盛"的社会,简直令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权势人物和平民百姓共同地感动起来。于是私密化与集权化相安无事、和谐相处,成为私密化社会的独特景观。再次,躲避崇高成为时尚选择。躲避崇高本来可以是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自主选择。但是,当躲避崇高变成为一个社会的普遍导向的时候,它象征的就是这一社会的私密化生活自我辩护的自觉。与躲避崇高相关联的是痞子风气的流行。痞子风气象征的是私密化生活之源于无可奈何、成于无所认可的社会风俗。这是私密化生活没有任何众所认可的公共约定、公共规则、公共德性的必然结果。
公共关怀的阙失
考虑到私密化是相应于公共领域的完全退化,致使人们退缩到个人一己之私的天地的情形,我们有理由将对私密化的分析集中到它在生活中的表现上面加以讨论。私密化态势表现于当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将视野聚焦起来,则集中表现为公共关怀的阙失。
公共关怀的阙失,即人们对于公共制度、公共精神、公共空间、公共言述、公共舆论、公共权力、公共福利、公共意识如此诸类交叠的公共问题缺乏基本的关注。公共关怀的阙失体现为某种"相关缺陷"--公共制度、公共精神、公共空间、公共言述、公共舆论、公共权力、公共福利、公共意识等等的同时阙失。而其中最为紧要的是,社会中缺乏讨论社会政治问题的公共理性。以前者言,因为公共制度的匮缺,人们无法在一种制度保障的情形下面自由地介入公共事务。介入公共事务的途径与可能的下降,又使得人们无从形成关注公共问题的精神意向。如此人们对于是否存在一个关乎每一个体权益的公共空间也就怀抱无所谓的态度。他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之中冥而不觉,对于谈论公共话题的公共理论言述冷漠待之了。加上公共言述无从借助公共舆论工具或传播媒介来加以扩展,公共舆论也就阙如。权力的自我确证与福利的专享相形而在。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人们对于社会政治问题之类公共事务的态度,就只能抱持一种私下谈论的态度。公共问题的私化处理,也就陷入一种人们因为无力干预公共问题而只能以谩骂或嬉笑对待的非理性状态。人们无法就公共问题达成理性的一致,从而形成民主社会运作所必须的公共理性。[24] 于是,权力体系及其人格代表可以放心地集权化、甚至极权化地行使权力,大众则因为缺乏合理的、多元的分化基础上逐渐形成趋同的社会政治认知,从而根本无法挑战私人化运作的极权体系。公共权力的私人化与私人生活的隐秘化相安无事地对应存在。隐秘的私人生活的极端理智盘算与公共生活从整体而言的非理性状况,也就形成鲜明的对比。
公共关怀的阙失,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从整体上讲,公共关怀的阙失与私密化的社会政治生活状态是具有一致性的。中国转型一开始,就将中国人推入了一个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对峙的紧张境地。公共性的丧失为私密化的生活奠立了基础。私密化生活促使人们放弃对于个人生活的财产权利的追问、放弃对于个人健全生活的诸制度保证条件的要求、放弃对于个人生活的独特个性以及个人生活质量的深度追求。换言之,私密化与分化程度不高的传统社会是互相吻合的,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集权化是相互适应的,与日常生活的惯性延续是相互吻合的。在前述中国当代生活状况中,我们是看不到人们对于公共问题的起码关注的。人们陷在私密化的生活陷阱中而不能自拔。他们既不能具有公共关注的能力,也不愿行使公共关注的权利。本来应当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共同享有的公共权力私人化了,而本来在个人之外存在着的公共问题被私密化的私人生活掩蔽了起来。人们既不成其为公民,也不成其为国民。从前者讲,他们没有明确的政治共同体自觉认同;就后者看,他们没有明确的国家主人感觉。公共关怀自然就此丧失了存在依据。而前者出现的原因是因为中国的现代转型源自少数精英的自觉,不源自全社会之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员们的实际参与。一个缺乏政治认同的政治共同体就难以达到规范意义上的政治共同体,成员与共同体之间具有某种先天难以克服的距离感。后者出现的原因则是因为中国之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出现,不是建立在民族--国家的基点上的,而是建立在党化国家基点上的。