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国企改革历程看出版企业深化改革的走向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柳建尧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键词:转企改制深化改革股权多元化国企改革
    论文摘要:出版社完成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仅仅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第一步的阶段性目标。出版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可以从国企改革历程看到实行股权多元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企后的出版企业股权多元化的途径可以通过股改上市,也可以通过引入其他行业或国有投资机构的国有资本方式实现。 
  截止到2010年年底,随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出版社完成转制,全国图书出版单位中除少数保留公益性和部队系统的出版单位以外,地方、高校和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基本完成转制,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或有限公司。这项工作成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图书出版行业快速发展,出版社经济效益普遍较好,主管部门顶层设计周密、政策措施得力、执行坚决到位,各地方、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出版社积极响应的条件下取得的,为实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到2020年把我国从出版大国建设成为出版强国奠定了体制基础。 
  出版社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还仅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第一步阶段性的目标。改革的终极目标是遵循出版产业的发展规律,彻底解放出版生产力,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出版产品的需求。转企后的出版社如何成为有市场竞争能力且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主体,仍需出版业通过长期努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一、国企改革历程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版行业率先在国有事业单位中开始减拨或停拨事业费,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十几年来,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得益于此。通过这一轮改革,我国出版社在市场化机制运作方面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也具备了一定的竞争能力,为本次整体转企的成功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方式的根基还是事业单位,出版社在决策机制、干部管理、用人机制、内部管理运营机制、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诸多方面,依然受事业单位体制的约束,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离市场化的公司治理和经营运作尚有很大差距。今天,新一轮转企改革完成后出版企业深化改革的走向和着力点在哪里,就成为当前值得深入讨论和必须回答的问题。借鉴远早于文化出版产业改革的其他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对出版行业下一步深化改革,或许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国企改革,走过了政企分开、经营承包责任制、改制为有限公司的道路。在当时,这些改革措施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历史背景所限,上述改革只能发挥一定的阶段性效用,到90年代中期,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改革措施的效应迅速衰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加之受当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大多数国有企业陷入困境,深化改革成为当时的唯一的出路。经历了90年代的“阵痛”,大多数中小国有企业通过民营化或由民营资本包括外资控股实现了民营化;大型国有企业则通过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通过改制上市,集团化经营,采取加强和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改进国企高管的薪酬体系,对高管实行岗位竞聘,在国有独资公司建立有外部董事的董事会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市场化。国有企业成功的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国有经济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走出困境,取得快速发展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是,有关研究表明,国有企业改革能否真正与市场经济相容,不仅取决于公司运营的市场化,更取决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市场化,如果不能实现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市场化,国有企业终究不能与市场经济相容,也不能真正实现市场化,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也就是说,即使生产要素实现了市场化配置,但人力资源特别是企业管理层仍然不能依照商业法律和商业规则实现市场化配置,它们终究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化企业,它们在效率导向、优胜劣汰的市场体制中,其生存发展就会存在根本问题。 
  国内外实践表明,缺乏股权结构多元化作为基础,即使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董事会,甚至董事会中有相当比例的外部董事或者独立董事,仍然难以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结构应有的作用,无法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治理机制。我国国有企业在改革初期,就在一些国有独资公司试行了董事会制度,结果一些董事会不但逐步官僚化而不是市场化,而且持续性也很差,更谈不上基于法律和市场规则、市场竞争形成一套完善的受托层和管理层的产生、更迭、考核及其相应的薪酬制度和公司决策制度,包括后来的一些管理层少量持股的国有控股公司,也难以摆脱上述问题。即使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由于法律体系健全,董事的职业化、独立性较强,单一股权结构的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公司治理机制的市场化,但许多研究也表明,单一国有制还是很容易使公司治理官僚化,公司治理机制的市场化仍然会大打折扣。 
  既然单一股东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难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那么股权多元化就成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主要方向。对这一点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已基本达成共识,而且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如不能持续地深化以股权多元化为根本目标的改革,国有企业有可能在未来会重新陷入困境。需要强调的是,股权多元化不等同于所有制的多元化,在比例适当的股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中,即使所有股东完全为国有资本,只要这些股东是以追求合法利润为主要目的的经济主体,而且它们的股权结构也可能会逐步改变,在公司治理上也与单一股东的国有独资企业有着根本的不同,也能为建立真正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产权制度基础[1]。 
  二、出版企业下一步改革的走向——股权多元化 
  通过对国企改革二十多年历程的简要分析,不难发现,今天,完成转企的出版企业在公司产权结构上与90年代初期完成改革的国企有着相似之处,仍然处于改革的初级阶段。 
  目前,转企的出版社绝大多数为按企业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少部分改制相对到位,成为有限责任公司,但大多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在公司治理上难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或商业化,且如前所述,转企后的出版企业在决策和管理机制上仍带有浓重的传统事业单位色彩,如不能加快且持续地深化改革,特别是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即使有行业政策的相对保护和转制的政策优惠照顾,相当一部分出版企业转制后能走多远,是否会经历当年国企改革所发生过的“阵痛”,确实是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