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敏 时间:2014-06-25
  2.理顺了公积金票据交接手续,使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制度规定,每月25日前各单位要及时上缴公积金,中心收到各单位上缴的变动表、汇缴单和支票后,都要认真的审核,并及时将支票传递给银行。由于票据数量大,种类较多,公积金票据的完整规范,对于中心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具有重要影响。为此,中心专门制定了《公积金票据交接办法》,分别就公积金汇缴、退休支取、购房支取等不同业务类型出具的票据和资料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同时,银行收到单位上缴的汇缴单、支取表后,及时与中心进行核对,审查无误后,于当日将票据交与单位进行确认。单位将中心退回的汇缴单记账联和支票存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例如:
  上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本单位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
  结转费用:
  ⑴借:生产成本—住房公积金
  管理费用—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⑵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成本列支工资及奖金
  贷:其他应付款——本单位各部门
  按照上述会计核算流程,管理模式制定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票据交接、票据确认、账务核算、报表编制和报送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管理规定。同时明确划分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责任清楚,程序规范,从而保证会计核算工作顺利进行。
  3.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支取购房职工公积金,防范资金风险。住房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中心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对职工个人账户累积的缴存金额于每年7月结息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将信息进行备份,打印出年度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和汇总表,并填写《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表》报中心审批。结息后,中心与银行及时提取各单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支取业务。
  

  在支付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单位须从系统中下载支取数据、职工公积金备查账及相关资料,打印出《购房职工支取表》,统一到中心办理支取手续。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中心规定支取业务统一对各单位经办人员办理,不对个人办理。成员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见表2:
  小写金额10345700.00支取原因购房支取现金内部转帐单位审核意见:
  经办人:中心“审批”:
  经办人:转帐支取范围:包括中心、成员单位之间的转移。
  中心经过审核无误后开出支票,成员单位将有关资料和支票移交银行委托代发公积金,其代发手续均由各单位内部进行传递。银行按核定数额办理每名职工的公积金数额,交于单位发放到职工手中。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尽管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已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系统设计有缺陷。目前,鞍钢公积金在建行开户,鞍山市的其他企业不在建行开户。当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由于各行使用不同的软件,无法实现转移,只能采取全额提取方式,致使转移业务等同于支取业务处理,背离了公积金转移业务的实质。另外工作中,有部分职工要求查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历史记录,而系统只能一年一年的查询,不能根据个人信息直接查询到连续年度的信息。
  2.备查帐存档管理不到位。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业务,很多初期参加房改的职工,支取公积金备查帐没有像会计档案那样存档,导致部分备查帐丢失,无处查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一项涉及国计民生的系统工程。其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应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1.开发统一规范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跨行转移、一览式查询。要大力开发能够实现跨行转移、一览式查询等功能的简捷适用公积金系统软件,不断减少各个管理环节的工作量,实现中心、单位与银行同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2.文档管理规范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涉及的资金量大,面向每一个缴存人,所以尤其要注重文档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档立册,以便可随时查找到相关的资料。
  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实实在在增强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缓解了职工“住房难”的矛盾,有力地帮助了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只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完全能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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