[25] 国家之作为一个现代政治共同体,它的成员对于国家的认同与对于党的认同达到一个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的合一状态。公共权力的私人化与私人生活的隐秘化就此具有了现实基础。公共权力之所以私人化,就是因为建立国家的政党先天地有理由认定国家专属于他们的政党,而不愿意与其他组织、其他人分享国家权力。不论这个政党的意识形态是怎样的,只要他们在排他性的政党组织活动中获取了建立国家的现实机遇和实际结果,他们就自然不会形成一种在任何意义上与被排斥的人们分享权力的现代政治理念。这是合乎权力逻辑的--除非权力先天地属于共同体任何成员的,成员才具有分享权力的可能。如果权力先天地属于建立在排他性基础上的某个组织,那就只有这个组织的成员有分享权力的可能。就此而言,在现代中国兴起的过程中发挥极其重要作用、宣称归属于不同意识形态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在独占性地占有国家权力时没有表现出他们公开宣称的那种差异性,便不是什么足以让人们惊怪的事情。至于私人生活之所以隐秘化,便是因为应当是"公共"的领域完全排斥了个人自由参与的可能,人们被纳入一个可以参与权力运作的体系之中的时候,只会发生在两个可能的情况下:一个情况是他成为专享"公权"的组织成员。另一个情况是他成为被完全抹掉了个人特点的、任由组织召唤的臣民。假如你有思想、你有主张,你试图将个我的观念与主张与他人的观念与主张经由商谈和调和,以便形成一个关乎双方利益的共识的话,你就会遭到组织的排斥。哪怕你是组织的最高成员也不例外。这样,在组织的抽象意识形态对于社会政治权力发挥抽象制约作用的时候,人们也就只好在狭小的私人化氛围中保持一点生命乐趣了。假如组织权力的运作试图将一切权力收归于一个权威人物的话,个人的私趣也就丧失了存在的任何空间了。看看中国文革最紧张时期的情形,你就不会怀疑在这种情形下,除了占据最高组织权力的个人具有某种个人自由之外,其他人都噤若寒蝉的可怕社会状况。[26] 在公共生活私人化的情况下,私人生活退守到隐秘化的天地里就是必然的。因为如前面第一、二部分所述,私人生活本来应该与公共生活相对应而言来显示意义。假如私人生活自身成为独在的生活方式,它就没有必要在"公开"、"公共"与"暴露"、"隐蔽"的对应关系中来体现它的独特性了,它自身就具有了独立自存的价值与可能,它就不必要将私隐对应于公共来寻求私隐的辩护理由。这时,私隐既不需要保护,也不需要辩护,更不需要理性。它要不以涵盖私隐与公共的完备方式存在并制约整个社会生活,要不就以完全忽略公共的私密化的方式来支持人们的隐秘化私人生活的正当性。这时,人们之间因为缺乏共同关注的公共问题而相应缺乏公共沟通,他们被隔绝了。社会是单子化的社会。社会就此没有限制国家权力保护社会自身权益的能力。除开权力支配能够影响甚至制约私人生活之外,私人生活具有隐秘的自然性质。可见,私密化生活与"现代"社会生活是具有严格界限的。
的私密化生活之所以能够如此地延续,究其原因,是因为它有来自两个方面的纵容:一是官方的纵容。官方权力是私人化的,它内在地希望与权力相关联的人们陷入自己的一己之私圈子里,这样,权力的私人化才能得以保障。假如人们都来关心与他们权利相关的确切权力的运作,并愿意直接参与或影响权力的运作的话,那么权力的私人化运作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不论是主张以训政的方式对待本应是权利主体,因而具有限制权力天然权利的人民的国民党,还是以"人民--政党--领袖"逐渐提升、递归的唯物主义模式来替换掉人民自主的共产党,两者的意图都是有意无意地限制权利对于权力的制约,并借此鼓励人们在公共参与与公共议论无门的情况下,向私密化生活天地退守的生活策略。二是民间的纵容。相对于官方对于私密化生活的纵容而言,这种纵容具有某种从属性。民间在官方严格限制其活动于私密范围的情况下,就逐渐形成一种将自己自觉地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的心灵习性(habits of heart)。进而,逐渐形成将自己宥限于私人圈子的生活习惯,对于公共领域的问题敬而远之,对于公共制度的安排心存疑虑,对于公共权力的私人化运作习以为常,对于公共舆论的私人化见惯不惊,对于公共言述的状况掉以轻心,对于公共福利的私人化享有不以为怪,对于公共环境的恶化熟视无睹。终于,私密化占据了个人生活的所有空间,公共被完全排除在人们的生活范围之外了。人们关注的"只能"是、"只会"是个人一己之私的欲望事宜--这种生活走向,既有将公共问题化解为私人问题的能量,又有将个人生活推入隐秘状态的功能。人们的生活所遭遇到的一切就此化解为茶余饭后的笑谈,满意与不满都可以在自然节律的忍受中灰飞湮灭。比较而言,后者具有相对于前者促成私密化更大的影响力。这可以说是现实全面、强势地作用并制约人们的生活的结果。
