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敏 时间:2014-06-25

   [摘要]本文论述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意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财务核算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 基本要求 财务核算模式 问题 对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在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过程中,在全国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及其单位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和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改革发展,鞍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日趋完善,并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认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有效管理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试作探讨。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事关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许多方面。首先,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内容和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其次,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性决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本质上是对职工个人资金的管理,因而它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构建和谐企业的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现实要求。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并落实到工作中去,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真正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九四年以来,鞍钢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成立了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封顶管理、抵押担保贷款管理等8个通知,以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并于2006年8月装订成册,形成了鞍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章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是鞍钢各单位在管理住房公积金工作中的法律条文,对加强公积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约束、指导的作用。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是公积金管理的基本要求,而结合实际将管理制度具体化,会计核算模式的简单化与监督并存,是加强公积金管理的关键环节。
  对于鞍钢公积金管理而言,住房中心负责办理鞍钢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支取和使用等业务,依法检查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单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调整信息,办理相关业务,定期统计上报。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单位要注重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公积金个人购房支取的风险防范体系,票据、印鉴和重要凭证保管制度。进一步落实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受托银行按时支取职工个人公积金本息,使公积金在宏观上、微观上得到有效管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财务核算模式
  由于鞍钢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比较大,其管理采取直接归集模式,即鞍钢住房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全部具体工作;各单位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其资金在建设银行专户存储。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中心、银行、成员单位同步核算,解决了三者之间记账不同步的矛盾,并且强化了中心对银行和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能够从各方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在财务管理上,直接归集管理模式的运行方式主要是:
  1.实现了中心、银行、单位同步记账,同步核算。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建设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在自身系统中建立职工个人账户,核算公积金。同时,中心及单位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将公积金会计核算建账至个人。为了达到中心、银行、单位的同步核算并且相符,中心采取了“各单位上报、中心前台确认、银行后台录入”的方式。具体形式见表1:
 
  中心收到各单位的增减变动表后,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交与银行,录入信息系统。银行将月结单余额与其自身系统公积金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并交与中心系统操作人员审核确认,系统自动生成公积金月结单。如核对不符,系统将自动提示成员单位重新核对。通过实行“按月对账、定期核对”的管理机制,避免了中心、银行、成员单位出现记账时间差等问题,实现了中心、银行、单位系统同步核算,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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