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在中国的运用与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任卉 时间:2013-02-15

摘要: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深入研究和发展年金的相关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和投资监管政策。同时,要着手解决制度上的障碍,推进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年金;401(K);投资;监管

  引言
  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年金在中国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运用。但由于相关政策与制度尚未完善,中国企业年金市场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一、企业年金的概念
  1.企业年金的起源。企业年金源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最早的企业年金计划是美国运通公司于1875年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1974年9月2日由美国总统福特签发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 正式生效,它是美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计划的法案。整整三十年过去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历经多次修订已形成一部庞大和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促进了美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快速发展。另外美国《国内税收法》(IRC)中多个税收优惠、减免及延迟纳税条款催生了供款基准制企业年金计划中的 401(K)(营利与非营利的企事业单位雇员)、403(b)(公共教育机构及免税的慈善组织雇员)以及457(州和地方政府雇员)计划等。
  2.企业年金的定义和特征。企业年金是指以员工薪酬为基础,个人和企业分别按比例提取一定金额统放在个人账户下,由金融机构托管,并指定专业投资机构管理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劳动保障部于2004年5月1日颁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一般特征:由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建立或直接干预;年金缴费一般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或由企业全部缴费;缴费人可自主决定管理模式,如建立共同账户或为受益人建立个人账户;按照确定缴费(DC)或确定待遇(DB)原则,采用多样的、非均等的支付方式,以定期支付为主;年金管理主体多样化,企业、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基金会等均可管理;年金投资运营商业化、市场化。
  二、中国发展企业年金的意义
  1.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随着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已经达到60%左右。为防止替代率下降给社会带来的冲击,使退休人员收入不出现过大的落差,需要发展企业年金来弥补这一空缺。同时,人口老龄化是中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1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0.2%,2015年将为15%,到2026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8%,届时世界上1/4的老人将在中国。面对即将来临的巨大压力,仅靠政府提供较高水平的基本养老金极不现实。因此,发展企业年金将是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
  2.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能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对雇主而言,企业年金作为对员工的一项重要的福利措施和激励机制,能起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企业年金计划将企业经营情况和员工长远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企业员工而言,不仅可以享受延迟纳税待遇,提高退休生活质量,还能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安全感。
  3.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企业年金的不断壮大和市场化运营,将为资本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长期资金来源,从而增强资本市场资金供给能力和运行效率。而且DC型信托模式形成的多个运营主体的细化分工将促进多层次的市场形成,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最终促进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同时,企业年金运营往往长达四十年左右,作为资本市场一个重要的稳定的长期性投资基金,在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遏制投机以及稳定资本市场等方面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企业年金发展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职工1 038万人,但是中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不高,所覆盖职工仅占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1.74亿人)的6%左右。从建立年金企业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由于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晚,还属于初步建立阶段,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为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税收政策应该适当考虑给予鼓励和支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系教授刘颖说。从替代率来看,中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为5%,而在OECD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达到20%~30%。同时,经验数据显示,一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三个支柱”的替代率较为合理的比例是4∶3∶2。随着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将会逐步提高。
  (二)当前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运营管理体制的缺陷。当前有关企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在企业年金典型的金融保险业务运作制度的安排、经营主体的认定及监管某方面,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内容。在各项管理费用的厘定及服务性收费的规定某方面也与《价格法》的有关内容不一致。在有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规定下,无论什么机构只要经过企业年金主管部门的批准,都可以搞企业年金,这等于把财政、保险、银行、证券、信托、企业财务等金融组织的各种不同业务的不同账户,全部集中在企业年金这个篮子中,不符合基金安全的原则。目前,中国的企业年金规模还不能满足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发展需要,而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缓慢,主要是因为企业年金管理模式存在缺陷,限制了企业年金的发展。
  2.监管协调机制的缺陷。企业年金市场是一个多行业提供服务的市场,牵涉到财政、税务、社会保障以及专业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主体。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些监管法规,但规定比较分散、统一性不够,还没有真正建立企业年金协同监管的机制,不同监管部门间还需进一步明晰责任,合理分工。国家电网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陈坚在《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年金市场监管》一文中表示,中国还未出台《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制度只是部门性规章,企业年金市场管理机构在不同的行业受不同部门监管,没有集中统一监管;在信息规范上仅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还缺乏其他市场管理角色的信息规范,信息披露也没有具体格式和细化要求。由于企业年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风险点多,企业年金监管尤为重要,应从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的法律法规、准确定位政府的监管角色、加强政府外监管、引入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功能性的企业年金监管的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
  3.宣传与认识的不足。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中知道企业年金的只有40%左右,而真正有所了解的仅占其中30%,有1/3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没有这个责任。一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还存在短期行为,没有长远考虑,认为建立企业年金还不如直接向员工发放公积金或者奖金,以解决青年人购房、买车等现实需要。一部分企业职工也有类似短期心态,认为企业年金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不如增加眼前收入;有的甚至视企业年金为企业额外收取的费用,并没有看做是自己的补充养老投资。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说,从目前市场结构和覆盖职工范围看,企业年金的发展目标有一定的偏离,中国目前企业年金市场机构大部分来自大型企业。应该积极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制订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在财政政策上给予更多优惠,只有大多数中小企业员工参与到企业年金中来,才能说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
4.规模与发展的不平衡。《中国财经报》发表了北京市市长郭金龙的一篇名为《企业年金规模为何远低于预期》的文章。文章中郭金龙表示,2007年底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只是接近1 500亿元,距业内人士预计的2010年将达到1万亿元,参加人员将超过1亿人以及世界银行预测的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有着巨大的差距。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总量远低于市场预期,且已存在的企业年金市场的结构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企业年金在各企业和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企业年金的行业发展明显快于地方,待遇水平也高于地方。而在行业内部,企业年金的建立情况差异也很大。从行业分布看,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铁道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其中电力行业的企业年金无论是规模还是规范程度都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另外,在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企业年金在区域分布上不平衡。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北京等地区基金积累较多,东部沿海地区的建立比例高于中、西部地区。从职工人数规模和职工收入水平上看,小规模企业尤其是人数少于500人的企业,普遍缺乏企业年金制度。平均工资水平高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高于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总体而言,企业年金业务的发展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缺乏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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