其次,公共关怀阙失还有其具体的社会历史诸原因。诸如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的、生活实践的诸因素,都对于公共关怀的阙失具有大小不同的影响。其中值得讨论的影响因素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公共关怀阙失的影响。在关注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化的影响方面,不仅近代以来像鲁迅那样的思想家在"国民性"的主题下面有广泛的讨论,外国人也有很精彩的评论。其中为人们比较熟知的是美国人明恩溥在其所著的《中国人的素质》中对于中国人缺乏公共精神的批评。[27] 他的批评曾经极大地影响了鲁迅一代知识分子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缺乏公共性省思问题的反思。[28] 无疑,中国传统文化的构成性要素,诸如专断的政治、封闭的、自满的文化促成的公私不分或公私合一,确实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中国人对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差异性的混同性判断。人们在为国家实际上是为皇帝的公私关系结构中浸淫得太久,以至于不知道公共与个人究竟还会有什么区别。[29] 当个人消逝之后,就只有"私人""身份"的人在活动了。只有私人,他的隐秘就是单一的出路了。因为单纯的私人是无须公开自己的任何东西的。社会完全没有必要分化为"暴露"的公共与"隐藏"的私人两个部分的必要性了。当然,相对于传统文化"基因"中存在的私密化因素来看,前述现实政治对于当代中国陷入私密化境地的影响,无疑具有更为根本的影响力。
公私划界与中国转型
公共关怀的阙失,对于中国社会从传统朝向的健全的负面影响,已经是一个必须加以正视的问题了。同任何缺乏公共关怀的社会一样,缺乏公共关怀对于中国社会的这种负面影响,直接体现在三个大的方面:其一,社会政治精神的涣散。这种涣散,既表现为人们对于现代政治精神的认同上面,又表现在集纳公共政治资源的困难上面,更表现于支持现代政治发展的公共理性精神的阙失上面。在现代政治精神的认同上,由于中国人对"现代"政治的现代性认知还处于含糊的状态,因此现代政治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基本理念还没有被民族共同体的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现代政治的宪政民主制度精神还没有被中国人共同认可为制度建制的基本观念;现代政治的个人主义精神还没有被人们放置到关乎个体与集体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取。人们还处于一种传统的集权政治理念与现代的支流性的政治批判理念"洞穴"之中,反对现代政治的如上理念有时候还是一种时髦。人们甚至幻想在这种反对中接引现代政治进入中国。[30] 在集纳现代政治资源上,整个中国还处于一种政治资源极端化归属与政治资源高度分散化存在的状态之中。政治资源的极端化归属指的是目前中国的政治资源基本归于执政的政治集团,它如果不放弃政治资源的极端化归属权,其他人或其他集团就没有集纳政治资源并与之抗衡的可能性。政治资源的高度分散化存在指的是当代中国掌握有政治资源的社会阶层阶级力量的分散化,对于极端化掌控政治资源的政治集团的无可奈何。这种情形因为是如此明白地摆在人们的面前,以至于是毋庸赘言的。在支持现代政治运行的公共理性精神方面,中国人几乎是没有形成这种"公共理性"的。人们习惯于将自己对于公共问题的看法与见解严格限制在私隐生活的范围之内。人们也习惯于将自己对于公共问题的满意与愤恨意气性地加以发泄,在谩骂与赞扬之间徘徊,而不是在理性的基础上升华或积淀。建立在私人性、个性基础上的共同性、公共性隐匿了,公共精神自然就无从生长。其二,社会制度建构的畸形。制度化的社会运作机制是现代社会运行机制。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要求其实就是公共性的要求。无疑,社会生活不可能完全是公共化的,它只是在关乎多数个体的共同问题上面才具有公共性质。制度化的一定性、形式性、程序性以及既定性,使得任何社会阶层阶级和个体不能寻求制度外空间来为自己保留特权。这样,一个政治共同体就可以建构起对于自己的成员而言的共同的、平等的社会政治活动平台。在属于共同体的范围内,他们不分政治集团的归属,平等地享有政治参与与政治议论的公共权利。不能不指出,目前中国这种制度是几乎完全阙如的。制度的非公共性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非制度化是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的人格独占性与制度的不公平运作是一脉相承的。公共权力的私人化与私人生活的隐秘化是相互贯通的。其三,社会生活结构的扭曲。中国的当代生活景况是一种私密化的生活,这在前述的各个方面都可以得到认知。本来,在一个社会政治共同体之中生活,只有被承认了差异性的共同性才是具有正当性的。假如只是在单纯的共同性基础上强调共同体的一致性,事实上对于共同体的认同感是会发生伤害的。承认差异性,意味着承认个体之间的独具个性,承认个体不同于共同体一致性的人格特质,承认个体在财产占有、权利享用、政治参与上的不同。只有承认了这些差异性,政治共同体才有提供他们共同活动空间的公共领域的前提条件。假如在所谓根本利益一致性的假设基础上追求一致化的社会政治生活方式,就绝对没有可能形成促使共同体成员积极地介入到他们都具有热情投入的"公共"政治生活之中的动力。不幸的是,当代中国恰恰将日常生活切割为指定人参与公共生活与排斥人参加政治组织的两半。一些既没有热情又没有能力的人被指定参加"公共"政治活动,他们进入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但是没有"以政治为志业"的专业技能,他们只能误事。[31] 而另一些人参与无门,只好放弃参与,安于个人一己的私人生活,他们逐渐丧失了公共参与的要求与愿望、热情与能力。[32] 这与传统社会格局没有什么不同,而离现代社会的距离则很遥远。
因此,社会要想真正迈进社会的门槛,必须明确划分公私界限。划分公私界限,涉及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合理分界的理论分疏问题;二是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合理分化的进程问题。首先,就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合理分化的理论分疏来看。从规范的表达讲,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划分是清晰的、有效的。这已如前面第一、第二两个部分所叙述。但是,在日常的社会-伦理实践中,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实际上,两者的交叠现象使得人们经常难以有效地区分二者的界限。于是,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边际界限,成为现代实践社会-伦一个难以划分清楚却又不得不加以界定的问题。这种情形势必要求我们回答一个关乎公私边际界限的实践社会-伦理学问题--合理的私隐与公共的空间在什么情况下是分离的,在什么情况下是统一的?回答这一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必须先期解释的问题,一是私隐与公共合理分合的社会诸条件。二是私隐与公共的界域划分问题。就前者来讲,个人财产权利的安顿、个人生命权利的肯定、宪政制度的确立、公民社会的兴起构成为公私领域分化的四个外部条件。前两者是针对公私分界的个人而言的。后两者是针对公私分界的公共而言的。何以针对私人而言的问题构成为公私分化的外部条件呢?这是因为没有对于私人或个人权利的肯定,就没有建立在差异性基础上的公共性问题据以发生的前提条件了。要肯定个人权利,就必须肯定个人主义的价值理念、肯定保护私人财产的市场制度、肯定维护个人权益的宪政制度。否则个人权利就会随时处于一种可以被褫夺的险境之中。何以宪政制度的建立与公民社会的兴起对于公私分界具有重要意义呢?这是因为两者是公共制度与公共空间的依托。公民社会的兴起促使公民组织起来,使得社会具有力量感,从而能够形成国家--社会的对应性结构。进而使得公民维护个人权利正当性的活动获得广泛支持。由此公共与私隐的分化有一个机制化的安排。同时,宪政制度的落实为人们的公共领域的活动奠立了平等的制度体系。使得人们进入公共领域、尤其是公共政治领域有了秩序、程序保障。就后者、即私隐与公共的界域划分来讲,除开个人(私人)领域之外的就是公共领域。家庭生活、私密朋友构成私人生活圈子。公民社会、政治领域乃至于经济制度都是公共指向的范围。公共与私隐的合理划分在四个边界上划出自己的界域:一方面反对私人领域的过密化,另一方面反对公共领域的过密化;再一方面反对公共对于私人的吞没,最后一方面则要反对私人对于公共的独占。前两个方面属于公私分界必须避免的两个极端,后两个方面属于公私互动关系必须保证的各自限度。
公私划界的紧要问题是公共权力的安顿或限制问题。原因在于公共权力对于个人权利具有的侵略性与侵蚀性,既可以融解掉权力的公共性,又可以消解掉个人参与到公共生活中的热情,将个人推向私密化的生活境地之中。公共权力的安顿或限制这一问题具有两个向度的内涵,一是公共权力的有效限制与权力分享机制的建立问题。二是公共问题自由讨论与公共传媒的理性运用的关联问题。就前者讨论,公共权力如果没有受到有效限制,它就会在丧失权力公共性的情况下,将权力转化为营私的工具。只有受到有效限制的权力才会保持其公共性,即保持其可以为同属于一个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分享权力的状态。用行之有效的现代宪政民主制度来限制权力,已经是限制权力的不二法门;同时以宪政民主来保证社会政治共同体成员有权参与到公共政治生活之中,也是安顿权力的合理方案。就后者分析,公共问题的自由讨论属于公共领域成功建构起来的一种状态。公共理性的形成也属于公共生活状态正常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限制了权力及其握有者对于权力的滥用、对于这种滥用人们无法控制的情形,人们才具有自由讨论公共问题的权利;只有当人们自觉自愿地、自由自主地讨论关乎自己的公共问题的时候,他们才有关注公共问题的动力,并逐渐形成平等、冷静地讨论公共问题的公共理性。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克制自己的愤怒,再以一种互惠的精神将理性运用到公共问题的探讨过程之中,而不是将理性掩藏起来,并在掩藏中将之转化为私人性的话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33]
[30] 流行于1990年代末期的新左派理念就是这种背谬观念的当下携带者。参见任剑涛:《解读"新左派"》,载《天涯》1999年第一期。以及任剑涛:《自由主义、新左派与求知方式》,载《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
[31] 看看人数多少不一的劳动模范进入执政党全国大会、国家立法会议的状况,就可以理解这种扭曲的公共参与的缺陷。再看看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机会的不平等分配,也可以理解我们中国的政治共同体对于其成员公平参与的缺乏保障。参见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对于复转军人进法院的讨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以及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对于复转军人进入权力系统的辩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2] 看看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情形,以及他们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就可以理解这种走势的影响。参见麦天枢:《中国农民:关于九亿人的现场笔记》,三联书店1994年版。以及仲大军:《国民待遇不平等审视--二元结构下的中国》,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版。
[33] 罗尔斯强调的公共理性的五个层面,都与这两个条件相关。参见氏著《公共理性观念再探》导言。
[34]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于公私分化的现代进程有很好的分析,值得。前自由主义的公共领域、自由主义的公共领域与后自由主义的公共领域,是一个渐进演化的结果。三者之间的关联性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三者之间的差异性也同样令人瞩目。对于当代中国来讲,从前自由主义的公共领域演进到自由主义的公共领域,是目前中国公共领域历史演进的现实问题,至于自由主义公共领域的今后演变,则是远期历史的话题。
[35] 参见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版序言,以及第一章"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初步确定"。
[36] 参见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下卷,第71章。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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